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大矿业公司起重机设备专业化维保(一年期)服务项目询价通知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60705661
二、询价书名称:蒙大矿业公司起重机设备专业化维保(一年期)服务项目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A级或以上资质(应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报价人须具有至少1份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及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6-07-24 11: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07-29 09: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6-07-29 09: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李琴丽
联系电话:0477-2799196
采购单位: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07-24 11:00:00
蒙大矿业公司起重机设备专业化维保(一年期)服务项目询比文件.docx
物资清单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12302003819 | 蒙大矿业起重设备专业化维保服务(一年期) | 项 | 1.0 | 13 | 2026-08-31 00:00:00 |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重机设备专业化维保(一年期)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
目录
第一章采购邀请文件
第二章潜在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技术要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采购询价文件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就起重机设备专业化维保(一年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参与报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我公司采购流程执行,严格遵守《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廉洁合规管理办法》要求,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概括: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矿区的最南端,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管辖,距乌审旗政府所在地嘎鲁图镇约63km。蒙大矿业公司起重设备专业化维保包括在用的28台起重设备(其中23台为强制年检起重设备、3台为地面非强制年检起重设备、2台为井下煤安起重设备)以及23台厂区轻小型电动葫芦的日常巡检、检修消缺、定期维护保养、季度/年度专项维保等工作,通过日常维保消除设备运行隐患,保障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单/双梁起重机、防爆起重机、电动葫芦等起重设备安全、稳定、长效、合规运行,确保强制年检的起重设备达到特种设备年检验收标准,取得地方检验检测中心颁发的检验合格证,非强制年检以及轻小型设备稳定运行,满足现场实际使用需求。
采购范围:起重机设备专业化维保(一年期)服务项目
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A级或以上资质(应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报价人须具有至少1份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及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交货地点、方式、交货时间
1.交货地点、方式: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交货时间(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若合同期内服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或每季度累计超过4台起重机考核得分低于70分,招标方随时可解除合同。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考核细则按月考核,同时乙方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办理甲方入账后每季度支付一次。按照中煤集团公司文件要求中煤集团内部单位及其他中央企业签订合同时,保证金收取方式为银行保函。
六、报名、询价文件获取、报价
1.投标人须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https://ego.chinacoal.com/#/)上免费注册,并报名、报价。
2.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报名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
3.投标人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于报价截止前上传报价文件扫描件至“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报价文件中所有资质、业绩等资料为原件扫描件,确保内容须清晰可见。
七、报价揭示、开标时间、地点
1.详见中煤供应链平台公告。
八、项目负责人员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部
项目负责人:李琴丽
联系电话:0477-279919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注意事项:
1.投标人报名时须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https://ego.chinacoal.com/#//)上注册成为会员、登录、报名。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
3.投标人在报名时,严格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供审核,在报名审核通过后提交正式响应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严格按照采购邀请文件及响应文件模板要求提交正式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必须为加盖公章并扫描的PDF文件形式,并从附件上传响应文件。商务或技术部分是否有偏离需在偏离表内予以明确。未提交响应文件的将被否决,未按模板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也将被否决。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予以澄清。
6.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7.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8.评审小组提出澄清时,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9.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累计数为准;
(4)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10.投标人间存在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现象的,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程序的,严格按照中煤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1.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所报价格为含税价,并注明税率。
12.投标人应严肃、慎重报名报价。对胡乱报价,报价后不履行、或因报价单位自身原因给我公司造成损失,我公司将根据损失程度追究报价单位责任(包括且不限于:列入黑名单;取消准入资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符合性和实质性评审时的否决性条款
在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参与评审资格将被否决:
1.没有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致使评审小组人员无法评审的。
2.不满足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内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人的响应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
4.响应文件中要求签字和盖章的内容无签字或未加盖公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5.交货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致使采购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现的。
6.投标人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7.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8.分项报价中有错误、缺项、混乱等情况致使评审人员无法评审的。
9.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以他人名义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提交响应文件的。
11.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废除其资格的其他商务条款。
12.有任一加*项要求不满足的。
13.响应文件的内容无法实现采购项目的基本功能或基本目的。
14.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否决性的其他技术条款。
三、其他说明
1.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询比价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保密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4.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响应文件有效期
5.1除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5.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章评审、确定中标人
1.评审小组
