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建设项目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软硬件设备询价通知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谈判邀请书
西安梅隆控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就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建设项目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软硬件设备进行公开谈判采购,以公告方式向不特定供应商发出谈判文件,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事宜进行谈判,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1、 采购内容及要求
1.1采购内容: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建设项目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软硬件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1.2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3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集成商,须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CCRC)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证书、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中任意一项,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3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服务器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2.5供应商需提供保证金承诺书(见第六章附件12)。
备注:
(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报名无需上传报名资料,可在中煤供应链平台报价录入界面获取技术文件解密密码,从中煤供应链平台获取到谈判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办法。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开始时间:2026年7月24日
4.2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0:00整
4.3获取方式:谈判文件电子版从中煤供应链平台免费获取。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相关要求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0:00整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前上传至中煤供应链平台(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如大于100Mb可分为:**文件1,**文件2)。
5.3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文件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一份,可编辑格式文件一份),以签字盖章的PDF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PDF格式文件必须上传,可编辑格式文件须与PDF文件内容一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未上传可编辑版文件,可在澄清阶段补充。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梅隆控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
联系人:郭昊腾
电话: 18602966248
采购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4号
联系人:黄文泽
电话:17391911494
邮箱:zhonganzhaobiao2@126.com
7、监督部门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
谈判文件-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建设项目设备.doc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技术规格书.pdf
物资清单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591013900079 | 系统软硬件平台|HG-XTGK|安全生产协同管控平台HG-XTGK | 套 | 1.0 | 13 | 2026-08-31 00:00:00 |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建设项目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软硬件设备公开谈判
谈判文件
谈判编号:XJ20260705779
采购人:西安梅隆控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
目录
第一章谈判邀请书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18
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21
第五章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38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9
1.第一章谈判邀请书
西安梅隆控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就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建设项目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软硬件设备进行公开谈判采购,以公告方式向不特定供应商发出谈判文件,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事宜进行谈判,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内容及要求
1.1采购内容: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建设项目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软硬件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1.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3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集成商,须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CCRC)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证书、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中任意一项,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3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服务器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2.5供应商需提供保证金承诺书(见第六章附件12)。
备注:
(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报名无需上传报名资料,可在中煤供应链平台报价录入界面获取技术文件解密密码,从中煤供应链平台获取到谈判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办法。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开始时间:2026年7月24日
4.2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0:00整
4.3获取方式:谈判文件电子版从中煤供应链平台免费获取。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相关要求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0:00整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前上传至中煤供应链平台(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如大于100Mb可分为:**文件1,**文件2)。
5.3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文件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一份,可编辑格式文件一份),以签字盖章的PDF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PDF格式文件必须上传,可编辑格式文件须与PDF文件内容一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未上传可编辑版文件,可在澄清阶段补充。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梅隆控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
联系人:郭昊腾
电话:18602966248
采购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4号
联系人:黄文泽
电话:17391911494
邮箱:zhonganzhaobiao2@126.com
7、监督部门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
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谈判,是指以公告方式向不特定供应商发出谈判文件,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事宜进行谈判,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1.1前附表(本表关于要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 采购人 | 名称:西安梅隆控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西安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联系人及手机: 郭昊腾 18602966248 | |
| 采购代理 | 名称: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名称 |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建设项目 | |
