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洗选葫芦素选煤厂皮卡车维修保养项目变更通知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变更通知
北京中煤煤炭洗选技术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60705232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洗选葫芦素选煤厂皮卡车维修保养项目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6-07-23 09:11:33(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07-28 09: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6-07-28 09: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武佳胤
联系电话:15547767099
采购单位:北京中煤煤炭洗选技术有限公司
2026-07-23 09:11:33
皮卡车维修保养项目采购文件ZMXX-HLSWX(2026-010).doc
物资清单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12302300084 | 葫芦素选煤厂皮卡车维修保养 | 项 | 1.0 | 13 | 2026-08-20 00:00:00 |
| 612302300084 | 葫芦素选煤厂皮卡车维修保养 | 项 | 1.0 | 13 | 2026-08-20 00:00:00 |
中煤洗选公司葫芦素选煤厂设备
维修保养询比价文件
根据中煤洗选公司下属葫芦素选煤厂的设备维修需求,特对以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相关事项如下:
一、修缮修理编号:ZMXX-HLSWX(2026-010)
二、修缮修理设备项目及参数、数量
| 序号 | 维修项目及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皮卡车维修保养/更换离合器片,右后尾灯总成,悬挂+平衡杆胶套,添加空调冷媒,保养 | 项 | 1 | 晋F7870D |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维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葫芦素选煤厂
五、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保期要求
1、维修商在修缮修理过程中所使用的配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要求,同时要满足现场正常使用要求。
2、维修商需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将设备安装、调试好后,由甲方技术人员负责对此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材料人员验收入库,并由维修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所维修设备质量必须达到现场使用要求,设备维修好12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维修方负责维修,并由维修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4、合同签订后维修时间根据厂部修缮修理通知,在收到修缮修理通知后7天内到维修地点维修保养。
六、供应商及报价要求:
1、所报价格必须包含运输费、配件费、维修费、人工费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与本次采购相关的费用。
2、报价通过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报价。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上午9:00。
3、供应商资质要求:报价供应商应为符合标的物经营范围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4、报名供应商必须生产经营、资信情况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5、在中国中煤范围内黑名单、中国中煤集团及中煤建设集团停用名单内的供应商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6、报价供应商报价前需上传本单位的营业执照。
7、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最终成交价,报价需上传《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8、为保障报价准确性,需维修商派技术人员到维修地点查看或在报价前请与现场机修技术人员联系咨询相关设备的具体技术参数及损坏情况。最终报价揭示后不得以未和现场核实等理由放弃报价,否则2年内将禁止在中煤洗选公司参与报价。
七、结算方式
修缮修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后支付货款,要求留合同总额的10%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八、成交评审方式
对完全响应以上要求的供应商以综合报价最低为成交原则成交。
说明:请各报价供应商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同时在报价中说明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如不说明,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九、采购联系人:武佳胤电话:155-4776-7099
现场技术联系人:苏伟电话:176-3581-7291
北京中煤煤炭洗选技术有限公司
乌审旗分公司
2026年7月23日
附件1:廉洁承诺书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附件2:合同模板
设备维修合同
| 甲方(委托方):北京中煤煤炭洗选技术有限公司乌审旗分公司乙方(维修方): | 合同编号:ZMXX-HLSWX(2026-010)签订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第一条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价款:
| 维修项目及参数 | 计量 单位 | 数量或工作量 | 报 酬 | |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合计: | ||||
| 说明:本合同执行%税率,不含税价款为:元,税金:元,价税合计: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含税、含运费) | ||||
第二条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乙方所使用的配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要求,同时要满足甲方现场正常使用要求。
第三条甲方协助乙方的事项与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设备的装卸方便。
第四条修缮修理项目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通知进场进行修缮、修理。
第五条交付地点及现场联系人:交付地点及现场联系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葫芦素选煤厂,现场联系人:武佳胤,联系电话:155-4776-7099。
第六条修缮修理项目验收:乙方需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将设备安装、调试好后,由甲方技术人员负责对此设备进行验收。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修缮修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含税13%的全额增值税发票一个月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留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结清。
第八条质保期限: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证书签署次日起12个月。
质保期内,对质保范围内的质保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乙方予以承担。乙方未及时承担质保责任的,甲方有权采用其它渠道和方式对设备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本款中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质保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达不到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或乙方不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理任务,对甲方现场生产经营造影响的,每影响使用一日扣除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在质保期内如有修理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后应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乙方未按本合同提供质保服务,则为违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邯郸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生效后,任何关于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应以打印的书面方式且由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生效。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对修理质量的监督检查,并为检查、验收提供相关条件和资料。如在甲方厂区完成承揽业务,应当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做到文明作业,否则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甲方(章):北京中煤煤炭洗选技术有限公司乌审旗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支行账号:0612 0809 0920 0053 542纳税人识别号:91610802MA7HCUMP75电话:181-6172-3169 |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