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1.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评审: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确定供应商响应报价的评审价格并进行比较,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1评审小组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从参加询价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对询价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不得进入具体询价程序。
2.2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对参加询价单位就技术、商务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和比较。
2.3评审小组应当审查每一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
2.4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
3.定标
3.1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3.2预成交结果公示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第一章询比价公告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
3.3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在中煤易购网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4.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下发后1个月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文件、承诺函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5.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6.异议
6.1提出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6.2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为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第一章询比价公告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7.转让
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草稿)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维修服务合同
甲方: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维修服务内容、维修费价格
1.1维修服务费用如下:总计【】元(大写:),含税;不含税金额为¥【】元(大写:);税率为【】%,税金金额为¥【】元(大写:)。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合同价格中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可以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含税金额,以乙方开具发票时的税率为准进行结算和支付。维修设备基本信息及维修价格详见附件1。
1.2前述维修价格组成及设备维修方式为【】:
A、甲方现场维修(维修地点为:【】),价格包括维修配件、材料、人工、机具,维修人员差旅、劳保、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乙方工作人员在现场完成维修工作的一切费用;
B、乙方工厂维修,价格包括设备拆除运送到乙方工厂,维修配件、材料、人工、机具,设备维修完成运送到现场、现场安装技术服务、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设备维修完成的一切费用。
1.3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分期支付维修服务费:
| 支付节点名称 | 支付期限 | 支付比例 | 支付单据 |
| 应付款 | 维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入账后 | **% | |
| 质保金 | 质保期届满无质量问题后 | **% | 质保金解除证明单 |
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如乙方开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甲方开票信息为: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1.5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为:
单位名称: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行号:
二、维修标准:详见附件2。
三、维修期限
3.1本合同项下设备的维修期限为:【】
A.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止(含当日)。
B.合同生效之日起【】。
3.2乙方至迟于前述维修期限截止日,将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甲方最终验收。
四、双方代表
4.1甲方代表:【】,联系方式:【】,有权随时检查维修/加工情况,负责组织验收,协调解决协议中出现的问题。
4.2乙方代表:【】,联系方式:【】,负责与甲方的沟通协调,对服务团队组织管理及服务质量负责,是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设备维修
5.1乙方按照经甲方确认的维修方案提供维修服务,自行负责维修所需的材料采购,组织维修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并提供所需机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5.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维修配件、材料和工艺应适合维修目的,在设计、材料或工艺方面不存在缺陷,并达到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的质量标准体系要求,而且符合行业标准(ISO)及甲方现场技术安全使用的要求。
5.3维修过程中,对于有报废、大修及更换件鉴定时,乙方应当邀请监理工程师或者甲方代表现场共同鉴定,更换件时需要有监理或甲方指派人员在场,并对《报废、大修及更换件确认单》进行签字确认。
5.4设备出厂前一个月,乙方免费派专业人员对甲方的使用条件、配套要求、工作面情况进行核实,据此为甲方提供设备储存要求、地面配套方案及铺试大纲、联合试运转方案及大纲等技术文件(如需)。
5.5如乙方进行现场维修服务,委派的工作人员均应系与其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工作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差旅、食宿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应当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并指派专门的安全负责人,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的原因造成乙方工作人员伤、残、亡等事故,或者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验收
甲方对乙方维修服务成果的验收采用【】方式:
A.中间检验:乙方对于具有完整性能的部件(如:【】等),在总装之前应当提前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试运行检验,双方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完成总装;乙方修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书面陈述,必要时提议修改维修方案,甲方可不定期委派技术人员到修理现场进行监督。
B.出厂验收:乙方在设备修理、检验完工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检验数据、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资料,甲方认为资料齐备后同意进行出厂验收。出厂验收时,乙方组织生产、检验、技术等相关部门与甲方验收人员、监理(如有)共同现场参与,及时解决所发现问题并作验收情况记录,以此记录作为验收报告附件。验收结束且对问题整改完成后,甲方出具出厂验收文件。
C.最终验收:维修后出厂的设备在安装、调试、试生产期间,维修方派人到现场跟踪、指导现场工作,便于设备合理运输、装配。安装完毕、试生产后,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及乙方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及时解决所发现问题并作验收情况记录,以此记录作为验收报告附件。验收结束且对问题整改完成后甲方出具最终验收文件,设备维修工作结束,维修期终止。
七、维修设备的包装及运输
7.1对运输需要包装的设备,乙方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和承担费用。
7.2乙方提供的包装应适于所选择的运输方式,并有完好的防湿、防潮、防冻、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措施,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甲方现场;乙方对因包装不当所造成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锈蚀、损坏和损失负全部责任。
7.3整台设备及所有外委、外采维修配件均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各一份,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
7.4设备相同部件应为一个包装单元,包装按相应国家标准执行;每个包装箱外型尺寸及重量应符合相关的运输规定,若因超重或超尺寸而在运输中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7.5唛头应符合相关运输规定,必要时设备重型部件应放在滑撬上,以便于用吊索进行安全装卸搬运;如果包装箱使用外来吊索不安全,则应自备吊索、有眼螺栓或吊挂装置,使其突出于包装箱外,以便装卸时迅速连接吊索。
7.6设备的装卸、运输责任承担方式为:【由乙方承担设备装卸、运输责任,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现场安装、服务及技术指导
8.1设备运输到现场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安装单位负责现场安装,乙方在设备安装期间派技术人员免费指导安装;如果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现场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小时内解决处理。
8.2设备在地面进行配套铺试时,乙方应免费派维修、服务工程师及必要的安装维护人员,协助甲方进行设备配套工作,提供设备有关管理、安装、调试、空载测试、试运转、维修及现场培训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如需)。
8.3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中,乙方免费派服务工程师全程跟踪,提供调试、试生产方案及必要技术支持。
九、质量保证
9.1自设备安装、试运行结束,乙方取得最终验收文件之日起对设备维修部分起算质量保证期,具体质量保证期期限详见附件1。