| 项目概况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
| 建设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 |
| 标段名称 | 冲击地压与矿震预警平台软硬件设备 | |
| 采购范围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
| 货期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
| 质保期 | 自合同设备签发安装调试验收证书之日起12个月。 | |
| 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集成商,须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CCRC)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证书、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中任意一项,须提供证书扫描件;3.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服务器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
| 1 |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件等材料 |
| 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 时间: 集中踏勘地点:备注:(1)不论采购人是否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2)不论潜在供应商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采购人始终认为潜在供应商的投标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3)中标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工程价款的,采购人一律不予认可。 |
| 1 | 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29日10时00分。 |
| 1 | 投标人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最晚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发送澄清,发送至采购代理单位联系邮箱(见公告),澄清要求详见2.1.7.1条。 |
| 1 | 有效期 |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 |
| 1 | 报价保证金 | 人民币零元整(¥0.00元)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转账需备注谈判编号。代理机构开户名称: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西影路支行账 号:129910992110902注:若本标段为重新挂网,第一次投标已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再次缴纳保证金,但需在转账凭证截图中注明“该保证金用于本标段再次投标,并承诺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 |
| 1 | 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 不接受接受 |
| 1 | 合同类型 | 固定总价合同 费率合同 其他 |
| 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不允许 |
| 2 | 偏差 | R不允许£允许 允许非实质性条款偏差。标准*号条款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
| 2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分为报价分册、商务分册、技术分册。份数:电子版一式二份;电子版格式: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一份,可编辑格式文件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命名要求如图)。
名称类型
报价文件--XXXXxxxxx公司MicrosoftWord文档
报价文件--XXXxxxx公司PDF文件
·-
技术文件--xxxxxxx公司MicrosoftWord文档
PDF文件
中技术文件--xXXXXxxxx公司
商务文件--XXXxxxxxx公司MicrosoftWord文档
商务文件--xxxxxxxxx公司PDF文件
(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如大于100Mb可分为:**文件1,**文件2) |
| 2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 递交时间:2026 年7月31日10时00分前截止时间:2026 年7月31日10时00分整递交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中煤供应链平台; |
| 2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6 年7月31日10:01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中煤供应链平台 |
| 2 | 谈判小组 |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 |
| 2 | 项目含税/不含税评审计价标准 | 最低评审价格法项目:注:本次项目税率按照国家现行增值税税率表执行,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税率进行含税报价。若项目各家供应商投标税率存在不一致情况,按照不含税报价进行最终排序。综合评估法项目 :注:本次项目税率按照国家现行增值税税率表执行,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税率进行含税报价。若投标税率存在不一致情况,按照以不含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和报价分的计算依据。不可抵扣项目(职工福利、食堂服务、工会物资、简易计税老项目等,开具增值税普票等类型项目)注:本次项目税率按照国家现行增值税税率表执行,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税率进行含税报价。以含税总价作为评审排序、报价分计算依据。 |
| 2 | 本项目标准税率 | 服务类6%货物类13%工程类9%其他 % |
| 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最低评审价格法 |
| 2 | 付款方式 | 1、乙方将货物全部运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税率为13%)专用发票,支付设备费用50%,附收货单、增值税全额专用发票、收据支付;2、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税率为13%)专用发票,甲方支付设备费用40%,附验收单、收据支付;3、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税率为13%)专用发票,支付设备费用的10%,附收据支付。甲方可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及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合同款项。甲方已充分解释,因甲方管理制度要求无发票、收据时不符合付款条件,乙方已充分理解付款条件且无异议。 |
| 2 | 监督 | 本项目的采购由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实施监督。 |
2.1.2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指西安梅隆控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1.2.2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2.3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谈判确定的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合理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1.3谈判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3.2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2.1.3.3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1.4合格的供应商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1.5保密
参与谈判活动的当事人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的货币一律使用人民币。
2.1.7答疑
2.1.7.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答疑时间截止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PDF文件提出,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zhonganzhaobiao3@126.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疑问或者询问进行综合分析并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澄清回复将在供应链平台该项目公告附件统一发布。
2.1.7.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谈判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2.1.7.3答疑时间:见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1.8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
2.1.9其他条款
2.1.9.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9.2不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2.1.9.3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1.2.2谈判文件
2.2.1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谈判邀请书;
2.2.1.2供应商须知;
(1)总则;
(2)谈判文件;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6)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7)纪律和监督;
(8)质疑与投诉;
2.2.1.3评审办法;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图纸(如有);
