[询比价采购]达拉特旗苏家沟煤矿(矿用传感器井下自动标校装置)公开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 采购人: | 达拉特旗苏家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0.0 |
| 代理机构: | 标书费: | 0.0 | |
| 文件下载时间: | 2026-07-25 00:00-2026-08-01 17:00 | 开标时间: | 2026-08-01 17:00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2026-07-25 00:00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2026-08-01 17:00 |
| 采购人联系人: | 朱* | 采购人电话: | 0477-2257982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询比价采购]达拉特旗苏家沟煤矿(矿用传感器井下自动标校装置)公开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SJGK260122001H001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25
1.采购条件
达拉特旗苏家沟煤矿(矿用传感器井下自动标校装置)公开询比价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达拉特旗苏家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矿用传感器井下自动标校装置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明细物资清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只接受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先进行注册,待通过审 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2供应商应就本次采购物料清单中所有物资给予应答,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矿的交货价,总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3.3供应商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根据资金情况按比例分期支付银行电子承兑)。
3.4、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4.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3.4.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4.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3.4.7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3.4.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6、非生产厂家报价时需注明所供产品的生产厂家,并上传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贵单位型号与本规格型号不一致的,请备注贵单位规格型号必须满足我方技术要求规定的参数。
3.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涉及煤安证件的关键产品必须提供煤安证件、防爆证等证件,请在报名时一并上传,需要煤安证、防爆证等而未提供者,不予报名审核。
3.8若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期限内未能与我方签订合同,或贵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不能有效履行,除投标保证金沉淀外,我公司未来一年内公开询价采购同类产品时将不再允许贵公司参与报价。
-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4.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发布询比价采购公告。
5.授予合同
5.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5.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6.其他事项
6.1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2注: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6.3注:报价与我公司提供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不符及明显高于市场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若供应商中标后,长时间不送货,或中标明细中一项无法送货时,取消中标资格。
6.4注:中标供应商负责货物的装卸并运送到我公司指定位置,并摆放整齐;供应商报价高于市场价,我公司有权作废此标,我公司可以提前截止或延长报价时间。
6.5注: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实际验收数量,开票挂账后根据资金情况按比例分期支付银行电子承兑,不接受其他付款方式报价,请贵公司予以充分的理解与尊重,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将不予结算,具体送货时间及数量由矿方通知,供方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报价,提供相关资质资料。
明确要求:投标人须提交《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附件1),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承诺其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等人员与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联、任职关联;近三年内未聘用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担任职务,并在招标文件中披露上述关联关系排除的相关承诺。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达拉特旗苏家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利镇罕台川联创煤炭物流园达拉特旗苏家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玉巍 刘彦军
0477-2257982

|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
| 1 | 031010110 | 矿用本安型流量控制器 | MS600-NOX-RD | KXH500 | 1.0 | 2026-08-10 00:00:00 | 台 |
1.1.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传感器自动效验装置
1.2.技术规格书
一、项目简介及使用地点
鹤煤公司苏家沟煤矿拟采购1套KXH500矿用本安型流量控制器,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设计,可用于全自动标校煤矿井下各种气体传感器,兼容任何厂家型号的甲烷、一氧化碳等气体类传感器。标校过程简单,一键即可对传感器进行全自动标校,满电满气情况下,可标校传感器多达50余台。
二、货物名称及供货范围
1.货物名称:矿用本安型流量控制器
2.供货范围: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甲烷标准气体 | 套 | 1 | |
| 2 | 一氧化碳标准气体套 | 套 | 1 | |
| 3 | 一体式自动增加机 | 台 | 1 |
三、货物技术参数
该仪器使用AI视觉识别传感器显示值代替人工观察、自动可学习红外遥控代替人工调节、内置双组流量控制器自动恒流、自动切换气路、自动混气。独特的自动混气功能,支持报警、断电及复电点显示值的缓升和缓降,使监控主机可采集到传感器零点、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标气点及归零点的对应曲线,为日常传感器的维护带来极大方便。
四、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检验检测所需资质文件
包括以下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
五、货物使用环境及范围
1.使用地点:煤矿井下
六、货物适用标准
AQ6201-2019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七、质量及验收要求
1.设备到货后,由矿方组织有关人员对供货单位所移交设备及备件进行验收。设备外观不得有损坏现象,各种技术参数必须与技术协议内的所有要求相符;
2.供货单位应保证所供货物及其材料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货单位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供货单位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费用由供货单位负责;
3.根据矿方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安装、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合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矿方可以书面形式向供货单位提出索赔;
4.供货单位在收到矿方通知后10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5.如果供货单位在收到矿方通知后10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矿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
6.产品到货后,供货单位与矿方人员共同按技术协议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存在的质量问题由供货单位负责解决;
7.在设备安装之前,由矿方、供货单位共同开箱清点,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装箱资料进行检验,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会签,如发现问题,供货单位应按双方商定的意见尽快解决,以确保安装进度。
八、安装、调试要求
在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卖方需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调试及培训设备操作。
九、服务及质保要求
1.设备到货后,供货单位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到矿技术服务,免费进行技术培训、指导组装、调试以及试运转的技术服务;
2.整机和配件供应及时,技术服务迅速、彻底,处理问题不遗留隐患;
3.整机质保期为设备投用后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单位免费提供更换配件,更换后质保期顺延;
4.设备在使用期内,按矿方要求以最优价格确保备品备件供应,供货单位必须保证及时供应产品的维修配件和备件;
5.设备发生故障时,供货单位维修服务人员12小时内到矿,所需配件要及时到矿(常用件12小时内到矿,大型件24小时内到矿);
6.供货单位应依法为售后服务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售后服务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足额缴纳保险费用;如供货单位没有依法为售后服务人员购买工伤社会保险,则出现事故后责任由供货单位全部承担。
十、运输及包装要求
1.产品单独出厂时应在明显部位永久性固定的铭牌和标签,其内容如下:产品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厂名称、等级、特性、重量、制造日期、出厂日期及其他有效信息;
2.包装应具有防潮湿能力,并应结实可靠,防止损坏、变形以及面漆擦伤。供货单位负责将所购买的产品送到矿内,运输过程中对设备进行防护,避免因防护不到位导致损坏;
3.包装箱外壁应有明显的文字标记,内容包括收货单位地址、名称和到站站名,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厂家名称、出厂编号和日期,产品净重、毛重、最大外形尺寸和箱件编号,贮运注意事项:“防湿”、“向上”、“小心轻放”等文字及标记;
4.单独包装的零散件、部件等应有标签,标签应清楚、正确、持久、耐用,并与图样相适应;
5.随机文件用塑料袋封好装入箱中,并在箱外注明“文件在此”字样;
6.签订合同后,供货单位负责办理运输保险,1个月内免费将产品运输到鹤煤公司苏家沟煤矿。
十一、供方须提供技术资料要求
1.提供操作维护说明书1套、出厂图册1套(含电子版)随合同中设备一同发货;
2.发货时装箱配带的资料: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证和交货明细(均含外购件);
3.购货合同签订后,应随机提供配件明细表2套,便于配件计划的制定。
十二、其他
1.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货单位应提供符合本规格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如果供货单位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货单位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格书的要求;
3.本技术规格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投标文件和订货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供货单位应拥有提供产品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有关专利权、知识产权争议,所有责任(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
5.本技术规格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6.联系人:左利南;电话:17837832224;邮箱:76545126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