9.2乙方保证所维修的设备在维修完成后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9.3设备到场、安装调试直至质保期满期间,乙方根据不同阶段的要求,免费派有经验的设计工程师或服务工程师、技术服务人员(含操作技师或工人),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及时处理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9.4在设备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或有潜在问题,甲方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小时内积极响应并及时提供问题的处理方法、建议;如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或委托方不能自行解决的技术问题,乙方及时给予技术答疑,在【】小时内派人员赴现场会同甲方进行分析,以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零部件或设备等方式解除故障以保证甲方正常生产;甲方可采取降低损失的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负担,重新维修的部件重新计算质保期。
9.5质保期内,因乙方维修质量原因发生的部件更换,乙方承担相应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无故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的,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如下第【】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A.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B.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C.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
10.2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维修期限届满维修服务未完成,乙方因此发生的各种逾期成本及其他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迟延完成维修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每延迟一天合同总价款的【0.5】%;如因维修延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乙方还应当另行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0.3维修完成的设备送达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现短缺件、替换件等,发生的二次采购、加工、承运、仓储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4质保期内,乙方没有按规定的响应时间及时解决故障,每延迟【】小时(不满【】小时的,按【】小时计算),向甲方支付【0.5】万元违约金;迟延【】小时以上,甲方有权自行寻找替代服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替代服务费用。
10.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或几项义务,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若甲方根据上款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或方式采购替代产品或替代服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除此之外,乙方应当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10.6乙方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但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为止。
10.7前述条款涉及的违约金、损失赔偿费用等,甲方均有权从未付合同价款或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但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维修服务及质量保证的责任。
10.8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若被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甲方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失信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自认定之日起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协议,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解除协议的,本协议已履行部分应由甲方和寻源发起部门核实确认,按照甲方确认的结果支付价款,否则不予支付任何价款;本协议内容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10.9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无偿)终止合同,且乙方赔偿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10.9.1提供虚假安全资质材料和信息,骗取准入资格的;
10.9.2招投标或签订合同后,发现乙方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包括在其他单位或者本项目);
10.9.3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治理不及时,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
10.9.4发生伤亡事故瞒报、谎报;
10.9.5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者不执行甲方各类管理制度、考核及奖罚规定;
10.9.6乙方现有技术无法满足维修要求;
10.9.7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退出条件。
11.乙方保证完全接受和执行甲方所有相关制度及奖罚考核。同意奖罚考核结果在合同价款中兑现。
十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避免并克服的客观事件,以及经本合同双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事件。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供证明。
十二、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的要求。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甲方为维护合法权益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翻译费等合理费用。
十三、禁止转委托
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如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可向第三方授予分包合同,但并不因此解除乙方履行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第三方授予分包合同,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A.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位于【/】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5.1本协议签章选择:【】
A.(电子签章条款)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煤易签”(域名为:https://ego.chinacoal.com/ca_zmyg/)上凭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以电子签名形式加盖其电子章(“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在“中煤易签”中,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实体章条款)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若乙方破产或无能力执行合同时,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将设备、资料返还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维修设备及价格清单;
2.安全生产协议;
3.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
联系人:
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附件1
维修设备及价格清单
| 序号 | 型号(件号) | 物料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人民币,不含税) | 质量保证期 | 备注 |
| 1 |
附件2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场地,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管理。
四、乙方应按照政府、行业有关规定及要求,对其管理、生产、特种作业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取证,必须持有与设备维修项目相匹配的合法资格证书,并保证持证上岗作业,同时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
五、在合同执行期,乙方对其维修作业的全过程承担安全主体责任,乙方维修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伤、残、亡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给予积极配合,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乙方必要的处罚。
六、乙方在施工或修补缺陷中对本工程以外的其它财产、设施或人身造成的损失、损伤或伤亡等均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伍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甲方签名):乙方(乙方签名):
单位盖章(盖章):单位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
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
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
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应扣罚乙方合同金额20%作为违约金,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乌审旗蒙大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地址:
乌审旗无定河镇
电话:电话:
第五章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矿区的最南端,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管辖,距乌审旗政府所在地嘎鲁图镇约63km。蒙大矿业公司起重设备专业化维保包括在用的28台起重设备(其中23台为强制年检起重设备、3台为地面非强制年检起重设备、2台为井下煤安起重设备)以及23台厂区轻小型电动葫芦的日常巡检、检修消缺、定期维护保养、季度/年度专项维保等工作,通过日常维保消除设备运行隐患,保障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单/双梁起重机、防爆起重机、电动葫芦等起重设备安全、稳定、长效、合规运行,确保强制年检的起重设备达到特种设备年检验收标准,取得地方检验检测中心颁发的检验合格证,非强制年检以及轻小型设备稳定运行,满足现场实际使用需求。
服务地点: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适用标准及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26
4.《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2009
5.《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第1部分:总则》GB/T31052.1-2014
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2016
7.《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16
8.《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2008
9.《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5972-2023
10.《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
1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T3836.1-2021)
12.《防爆梁式起重机》JB/T10219-2011
13.《防爆电动葫芦》JB/T10222-2011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基本要求规范、标准,其他未列出或有修订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最新标准规范,所引用的标准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第二节技术和维保要求
一、技术要求
1.维保服务坚持专业化、标准化、常态化、预防性原则,以“提前排查隐患、精准消除缺陷、延长设备寿命、合规合法运行”为核心,杜绝以事后抢修为主的维保模式;所有维保作业必须满足特种设备合规管理要求,确保设备顺利通过年度定期检验,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2.大型部件由招标方负责储备投标方免费负责更换,大型部件包括:变频器、电机、减速器、吊钩、车轮组(含车轮)、滑触线、滑轮组、制动器(不含推动器)、钢丝绳、驾驶室联动台、联轴器、遥控器、制动轮和变压器(井下起重机以及地面50t以上起重机)。除上述列明的大型部件之外其它所有配件(包含但不限于各种保护装置、限位装置、照明灯具、电气元件等)、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润滑油脂、电池、警示标识/标牌以及维保消耗材料)、零部件、电子围栏(整套系统)、维保工具等均在维保范围内。
3.投标方负责年度地方检验手续办理(严禁超期)以及协调、处理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检院以及其他政府监管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检查、年检等所有检查活动(包含但不限于检验、复检、报审、接送人员、接待、取报告、取证、缴费、办理告知、停用、注销、监检等所有相关工作及费用),招标方仅提供设备现有相关资料。
4.因投标方维保原因、新检规或其他规定导致现有正常(年检手续齐全)使用的设备停用、待整改等其他未取得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情况的,由投标方免费且无条件负责整改完善(该事项中包括上述大型部件)并取得相关年检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投标方负责承担(不得以对现场情况不了解、工作量大、无法找到厂家、历史遗留问题、事先无法预测等理由拒绝整改或要求增加费用)。
5.因政策或系统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检验日期超期的,由投标方负责对接政府相关部门自行处理(年度内二次或多次检验费用自理),确保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系统上无超期等现象出现,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
6.投标方负责对地**府、集团内各级单位或部门检查存在问题进行无偿整改和完善(国家政策原因除外)。
7.大修内容包括:结构件、传动部件、电气设备等维修、改造及相关备件更换(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大修标准,但不含在本次投标报价里,最终大修实施及费用由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投标方负责任何原因引起的故障维修、旧件更换以及紧急维修,发生的材料及配件费用按上述第二条执行。
9.定期检查周期分为周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和年检,各类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参考附件3至附件7。轻小型电动葫芦参照月度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执行。
10.以上设备主体范围:从配电箱进线到设备所有部件(含轨道,遥控器,挡车器,电动葫芦梁,滑线以及土建接口等)。
11.以上设备大修、故障维护换件、日常维护保养所用配件质量不低于原配厂家质量,同时满足使用单位使用现场相关要求。
12.井下非强制年检起重设备需每年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出具正式带MA标志检测/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报予招标方存档。
13.投标方应自行收集与本技术服务工作有关的基础资料(招标方部分设备基础资料缺失)。因设备投用年限长,相关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对起重设备基础资料完善要求较高,除招标方现有相关资料外,其余需要完成检查、检测检验或年检所需的资料如有缺失,由投标方自行收集(含与起重设备原生产单位补全资料或其他方式),所需费用含在本次报价内。
二、维保要求
1.维保人员须熟练掌握各类起重设备结构原理、操作规程、故障机理及最新维保标准,熟悉防爆起重设备特殊维保要求,具备独立排查、处理设备常见及典型故障的能力。
2.每旬、月、季、半年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招标方起重设备的使用要求和规范,对每台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报招标方管理部门确认后存档。
3.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技术检验(含年度检查),详细检查所有起重设备的机械、电气、安全设备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报招标方管理部门确认存档。投标方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形成正式报告报招标方管理部门确认存档。
4.各系统专业化维保技术细则
4.1金属结构系统维保(主梁、端梁、车架、支架)
4.1.1外观检查:全程排查主梁、端梁、焊缝、连接板无裂纹、变形、开焊、锈蚀、起皮现象;重点检查应力集中部位、长期受力焊缝,发现微裂纹、锈蚀厚度超标立即标记并整改。
4.1.2形变检测:定期测量主梁拱度、旁弯、下挠值,参数必须符合GB/T3811-2008标准,严禁超标运行;对长期重载设备增加检测频次,超标设备立即停机校正。
4.1.3防腐维保:清除结构表面积尘、油污、锈蚀层,破损漆面及时补刷防腐漆,潮湿、粉尘、防爆工况设备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防腐检查,杜绝大面积锈蚀。
4.1.4连接紧固:全面检查结构螺栓、销轴、定位键,确保无松动、缺失、变形,所有紧固螺栓按标准力矩锁紧,防松垫圈、锁紧装置齐全有效。
4.2起升机构维保(卷筒、钢丝绳、吊钩、滑轮、减速器)
4.2.1钢丝绳维保(严格执行GB/T5972-2023)
a.每日检查钢丝绳外观,无断丝、断股、锈蚀、磨损、压扁、扭结、松股现象,绳端固定牢固、无滑移。
b.定期对钢丝绳进行专用润滑脂浸润保养,润滑均匀、无积垢、无干磨,适配工矿粉尘、潮湿工况。
c.严格执行报废标准:出现断丝超标、直径磨损超标、严重锈蚀、塑性变形、疲劳老化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招标方整体更换同规格正品钢丝绳,严禁凑合用、搭接使用。
4.2.2吊钩及滑轮组
a.吊钩无裂纹、变形、磨损,吊钩防脱棘爪、防脱装置完整灵敏、闭合可靠。
b.滑轮转动灵活、无卡滞、无异响,滑轮槽无严重磨损、崩边、沟槽变形,轴承润滑良好。
c.定期检测吊钩磨损量、开口度,超标立即更换,严禁超期服役。
4.2.3卷筒及减速器
a.卷筒绳槽完整光滑、无磨损沟槽、无裂纹,钢丝绳排列整齐、无乱绳、叠绳现象。
b.减速器运行无异常震动、异响、渗漏油;油位保持在标准刻度区间,油品清洁无杂质、无乳化变质。
c.定期更换减速器润滑油,清理内部杂质,检查齿轮、轴承磨损情况,磨损超标及时更换配件。
4.3运行机构维保(大车、小车行走机构、车轮、轨道)
4.3.1行走车轮转动灵活,无卡滞、啃轨、偏磨现象,轮缘、踏面无裂纹、严重磨损、剥落。
4.3.2大车、小车运行平稳,启停无冲击、无跑偏、无剧烈晃动,行走传动机构联轴器、键块紧固可靠、无松动窜动。
4.3.3轨道清洁无杂物、无积尘油污,轨道压板、螺栓紧固牢固,轨道接缝平整无错位,定期检测轨道平行度、水平度,及时调整校正。
4.3.4行走轴承、行走电机轴承定期加注专用润滑脂,杜绝干磨发热、异响故障。
4.4制动系统维保(制动器、制动轮、刹车片)
4.4.1所有起升、运行制动器动作灵敏、制动可靠,无溜钩、溜车、制动滞后、制动失灵现象。
4.4.2制动瓦、刹车片磨损均匀,磨损量不超过标准限值,无硬化、烧焦、开裂、油污粘连;磨损超标、老化变形立即更换。
4.4.3制动轮表面光滑平整、无沟槽、无烧蚀、无裂纹,制动间隙均匀合规,定期精准校准制动间隙,保证启停平稳、制动精准。
4.4.4液压制动器、电磁制动器无渗漏、卡滞,液压油品质合格,制动弹簧无疲劳变形、断裂,弹性性能达标。
4.5电气系统维保(电机、控制柜、线缆、限位装置)
4.5.1电机运行平稳、无异常温升、异响、震动,轴承润滑良好,定子、转子无积尘、短路、老化现象,温升不得超过设备额定标准。
4.5.2控制柜、操作台内部清洁干燥,无积尘、潮湿、锈蚀,接线端子紧固无松动、无氧化、无发热打火痕迹;元器件标识清晰、完好齐全。
4.5.3电缆线缆敷设规范,无老化、破皮、龟裂、拉扯、挤压破损,线缆固定卡扣齐全牢固,接地、接零保护可靠,接地电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5.4各类行程限位、终点限位、缓冲装置动作灵敏可靠,触发精准、复位正常,严禁限位失效、短接运行。
4.6安全保护装置专项维保
4.6.1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位、行程限位、缓冲器、扫轨板等安全装置100%完好有效,严禁缺失、失效、屏蔽、短接。
4.6.2每月校验超载保护、力矩保护精度,确保载荷超标时可自动报警、断电、停机,保护参数精准无误。
4.6.3缓冲器弹性良好、无破损、无失效,扫轨板与轨道间隙符合标准,行走终端挡块牢固可靠。