2.2.1.6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2.2.1.7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对谈判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供应商获得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谈判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谈判文件所有条款。
2.2.2.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公告期间,需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人应当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和报价人发布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距离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应当顺延。澄清或修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
2.3.1报价
2.3.1.1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3.1.2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
2.3.1.3开标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其报价无效。
2.3.1.4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报价不进行唱价,若有多个备选方案报价,报价无效。
2.3.1.5供应商的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响应文件中有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
2.3.1.6若最终报价未提供分项价格,按照总价变化比例进行折算,确定分项报价。
2.3.2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签字及盖章,否则其报价无效。
2.3.3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2.3.3.1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表述期间时,期间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2.3.3.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12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2.3.4、报价保证金
(1)本次谈判活动若需交纳报价保证金:金额详见前附表。
(2)报价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
(3)响应文件中需附银行转账的复印件。
备注:1、报价保证金应通过供应商账户汇款,如以个人汇款,视为自动放弃谈判权利,其谈判将被拒绝。
2、银行转账凭证需标明谈判编号。
(4)供应商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谈判权利,其谈判将被拒绝。
(5)报价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谈判权利,其谈判将被拒绝。
(6)报价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退还。退保证金模版详见采购文件最后供应商投标须知。
(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法律法规规定属于、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6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包括但不限于:
a.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
b.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用同一序列号的编辑计价软件制作的;
c.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和硬盘序列号同时相同的;
7投标活动异常关联,包括但不限于:
a.不同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不含注册信息)所留信息中存在联系人相同(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均相同)或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
b.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IP地址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
c.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和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
8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
9投标人通过弄虚作假、相互串通、借用资质等违法手段谋取中标的;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3.5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2.3.5.1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谈判编号、标段名称、供应商全称和日期。
2.3.5.2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
2.3.5.3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供应商应准备一套电子版响应文件;以PDF签章版电子版文件为准。
2.3.5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
2.3.5.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响应文件
(2)商务响应文件
(3)技术响应文件
2.3.5.2电子版响应文件
(1)电子版,一份为PDF格式,一份为可编辑格式。
2.3.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应人员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书、业绩、获奖证明材料等。
2.4.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5.1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指定平台(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证明材料等,采购人不予受理。
2.5.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2.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在中煤供应链平台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谈判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5.2.6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2.6.1谈判程序
(1)各供应商授权代表通过采购人指定的联络方式进行联络;
(2)对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进行查验是否满足要求;
(3)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偏离审核,出具书面澄清意见;各供应商接到澄清意见后在限定时间内书面回复,并按采购人要求上传发送(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和可编辑格式文件各一份);
(4)谈判小组结合响应文件、澄清意见及回复,按谈判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5)按谈判文件要求折算商务得分,对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汇总;
(6)谈判小组出具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综合分析判断一览表;
(7)谈判结束。
2.6.2谈判
2.6.2.1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商务及技术评审由谈判小组负责。
(2)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谈判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谈判文件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谈判小组具有依据谈判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谈判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有异议的成员,应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谈判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评审程序
①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②资格性审查;
③符合性审查;
④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⑤澄清有关问题;
⑥谈判;
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⑧编写评审报告及评审结果综合分析判断一览表;
⑨强调保密纪律。
(6)评审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7)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出专家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综合分析判断一览表,专家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综合分析判断一览表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6.3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向采购人提出专家评审意见表,推荐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有变更数量和服务的权利。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
2.6.4报价无效及废标
2.6.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
(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3)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4)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5)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6)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谈判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