4.6.4设备声光报警装置、警示标识齐全清晰,运行、启停报警功能正常,警示标识破损、模糊立即更换。
4.7防爆起重设备特殊维保要求(适配防爆工况)
4.7.1严格执行GB/T3836.1-2021、JB/T10219-2011、JB/T10222-2011标准,所有防爆部件、防爆密封装置严禁随意拆卸、替换非防爆配件。
4.7.2防爆电机、防爆接线盒、防爆开关密封垫完整无老化、变形、破损,密封间隙合规,无粉尘、杂物进入腔体。
4.7.3电气结合面、防爆面无划痕、锈蚀、损伤,装配时涂抹专用防爆油脂,保证密封防爆性能。
4.7.4严禁在防爆起重设备上私自改装电气线路、加装设备,所有维保、维修配件必须为同型号防爆专用正品。
5.检查
5.1日常检查
5.1.1日常检查应在每个工作班次开始作业前,对起重机械进行目测检查和功能试验,以发现有无缺陷。
5.1.2日常检查应包括以下项目:
a.作业环境;
b.安全防护装置;
c.起重吊具、钢丝绳和起重用链条;
d.制动器;
e.消防器材;
f.供电电源;
g.控制装置;
h.监控系统;
i.标记和警示标志;
j.气动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燃油系统的渗漏;
k.照明装置。
5.2定期检查
5.2.1定期检查按周期可分为旬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和年检。应根据不同的起重机械确定具体的检查周期、检查项目和检查方法。年检时应为全项目检查。
5.2.2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项目:
a.技术文件和资料:随行文件;检查及维护记录;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注册登记等其他档案。
b.金属结构:金属结构变形、裂纹、腐蚀;焊缝裂纹;紧固件及销轴。
c.机构: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伸缩机构;其他辅助机构(如:吊具机构、润滑系统、塔机的爬升系统等)。
d.关键零部件:起重吊具;钢丝绳及其附件;起重用链条;卷筒;滑轮;制动器;车轮;开式齿轮;联轴器和其他。
e.控制系统:电控系统(含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
f.安全防护:限制运动行程与指示工作位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如:起升高度限制器、限位开关、幅度指示器、防止臂架向后倾翻的装置、回转锁定装置、支腿回缩锁定装置、防碰撞装置、缓冲器及端部止挡、偏斜指示器或限制器等);防超载、超速的安全防护装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极限力矩限制器、超速保护装置等);抗风防滑和防倾翻装置(如:抗风防滑装置、锚定装置、夹轨器、防倾翻安全钩等);联锁保护;电气保护;警示装置及标志(如:声、光报警装置、电子围栏、安全警示标志等);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如:楼梯、阶梯、平台、走道、栏杆、防护罩等);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如:导电滑触线的安全防护、轨道清扫器、防坠落保护、断绳保护、钢丝绳防脱装置、起升绳偏角限制器、爬升装置防脱装置、限速器等)。
5.2.3对于需要解体、移装的起重机械,检查项目至少应执行定期检验的所有项目。
5.3特殊检查
5.3.1起重机械在发生下列情况后应进行特殊检查:
a.当起重机械发生下列变化时:安全防护装置;额定载荷;主要受力结构件;机构;控制站和控制系统;动力源;钢丝绳或起重用链条;起重吊具;底盘、基座和支撑结构。
b.当外界环境发生下列变化,超出设备正常环境条件时:
极端天气条件(如:暴风雨等);地震;基础(含起重机轨道);火灾、水灾;发生超载、挂舱、急停、撞击等非正常运行情况。
c.起重机械停用后再次启用前。
5.3.2起重机械本身或外界条件发生变化时,检查项目应与变化或损害的程度相适应;起重机械停用后再次启用前,检查项目应根据各种起重机械的特性进行确定。
5.3.3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应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检查项目。
5.4检查方法
5.4.1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方法包括目视、耳听、手摸、鼻嗅、敲击等的检测和常规量具的测量。目测检查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进行拆卸。
5.4.2无损检测
无损检测包括渗透检测、磁粉检测、超声检测和射线检测等。
5.4.3功能试验应检查控制器、开关和指示器的功能。为确保限制器和指示器功能正常,可进行安全操作,应对下列限制器和指示器进行功能试验:
a.超载限制器和指示器;
b.工作运动限制器和指示器;;
c.性能限制器和指示器。
5.4.4空载试验应在额定速度和空载下对起重机械的所有运动(如:起升、运行、回转、变幅、伸缩、横移、纵移)进行空载试验,以检查是否有任何异常和/或缺陷。
5.4.5载荷试验应在带有载荷时对起重机械基本运动(如:起升、运行、回转)进行载荷试验,以检查是否有任何异常和/或缺陷。施加的载荷应根据试验目的确定,但不应超过额定起重量。
5.4.6静载试验、动载试验和稳定性试验应按照GB/T5905规定的方法进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和稳定性试验。
5.5检查记录及检查报告
5.5.1日常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定期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出现不合格项时应出具检查报告。特殊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
5.5.2检查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检查的日期和地点;
b.检查人员签名和其所属单位的名称;
c.被检查设备的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及主要参数;
d.各检查项目的检查结果。
6维护
6.1计划性维护应根据每台起重机械的工作级别、工作环境及使用状态,确定计划性维护的内容和周期,并加以实施。
6.2非计划性维护应在发生故障后或根据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的结果,对发现的缺陷,确定非计划性维护的内容和要求,并加以实施。
6.3维护结果验证
对完成维护的项目应进行相应的验证,验证合格后起重机械才能恢复使用。
6.4维护记录
维护记录应包括保养记录和维修记录。维护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维护的日期和地点;
b.维护人员签名和其所属单位的名称;
c.被维护设备的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及主要参数;
d.各维护项目、维护方法及维护结果;
e.对维护结果验证的说明。
7.所有维保记录、故障维修、配件更换必须留存记录,严禁无记录维修、私自更换非标配件。整体维保效果须达到外观质量(设备整体清洁、无积尘油污、无锈蚀破损,结构完好、标识齐全,配件齐全无缺失)、运行性能(设备启停平稳、运行无异响、无震动超标、无跑偏啃轨,升降、行走动作精准顺畅)、安全性能(所有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功能正常,制动性能达标、限位精准、接地合规,无安全缺陷)以及合规标准(所有维保作业、配件更换符合现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设备状态满足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要求)。
8.资料按月整理、年度归档,长期留存,满足特种设备监管、检查、溯源要求。
第三节技术服务
一、技术服务要求
1.本技术协议所提及的要求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须按本技术协议和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等提供高质量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健康、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2.如投标方对本招标技术协议提出差异,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差异表中清楚地表示。如投标方没有对招标技术协议提出差异,则可认为完全接受和同意招标技术协议的要求。
3.投标方维保人员进入现场应严格遵守招标方相关安全制度,接受招标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投标方的违章、违规作业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利采取处罚措施,发生安全事故,投标方应及时报告招标方,不得隐瞒。若发生违章等行为时,按招标方的考核管理标准进行处罚。因违规违章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投标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自身或者招标方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4.投标方全权负责服务过程中人员、设备和材料的安全,责任完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投标方常驻现场维保人员不少于2人,并提供人员工种、相应证件明细和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或意外伤害保险(缴费证明须体现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字和缴费时间,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维保人员提供24小时全天候处理和应急响应服务。招标方提供住宿,就餐自理,如投标方需在招标方餐厅就餐,招标方负责协调常驻现场人员就餐事项,免收餐卡相关服务费。
6.投标方维保人员技术水平、维保能力较低不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更换维保人员的要求,投标方应在1个月内(以招标方相关函件时间为准)完成人员更换,并保证能满足招标方相关要求,每超出1天按照1000元/天进行处罚。
7.投标方入场前需提供现场派驻维保人员的资格证件、劳动合同、个人体检报告、无犯罪证明、安全生产协议等招标方所需相关备案资料后方可进场作业。
8.服务期内如招标方新增强制年检设备,则新增设备维保费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结算:新增设备在本合同中有对应规格型号的则按照对应规格设备型号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如新增设备在本合同中无对应规格型号的按相邻偏低等级设备型号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新增非强制年检设备以及轻小型电动葫芦不另外单独计价,投标方正常免费负责维保工作。
9.在维保期届满时,必须与招标方和下一服务单位做好交接,交接完毕无争议后结算维保尾款。维保期满后,在新的维保服务单位尚未实质接管之前,投标方应当按照招标方的要求继续提供服务,其服务费用按现有约定及实际服务时间结算,接到招标方通知完全交接完本项目后方可离场。
10.投标报价指投标人为完成全部工作任务所需的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服务费、材料和配件费、年检费、安全性能检验费和现场技术服务费、利润、管理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作范围、项目执行内容、责任和现场实际情况等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合理报出投标价格。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所述的工作范围、任务及目标认真计算,将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在内,不应遗留需在项目执行中再行议价和另外支付费用的项目。