(7)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谈判小组认定技术方案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9)评审期间,没有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0)供应商未提交最终报价;
(11)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12)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的情形;
(13)文件属性一致,且无合理解释,界定为围标串标行为;
(14)对采购人、谈判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15)除价格一览表外,商务分册和技术分册中出现价格的;
(16)法律、法规、规章或谈判文件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谈判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
2.6.4.2废标
首次发布公告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重新招标:
(1)按时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少于2家的;
(2)经谈判小组评审,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人少于2家的;
(3)经谈判小组评审,仅有2家报价人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但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6)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谈判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2.6.5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谈判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报价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谈判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谈判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谈判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谈判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谈判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废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
2.6.2.7纪律和监督
2.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2.7.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谈判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2.8异议和投诉
2.8.1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2.8.2投诉除询价文件外,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投诉。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提出异议;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处理。
2.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且未在补正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相关监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和异议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涉及谈判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还应当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2.7.2.9成交
采购人在收到谈判结果报告后,按照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经采购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洽谈并签订合同。
2.10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以成交通知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服务费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2011年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扣收取,成交价在法定招标限额(含)以下按收费标准的70%收取;成交价在法定招标限额上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如成交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3)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4)采购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可用电汇等方式一次向采购代理缴清代理服务费。
(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期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2.11失信供应商管理
失信供应商停用期限到期后,对于已完成整改、承诺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绿色低碳供应链的要求的供应商,经审查通过后可申请解除停用限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发改价格[2011]53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具体内容略
附件一: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
| 费率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3.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3.1采用综合评估法:
(1)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和评价,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综合评估法:谈判报价采用多轮报价形式(除递交响应文件时的一次报价外,至少须再次进行一轮报价),谈判后的报价为最终报价,在满足谈判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提交最终报价。以最终报价计算报价得分,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综合得分排序前三名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谈判方法。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得分相同,推荐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谈判小组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汇总排序,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结果写出专家评审意见。对谈判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谈判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谈判组成员拒绝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结果;
(4)谈判小组须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5)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触发异常低价竞标时,应进行成本或单价分析,并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投标人说明该报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当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能保证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时,谈判小组应否决其投标;或投标人的澄清不能令谈判小组满意,谈判小组可根据成本或单价分析结果,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决其投标。异常低价的判断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评审指标分值构成: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异常低价评审 | 异常低价的判断原则(注:原则上使用方法一,设置最高限价的标段可选取方法二,其他特殊情况选取方法三。) | 异常低价评审判断原则:☑方法一:投标报价低于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 时触发异常低价竞标(若有效投标人大于10家,去掉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方法二: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50%时触发异常低价竞标;□方法三:谈判小组判断。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触发异常低价竞标时,应进行成本或单价分析,并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投标人说明该报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当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能保证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时,谈判小组应否决其投标;或投标人的澄清不能令谈判小组满意,谈判小组可根据成本或单价分析结果,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决其投标。 | |
| 3.1.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45 分商务部分: 10 分技术部分: 45 分其他评分因素: / 分(如有) | |