第四节设备基本情况
一、起重设备基本情况
1.公司使用的起重设备种类主要包括:电动单梁/双梁桥式起重机、露天门式起重机、矿用起重机(详见附件1)以及轻小型电动葫芦等(详见附件2),所提供数据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起重设备投用时间:自2010年至今分期投用。
第五节服务工期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期限及支付方式: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若合同期内服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或每季度累计超过4台起重机考核得分低于70分,招标方随时可解除合同。
2.支付方式:甲方根据考核细则按月考核,同时乙方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办理甲方入账后每季度支付一次。
| 附件1:起重设备统计表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内部编号 | 产品编号 | 设备号 | 规格/型号 | 设备主要参数 | 制造厂家 | 制造日期 | 安装地点 | 使用登记证号 | 注册代码 | 上次定期检验日期 | 下次定期检验日期 | ||
| 1 | 桥式起重机 | 019 | 132031388 | 1506Q001463 | QD100/20-19A3 | 起重量100/20吨,提升高度75/75米,跨度19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4-12-10 | 一号主井井塔 | 起11蒙K1328(15) | 411010A2120143137 | 2025-09 | 2027-09 | ||
| 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CLP1 | 215A231 | 1506Q005709 | LD10-13.5A3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9米,跨度13.5米 | 山东天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15.08 | 材料棚 | 起17蒙KW1433(15) | 41701506262015120001 | 2025-09 | 2027-09 | ||
| 3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CLP2 | 215B232 | 1506Q003839 | LD10-13.5A3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9米,跨度13.5米 | 山东天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15.08 | 材料棚 | 起17蒙KW1434(15) | 41701506262015120002 | 2025-09 | 2027-09 | ||
| 4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368 | 120531610 | 1506Q001336 | LD10-20.5A5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18米,跨度20.5米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05 | 选煤厂主厂房 | 起17蒙K0387(14) | 41701034320121610 | 2025-09 | 2027-09 | ||
| 5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 367 | 120521611 | 1506Q000817 | LH20/5-17.5A5 | 起重量20/5吨,提升高度24米,跨度17.5米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05 | 选煤厂主厂房 | 起19蒙K0388(14) | 41904123620120038 | 2025-09 | 2027-09 | ||
| 6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226 | 120531609 | 1506Q001074 | LB10-19A3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24米,跨度19米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05 | 选煤厂准备车间 | 起1A蒙K0398(14) | 41A01034320120037 | 2025-09 | 2027-09 | ||
| 7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 M361 | 170921418 | 1506Q003966 | LH20/5-32.5A5 | 起重量20/5吨,提升高度26米,跨度32.5米 | 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17-11-25 | 选煤厂末煤车间 | 起19蒙KW01336(19) | 41904123620171418 | 2026-06 | 2028-06 | ||
| 8 | 防爆桥式起重机 | JXCJ-001 | 190210056 | 1506Q000218 | LB10-10.5A3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0.5米 | 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19.02 | 选煤厂机修车间 | 起13蒙KW01453(19) | 41A041236201900056 | 2025-05 | 2027-05 | ||
| 9 | 防爆桥式起重机 | CLK-001 | 190210057 | 1506Q000971 | LB5-10.5A3 | 起重量5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0.5米 | 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19.02 | 选煤厂材料库 | 起13蒙KW01455(19) | 41A041236201900057 | 2025-05 | 2027-05 | ||
| 10 | 防爆桥式起重机 | ZC-001 | 190310051 | 1506Q000788 | LB10-12.5A3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2.5米 | 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19.02 | 选煤厂装车站 | 起13蒙KW01454(19) | 41A041236201900051 | 2025-05 | 2027-05 | ||
| 11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MOKYWZ-116 | 112051310 | 1506Q006392 | QD100/20-19A3 | 起重量100/20吨,提升高度23米,跨度19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1.10 | 二号主井井塔 | 蒙TK20120462 | 411010A2120113417 | 2026-06 | 已检验,报告暂未出具 | ||
| 1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1# | 2011-0056 | 1506Q001019 | LD3-10.5A4 | 起重量3吨,提升高度9米,跨度10.5米 | 包头市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2011.12 | 锅炉房 | 蒙TK20120461 | 417010E3220110056 | 2026-06 | 已检验,报告暂未出具 | ||
| 13 | 通用门式起重机 | MDKYWZ-044 | 09092013 | 1506Q001027 | QD50/10-16.5A5 | 起重量50/10吨,提升高度10米,跨度16.5m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2009.11 | 综采设备库(加工车间) | 蒙TK20122109 | 41101046120091037 | 2026-06 | 已检验,报告暂未出具 | ||
| 14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MDKYWZ-043 | 09091213 | 1506Q000045 | LDA10-17A3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9米,跨度17米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2009.11 | 综采设备库(加工车间) | 蒙TK20122108 | 41701046120099213 | 2026-06 | 已检验,报告暂未出具 | ||
| 15 | 通用门式起重机 | MDKYWZ-042 | 20101060 | 1506Q000674 | MG75/20-30A5 | 起重量75/20吨,提升高度17米,跨度30米 | 河南中原起重机有限公司 | 2010.01 | 综采设备库 | 蒙TK20120763 | 42101506262012040001 | 2026-06 | 已检验,报告暂未出具 | ||
| 16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MDKYSB81-85 | 120906510 | 1506Q001479 | LD10-16.5A4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6.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2-11-10 | 材料库(85) | 蒙TK20132757 | 41701506262013080009 | 2025-05 | 2027-05 | ||
| 17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MDKYSB81-86 | 120906509 | 1506Q000555 | LD10-16.5A4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6.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2.11 | 材料库(86) | 蒙TK20132758 | 41701506262013080010 | 2025-05 | 2027-05 | ||
| 18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MDKYSB81-87 | 120106506 | 1506Q001071 | LD5-16.5A4 | 起重量5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6.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2.11 | 材料库(87) | 蒙TK20132759 | 41701506262013080011 | 2025-05 | 2027-05 | ||
| 19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MDKYSB81-84 | 120106505 | 1506Q001239 | LD5-16.5A4 | 起重量5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6.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2.11 | 材料库(84) | 蒙TK20132760 | 41701506262013080012 | 2025-05 | 2027-05 | ||
| 20 | 桥式起重机 | b-01 | 122091879 | 1506Q000913 | QD75/20-22.5A3 | 起重量75/20吨,提升高度23米,跨度22.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2.12 | 副井井塔 | 蒙TK20131181 | 41101506262013050003 | 2025-05 | 2027-05 | ||
| 21 | 桥式起重机 | b12 | 132020155 | 1506Q000734 | QD50/10-11.95A3 | 起重量50/10吨,提升高度12米,跨度11.9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2 | 副井井塔 | 起11蒙K0234(14) | 41101506262014030001 | 2025-05 | 2027-05 | ||
| 22 | 防爆桥式起重机 | WZ-008 | TLLB2020033 | 1506Q002602 | LB3-10.5A3 | 起重量3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0.5米 | 山东天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20.07 | 危废库房 | 起13蒙KW00002(20) | 413010982202000033 | 2026-06 | 2028-06 | ||
| 23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PSBF-001 | 201904001 | 1506Q002560 | QD5t-7mA3 | 起重量5吨,提升高度10米,跨度7米 | 山东龙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2019.1 | 中转水池排水泵房 | 起13蒙KW00003(20) | 411010E55201940001 | 2026-06 | 2028-06 | ||
| 24 | 电动悬挂过轨起重机 | b10 | / | / | XG32-5A3 | 起重量32吨,提升高度16米,跨度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5 | 二号主井井塔 | / | / | / | / | ||
| 25 | 电动悬挂过轨起重机 | b11 | / | / | XG32-4.85A3 | 起重量32吨,提升高度26米,跨度4.8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5 | 副井井塔 | / | / | / | / | ||
| 26 | 电动悬挂过轨起重机 | b12 | / | / | XG32-5A3 | 起重量32吨,提升高度26米,跨度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2.03 | 一号主井井塔 | / | / | / | / | ||
| 27 | 井下桥式起重机 | / | / | / | QBE25+25-10.5 | 起重量25+25吨,提升高度10.5米,跨度6米 | 河南黄河防爆 起重机 | 2012 | 井下换装硐室 | / | / | / | / | ||
| 28 | 井下桥式起重机 | / | / | / | LHBE10+10-10.5 | 起重量10+10吨,提升高度10.5米,跨度6米 | 河南黄河防爆 起重机 | 2012 | 井下换装硐室 | / | / | / | / | ||
| 注:以上起重机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附件1起重设备正常参与投标分项报价。序号1-23为强制年检设备,需年检(有年检费);序号24-26为大吨位过轨吊,需专业维保,无需年检(无年检费);序号27-28为井下使用设备,需专业维保和年度安全性能检验(下次检验日期:2026年12月),无需强制年检(无年检费)。 | |||||||||||||||
| 附件2:轻小型电动葫芦设备统计表 | |||||||||||||
| 序号 | 使用单位 | 设备编号 | 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要参数 | 生产厂家 | 出厂日期 | 使用日期 | 设备状态 | 所属系统 | 地理位置 | 国产/进口 | 备注 |
| 1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225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BMD5-30M4 | W=50kN;提升高度:H=30m;提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Ⅱ BT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准备车间 | 准备车间 | 国产 | 5T |
| 2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369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MD1 | W=50kN;提升高度:H=30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3 | 河北凯霸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主厂房 | 主厂房 | 国产 | 5T |
| 3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514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50kN;H=60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3年7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块煤及矸石仓 | 块煤及矸石仓 | 国产 | 5T |
| 4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620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50kN;H=9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浓缩车间 | 浓缩车间 | 国产 | 5T |
| 5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621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30kN;H=12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3年7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浓缩车间 | 浓缩车间 | 国产 | 3T |
| 6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781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BMD10-75M4 | W=100kN;提升高度:H=75m;提升速度:7/0.7m/min;运行速度:20m/min;地操+遥控;双速;工作级别:M4;防爆标志:Ex dⅡ BT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块煤产品仓 | 块煤产品仓 | 国产 | 10T |
| 7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782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BMD10-75M4 | W=100kN;提升高度:H=75m;提升速度:7/0.7m/min;运行速度:20m/min;地操+遥控;双速;工作级别:M4;防爆标志:Ex dⅡ BT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末煤产品仓 | 末煤产品仓 | 国产 | 10T |
| 8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01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10t;起升高度:9m;起升速度:7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d II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产品仓转载点一层 | 国产 | 10T |
| 9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02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5t;起升高度:18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产品仓转载点一层 | 国产 | 5T |
| 10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03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5t;起升高度:12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产品仓转载点地下三层 | 国产 | 5T |
| 11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11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5t;起升高度:18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1#转载点二层 | 国产 | 5T |
| 12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12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5t;起升高度:24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1#转载点二层 | 国产 | 5T |
| 13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13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3t;起升高度:18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1#转载点一层 | 国产 | 3T |
| 14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14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3t;起升高度:6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1#转载点地下一层 | 国产 | 3T |
| 15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33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10t;起升高度:40m;起升速度:7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3 | 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 | 2020年12月 | 完好 | 装车站 | 装车站顶楼 | 国产 | 10T |
| 16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622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起重量:3t;起升高度:18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26年5月 | 2026年5月 | 完好 | 浓缩车间 | 浓缩车间 | 国产 | 3T |