| 3.1.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若有效投标人大于10家,评标基准价为经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95%;若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评标基准价为经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95%;若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评标基准价为经评审后的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5%。评标基准价精确至小数点后六位。 | |
| 3.1.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3.1.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45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基础分4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础分的基础上扣 0.5 分,最低得分为3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础分的基础上加 0.5 分,最高得满分。不足1%的,按照直接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 3.1.4(2) | 商务评分标准 | 业绩(5分) | 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得1分;每多提供1个有效业绩 业绩要求和证明材料同资格要求加 1 分,最多加4分,已经作为资格要求的业绩不重复计分。未提供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企业综合实力及财务状况(2分) | 根据投标人企业实力及管理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横向对比,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含财务报表),优秀,1≤得分≤2;一般,0<得分<1,均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注:1.近三年(投标人应按开标年度的上一年度起算,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开标时间在7月份之前的,可再向前顺延一年)。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 ||
| 主要商务条款响应程度(2分) | 投标报价完整性、主要商务条款(合同条款、服务期及质保期要求、支付方式以及其他第四章合同条款中的内容)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
|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1分) | 投标文件清晰完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顺序编制,优秀,得1分;一般,0 <1;投标文件关键章节缺失、格式错乱或不清晰的,不得分。 | ||
| 3.1.4(3) | 技术评分标准 | 技术指标(15分) | 根据技术参数和功能对技术规格书的响应性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且有可量化正偏离的为优档(13≤得分≤15);完全响应技术规范书要求为良档(10≤得分<13); 有负偏离为一般档(8≤得分<10)。主要技术指标均未体现的不得分。 |
| 选用材质、制造工艺、装备水平(10分) | 根据投标产品选用材质、制造工艺、装备水平等横向比较,选用材质优秀(使用更低碳、环保易回收再利用、无毒害的材料),制造工艺、装备水平先进、详细,表述清楚,满足招示文件要求产品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对产品结构行绿色设计,减少有害物质、节能、减碳、循环可回收。优档(9≤得分≤10);良档(6≤得分<9);一般档(5≤得分<6)。均未明确投标产品相关要求的不得分。 | ||
| 外购件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5分) | 质量方案、检验试验计划先进、规范、完整、有序、重点突出;外购件的质量管控清晰、明确;技术管理人员,主要工种人员、质量保证人员,检测人员配备合理,投标人取得ISO9001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建立实施完备的供应链管理。优档(4≤得分≤5);良档(3≤得分<4);一般档(2≤得分<3)。均未提供相关材料说明的不得分。 | ||
| 进度计划与管理(5分) | 进度计划及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按照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优档(4≤得分≤5);良档(3≤得分<4);一般档(2≤得分<3)。均未提供相关材料说明的不得分。 | ||
| 技术支持、培训、指导安装、售后服务(5分) | 根据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支持、培训、指导安装、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价。优档(4≤得分≤5);良档(3≤得分<4);一般档(2≤得分<3)。均未提供相关材料说明的不得分。 | ||
| 智能化水平(3分) | 系统结构设计合理,智能化功能和配置齐全。优档(2≤得分≤3);良档(1≤得分<2);一般档(0 <1)。均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 | ||
| 绿色环保(2分) | 具有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符合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材料、绿色节能、绿色施工、绿色服务等要求。优秀:1≤得分≤2;一般:0≤得分<1;均未提供相关材料说明的不得分。 | ||
3.2重新采购
首次发布采购公告后,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重新公告:
1、按时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少于2家的;
2、经谈判小组评审,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人少于2家的;
3、经谈判小组评审,仅有2家报价人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但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重新公告时,按《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相关条款实施。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设备采购合同(小型)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物资/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1、采购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1.1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详见附件1,具体供货范围及详细技术参数见合同后附件6。
1.2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以上价款为含税价,不含税总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率【13】%,税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合同价款包括乙方提供备件、专用工具、安装/指导安装、调试(若项目需要)、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乙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使其达到甲方使用要求后,甲方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合同价格中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可以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含税金额,以乙方开具发票时的税率为准进行结算和支付。
2、包装、运输
2.1所有设备包装标准应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适应远距离铁路运输、汽运、海运或者空运以及气候变化的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2.2运输方式:【】。
2.3乙方承担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4乙方在供货过程中进入甲方厂区或矿区,应遵守甲方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乙方原因所带来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设备交付及验收
3.1交货时间为:【】
A.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将设备清单所列的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B.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将《技术协议》所列的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3.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3乙方在发货前应保证对所供货物有绝对的所有权,设备运抵交货地点【】个工作日内,甲方按本合同规定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签署交货签收证书。
3.4当设备或整个系统组装完成,在性能考核、调试中已达到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经试运行【】月正常后,甲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文件,视为所有权转移。甲方验收合格,并不免除因设备质量等问题引起的,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3.5如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6设备按照本合同第3.4条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设备按照本合同第3.4条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至甲方。
4、货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由甲方按以下约定的比例分阶段支付:
| 支付节点名称 | 支付期限(日) | 支付比例(%) | 支付方式 |
| 本合同生效后 | / | / | / |
| 乙方发货前 | / | / | / |
| 到货签收后 | / | / | / |
| 到货验收合格后 | / | / | / |
| 质保期结束后 | / | / | / |
5、质量保证
5.1质量保证期为甲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个月。
5.2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货物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保修期内维修更换的替换品不包括合同中规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用的备件。紧急情况下,为了使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备件。使用结束后,乙方应及时归还或配齐使用过的所有备件。对需要现场维修的,乙方技术人员应在收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在提供远程服务的同时,按投标文件或技术协议承诺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对货物进行维修。在质量保证期满前3个月内修理或替换的部件、配件或零件应将其保修期延长3个月。
【保函条款】5.3为保证乙方有能力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证义务,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8】日内向甲方提供以甲方为受益人的、经甲方认可的国内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保证期限应覆盖本合同产品质量保证期,格式参考附件4),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5】%,有效期为自开具之日起至设备质量保证期届满后【60】日止。若质量保证期延长,乙方须在保函到期前【15】日办理保函有效期延展手续。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任何乙方未按时、按约履行质量保证期义务情形的,甲方有权依该保函提出索赔。
乙方提交的保函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到货验收款项时,将本合同第4条约定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应支付款项随同预验收款项一并支付给乙方。
【现金条款】5.3为保证乙方有能力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证义务,乙方同意以本合同第4条约定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支付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任何乙方未按时、按约履行质量保证期义务情形的,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保函条款】5.4质量保证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及时承担保修责任的,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对货物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因货物在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甲方和(或)第三人财产和(或)人身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对本款中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保修和(或)赔偿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函中追索。
【现金条款】5.4质量保证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及时承担保修责任的,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对货物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因货物在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甲方和(或)第三人财产和(或)人身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对本款中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保修和(或)赔偿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予以直接扣除,并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无故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的,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甲方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
6.2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乙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不可抗力因素和因甲方使用单位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规定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除外),每迟延一天,应按照迟延交付设备金额的【0.5】%承担违约金,逾期交付设备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是,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交付设备的义务。
6.3因设备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因国家政策变化、监管要求影响、政府有关部门指令或要求、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甲方现场生产设计变更、采购计划调整等原因,甲方需减少供货量或退货的,并于交货期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6.4.1非定制货物:乙方应予以接受,同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已发货的,甲方应承担乙方所付运费。
6.4.2定制货物: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交付货物合同总价款的【5】%。
6.5乙方所提供货物品种、型号、规格、品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退换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6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额赔偿责任和费用。
6.6.1乙方逾期【30】天仍未能全部交货或在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仍不能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6.6.2因乙方对货物无处分权,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货物或甲方无法获得货物所有权的情形。
6.6.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6.7乙方不得在未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额赔偿责任和费用。
6.8乙方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但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为止。
6.9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任何一笔应付乙方的货款或合同约定的保函里扣除/追索并告知乙方。
6.10本合同所有权利义务,未经相对方允许不得转让。一方违约转让的(含所有形式的债权),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
6.11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构成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担保费。
7、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均系纳入央企间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的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共同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调解。
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第【A】种方式解决:
A.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位于【甲方所在地】的【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附则
8.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寻源文件、乙方的投标/报价文件、技术协议、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与一切费用。如任何第三方向甲方进行索赔或诉讼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甲方为维护合法权益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翻译费等合理费用。
8.3本合同签章选择:【B】
A.本合同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煤易签”(域名为:https://ego.chinacoal.com/ca_zmyg)上凭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以电子签名形式加盖其电子章(“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自签署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在“中煤易签”中,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B.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包括附件)规定的权利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8.5为方便信息传递,甲、乙双方确认以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作为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指定的联系方式。本条所列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为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信息、指令、通知、文件、资料及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发出的法律文件的可送达的有效地址。
如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3日告知另一方,否则应承担因无法顺利送达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甲方:
1.与本框架协议相关请联络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与采购订单相关请联络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过电子邮箱传递相关协议、文件的,应在邮件发送后立即联络对方联系人查收。
附件:1.产品及价格明细表;
2.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3.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
4.质量抽检条款;
5.质量保证要求及违约金条款;
6.技术协议;
其他附件【】。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
电话: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
产品及价格明细表合计:【】元(含税),【】元(不含税)合计:【】元(含税),【】元(不含税)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含税) | 金额(不含税) | 税率(%) | 税额 | 产地品牌 | 备注 |
附件2
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条监督与举报
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渠道:
甲方设立举报电话:[029-85228975],举报邮箱:[zmxacgjd@126.com],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举报处理:
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
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
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
(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
(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
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附件3
注:本保函(模板)格式供参考,申请人可采用银行提供的保函格式,但其内容需与本保函(模板)内容原则一致,且必须保证保函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质量保证金保函(模板)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贵方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质量保证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止,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立时间:年月
附件4
质量抽检条款
1.质量抽检条款
1.为保障甲方权益,除遵守本合同关于验收的约定外,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有权按以下约定对乙方产品进行随机抽检:
1.1甲方有权单方在货物验收后【3】月内对货物进行抽检或其他质量检查等。
甲方在抽检前与乙方商议一致仅进行一次抽检,乙方应认可抽检结果作为最终的质量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后果。
1.2若乙方对甲方单方抽检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抽检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复检申请;若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相关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复检结果合格,相关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予以配合复检。若乙方提出对抽检结果的异议但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单方抽检结果作为最终的质量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后果。
1.3如货物经检验,其质量、性能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标准(以孰高者为准)不符或存在质量瑕疵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复检费、运费、仓储费、为消除不合格影响而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同时履行因货物质量原因所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1.4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和损失。但如果前述款项不足以覆盖上述费用和损失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附件5
质量保证要求及违约金条款
1.质量与权利保证
1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单签发日后【】个月,在此期间内如发生质量问题,适用【国家及行业】标准质保条款,乙方负责维修或调换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保证其产品质量、性能符合甲方寻源文件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生产经营和现场使用的要求,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体系的要求,并对产品质量承担保证义务。
3乙方保证其产品为全新且表面及内部均无瑕疵的合法合规原装产品,所有材料和工艺应适合甲方采购目的以及甲方预定的特定用途,在设计、材料或工艺方面不存在缺陷,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现场技术、安全使用等要求。乙方保证采购渠道合法正当。
4甲方对乙方产品提出质量异议的,乙方接到甲方质量异议信息后应在【24】小时内作出反应,按甲方要求到达现场处理,并在处理完毕后及时告知甲方。
5如乙方供货质量不能达到本协议及采购订单约定的标准、不符合相关技术协议要求,或存在显性或潜在质量瑕疵等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求的情形,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处置:
5.1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自行承担不合格产品货款、运费和其他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5.2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产品直至符合本协议及采购订单约定的标准、相关技术要求为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对所供产品享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如有),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抵押、质押、留置、知识产权等他项权利,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制政策等规定,不存在影响乙方履行其供货义务的重大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法院查封和强制执行事项。如果存在或发生,乙方必须立即自付费用予以妥善处理,保证本协议和采购订单继续履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更换产品、消除影响。如果乙方不及时妥善处理,对甲方造成实质不利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采购订单,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乙方保证其产品应当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资格和功能要求,乙方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
8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察,乙方应当提供必要的配合。
9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存在显性或潜在质量瑕疵等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求的,甲方除有权按约定采取退货、换货或按质论价等方式处置以外,每出现一次,乙方还应按该采购订单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
附件6
技术协议
第5章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书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
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报价分册
谈判编号:
标段名称:
供应商全称:
日期:二〇年月日
附件1:
第一次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供货期 |
| 总报价含税 | 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 |||||
| 税率 | 13% | |||||
| 总报价不含税 | 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 |||||
注:报价包括13%增值税、技术服务费、指导安装调试费、运输落地费(含卸车);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N报价时仍使用本表,表头修改为第N次,日期修改为报价当天日期)
附件2:
分项报价表
(请按技术文件中采购清单编制,货物名称、型号、品牌等内容需标注清楚,价格包含单价、总价以“元”为单位)
【正本】
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商务分册
谈判编号:
标段名称:
供应商全称:
日期:二〇年月日
目录
1.响应函
2.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供应商开户许可证/账户基本信息、保证金转账凭证
7.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谈判文件第二章前附表第11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9.商务条款偏离表
10.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11.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2.保证金承诺书(如有)
13.制造商声明(如需)
1、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标段名称)的谈判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作为全权代表提供下列文件。
1、第一次响应报价表。
2、按谈判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据此函,我方宣布如下:
(1)、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经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3)、本响应文件自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有效期为120天。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成交。
(5)、该响应文件在谈判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更改和变动。
3.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我方在此承诺响应《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全部内容。
6.(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邮政编码:
年月日
2.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技 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使用此表)
| 致:采购人名称 | |||||
| 企业法人 | 企业名称 | ||||
| 法定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 工商登记机关 | |||||
| 税务登记机关 | |||||
| 机构代码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性别 | |||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 (公章)年 月 日 | |||||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使用此表)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本公司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项目合法代理人,就谈判编号为(谈判编号)的(项目名称)进行谈判、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响应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自谈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0天。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供应商(公章):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 |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6.供应商开户许可证/账户基本信息、保证金转账凭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
| (复印件粘贴处) |
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如有)
| (复印件粘贴处) |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 (扫描件粘贴处) |
7.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备注: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其中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至少能体现双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供货范围等)
|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签订单位名称 | 签订日期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备注: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合同证明文件需按顺序填写以上一览表。
业绩1:
5
业绩2:
6
业绩3:
7
8.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格式由供应商自拟,需将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邀请书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条件补充提供在此处,因供应商资格资料不完整可能在评审过程中废标)
1.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
1.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对以上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报价无效处理。
9.商务条款偏离表
标段名称:
|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谈判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10.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条监督与举报
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渠道:
甲方设立举报电话:[029-85228975],举报邮箱:[zmxacgjd@126.com],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举报处理:
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
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
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
(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
(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
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若成交,供应商须签署《供需廉洁互保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11.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提交供应商股东及股权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附后,没有不用提交)。
2、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
2-1、管理关系说明:
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下属单位负责
人:
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上级单位负责人:
2-2、股权关系说明:
我单位控股的下级单位有,下级单位负责人:。
我单位被上级单位控股,上级单位负责人:。
3、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
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备注:
1如果被举报经查实出具虚假承诺书的,将被取消谈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如无关联关系,在相应留空处填无
12、保证金承诺书(如有)
公司(采购人):
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对采购文件所示下列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形,我方如有发生,同意按要求扣除保证金。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2.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4.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13、制造商声明(如需)
格式自拟
【正本】
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技术分册
谈判编号:
标段名称:
供应商全称:
日期:二〇年月日
供应商应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足够数量的技术规格说明书以及设备供货范围,及规范书要求的其他附表、清单一并提供。
供应商可从企业规模、生产能力、谈判产品的性能、业绩、售后服务等方面阐述。
附表1:
1设备供货范围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供货期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表2:
分项明细表
(请按技术文件中采购清单编制,货物名称、型号、品牌等内容需标注清楚,不得出现价格)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内容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谈判要求规格型号 | 响应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的技术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谈判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退保证金须知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未成交供应商在中煤供应链平台收到未成交通知书后,请提供退保证金申请文件,模版后附;同时需提供报价保证金电子回执单(需带银行公章)至zhonganzhaobiao1@126.com。(邮件主题需为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
报价保证金利息退款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为便于我司对报价保证金及同笔利息实施同步办理退款手续。未成交人需于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之日起向我司提交报价保证金利息发票;成交人需于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我司提交报价保证金利息发票。
备注:请各供应商注意,前来办理时须带“报价保证金利息”为内容的发票,如若放弃报价保证金利息须带《报价保证金利息承诺函》(附件1)。
财务联系电话:029-87853631
附件1:
报价保证金利息承诺函
我公司于年月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谈判编号:)的投标,现承诺自愿放弃该项目报价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保证金转账凭证
| 报价保证金电子回执单(需带银行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