| 17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385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起重量:3t;起升高度:6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26年5月 | 2026年5月 | 完好 | 主厂房 | 主厂房 | 国产 | 3T |
| 18 | 蒙大矿业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MD10-75M4 | W=100kN;提升高度:H=75m;提升速度:7/0.7m/min;运行速度:20m/min;地操+遥控;双速;工作级别:M4;防爆标志:Ex dⅡ BT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筒仓1# | 筒仓1# | 国产 | 10T | |
| 19 | 蒙大矿业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MD10-75M4 | W=100kN;提升高度:H=75m;提升速度:7/0.7m/min;运行速度:20m/min;地操+遥控;双速;工作级别:M4;防爆标志:Ex dⅡ BT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筒仓2# | 筒仓2# | 国产 | 10T | |
| 20 | 蒙大矿业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30kN;H=12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河南矿山 | 2019年9月 | 2019年10月 | 完好 | 水处理 | 水处理 | 国产 | 3T | |
| 21 | 蒙大矿业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20kN;H=18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水处理 | 水处理 | 国产 | 2T | |
| 21 | 蒙大矿业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20kN;H=18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水处理 | 水处理 | 国产 | 2T | |
| 23 | 蒙大矿业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30kN;H=12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水处理 | 水处理 | 国产 | 3T | |
特别备注:附件2轻小型电动葫芦不单独参与投标分项报价,含在正常维保范围之内。
附件三:起重设备周检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考核项 目 | 完好标准 | 存 在 问 题 | 处 理 结 果 | 备 注 |
| 1 | 行走系 统 | 驱动电机、减速机、传动轴应运动平稳,不得有异响,减速 机不得有漏现象。 | |||
| 行走轮、传动轴运行平稳,无异响,不得有啃轨现象。 | |||||
| 2 | 制动器 | 制动器、刹车皮以及其他附件齐全,且灵敏可靠。 | |||
| 3 | 安全保 护系统 | 各种照明设施齐全,驾驶室悬挂焊接连接装置齐全可靠,行 人爬梯焊接连接可靠,提手不低主标准。 | |||
| 各种警示灯、指示灯、电铃及报警器、急停开关、被锁、装 置齐全、灵敏。 | |||||
| 4 | 起吊装 置 | 吊钩、钢丝绳选用应符合国家要求。 | |||
| 起重卷筒固定装置应齐全可靠。钢丝绳压板应齐全不得有松 动现象。 | |||||
| 钢丝绳不得有断股,打折或有扭曲变形现象 | |||||
| 钢丝绳应定期润滑不得缺油。 | |||||
| 5 | 电气控 制系统 | 灭弧罩完好可靠,配电柜门完好。 | |||
| 滑触线应保持水平一致,接头固定可靠,不得有打火现象, 集电器应固定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电缆滑架数量齐全,且 不应有弯曲变形。 | |||||
| 设备编码: 设备型号: | |||||
| 管理部门: 检查人员:时间: | |||||
| 附件四:起重设备月检内容及标准 | |||||
| 序 号 | 考核项 目 | 完好标准 | 存在问题 | 处理结果 | 备 注 |
| 1 | 行走系 统 | 驱动电机、减速机、传动轴应运动平稳,不得有异响, 减速机不得有漏现象。 | |||
| 行走轮、传动轴运行平稳,无异响,不得有啃轨现象。 | |||||
| 制动器、刹车皮以及其他附件齐全,且灵敏可靠。 | |||||
| 2 | 安全保 护系统 | 各种照明设施齐全,驾驶室悬挂焊接连接装置齐全可 靠,行人爬梯焊接连接可靠,提手不低主标准。 | |||
| 各种警示灯、指示灯、电铃及报警器、急停开关、被 锁、装置齐全、灵敏。 | |||||
| 3 | 起吊装 置 | 吊钩、钢丝绳选用应符合国家要求。 | |||
| 起重卷筒固定装置应齐全可靠。钢丝绳压板应齐全不 得有松动现象。 | |||||
| 钢丝绳不得有断股,打折或有扭曲变形现象 | |||||
| 钢丝绳应定期润滑不得缺油。 | |||||
| 4 | 润滑系 统 | 各润滑装置应齐全,畅通,检查油位不得有跑冒滴漏 现象。 | |||
| 5 | 电气控 制系统 | 配电开关,线路布局合理可靠,应选用可靠产品(换 件)。 | |||
| 各种开关,配电柜,接触器,继电器,变阻器,保险 等应齐全灵敏可靠,禁止有短接现象。 | |||||
| 6 | 轨道 | 轨道应平直,道夹板、压板螺栓等其他附 件应齐全靠不得有松动现象。 | |||
| 设备编码: 设备型号: | |||||
| 管理部门: 检查人员:时间: | |||||
附件五:起重设备季检内容及标准
| 序 号 | 考核项目 | 完好标准 | 存在问 题 | 处理结果 | 备注 |
| 1 | 主梁 | 主梁应完好无损,不得有变形,开焊现象, 各连接紧固螺栓应齐全可靠,不得有松动 现象,不得在主梁箱体上随意进行加工或 焊接。 | |||
| 电缆滑架数量齐全,且不应有弯曲变形, 电缆牵引钢丝绳,滑轮组件,齐全且可靠。 | |||||
| 2 | 行走系统 | 行走轮、传动轴运行平稳,无异响,不得 有啃轨现象。 | |||
| 行走轮有无严重磨损现象。 | |||||
| 3 | 安全保护 系统 | 行人爬梯焊接连接可靠,扶手不低主标准。 | |||
| 操作装置动做准确,灵敏可靠。档位标识, 方向标识应保持一致可靠。 | |||||
| 4 | 起吊装置 | 吊钩、钢丝绳选用应符合国家要求及神东 企业制定使用要求。 | |||
| 5 | 电气控制 系统 | 对各类电机的碳栓进行检查。 | |||
| 各种开关、配电柜、接触器、继电器、变 阻器、保险等应齐全灵敏可靠,禁止有短 接现象。 | |||||
| 滑触线应保持水平一致,接头固定可靠, 不得有打火现象,集电器应固定可靠不得 有松动现象 | |||||
| 6 | 轨道 | 轨道应平直,道夹板、压板螺栓等其他附 件应齐全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 | |||
| 设备编码: 设备型号: | |||||
| 管理部门: 检查人员:时间: | |||||
附件六:起重设备半年检内容及标准
| 序 号 | 考核项目 | 完好标准 | 存在问题 | 处理结果 | 备注 |
| 1 | 主梁 | 主梁应完好无损,不得有变形,开焊 现象。 | |||
| 2 | 减速箱 | 对所有减速箱开盖检查,检查油液是 否符合使用要求。 | |||
| 3 | 起吊装置 | 对吊钩进行变形量检查、探伤检查。 | |||
| 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有断股, 打折或有扭曲变形现象。 | |||||
| 4 | 轨道 | 对轨道平直度进行检查。 | |||
| 设备编码: 设备型号: | |||||
| 管理部门: 检查人员:时间: | |||||
附件七:起重设备年检内容及标准
| 序 号 | 考核项目 | 完好标准 | 存在问题 | 处理结果 | 备注 |
| 1 | 主梁 | 主梁应完好无损,不得有变形,开焊 现象。 | |||
| 2 | 减速箱 | 对所有减速箱开盖检查,检查油液是 否符合使用要求。 | |||
| 3 | 起吊装置 | 对吊钩进行变形量检查、探伤检查。 | |||
| 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有断股, 打折或有扭曲变形现象。 | |||||
| 4 | 轨道 | 对轨道平直度进行检查。 | |||
| 5 | 电器 | 电机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 |||
| 设备编码: 设备型号: | |||||
| 管理部门: 检查人员:时间: | |||||
附件七:起重设备维修保养专业化服务考核细则
维保单位:
考核单位:
考核得分:
考核月份:
| 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单项分数 | 考核办法 | 扣分原因 | 备注 |
| 基本 条件 | 维 保 人 员 上 岗情况 | 按照许可规则的要求配齐起重机维保人员并持证上岗,且与维保 业务量相适应。 | 2 | 根据许可规则查验维保人员,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扣 0.5 分 | ||
| 备件、工器具情况 | 所维保各类型起重机常用材料、备件充足(需有明细),保证原 厂正品供应,工器具齐全,满足维修、保养需求。 | 2 | 常用材料、备件不足扣 2 分,非原厂正品供应备 件发现一次扣 1 分,工器具不齐全扣 1 分。 | |||
| 内业 资料 | 维 保 组 织 机 构 | 维保组织体系健全:维保人员数量安排充足,人员分工明确;有 管理机构体系图;有人员持证资料; | 3 | 缺一项扣 2 分,一项不完整或不准确扣 1 分 | ||
| 起重机台账 | 对维保范围内的起重机信息进行详细统计,如地点、提升高度、 吨位、型号、投用年限、年检情况等 | 2 | 每发现 1 台起重机漏统计扣 1 分,发现一项信息 不全扣 0.5 分。 | |||
| 备件台账 | 备件种类、数量、型号、存放地点及合格证等信息。 | 3 | 缺一项扣 2 分,一项不完整或不准确扣 1 分 | |||
| 工器具台账 | 种类、数量、完好状态等信息 | 2 | 缺一项扣 1 分,一项不完整或不准确扣 0.5 分 |
| 安全 管理 | 劳保用品配 置 | 维修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发放要有详细记录清单, 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 | 3 | 一人不符合扣 2 分 | ||
| 停送电管理 | 维修作业过程中需要进行停送电的必须有标识牌或相关提醒。 | 3 | 发现一次扣 2 分 | |||
| 应急预案与 演练 | 维保单位应制定健全的《起重机事故应急预案》,并有演练记 录。 | 2 | 未制定预案扣 1 分,无演练记录扣 0.5 分 | |||
| 质量、安全管 理制度 | 应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同时应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 全责任制度。 | 2 | 每缺一项扣 0.5 分 | |||
| 安全事故 | 不得发生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 10 | 否决项,不符合,考核时按 10 分进行扣减分 数 | |||
| 质量 控制 | 维保人员 | 维保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2 | 每有一人次短缺证件扣 0.5 分,扣完止 | ||
| 定期进行维保安全、教育培训(1 年不少 4 次)。 | 2 | 每缺一次培训扣 0.5 分 | ||||
| 配备专项维保检测人员,应取得起重机检验证书。 | 2 | 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 0.5 分 | ||||
| 质量 控制 | 维保作业 | 建立完整的维保台帐和年度维保计划;维保起重机应逐台登记 建档;有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设备运行故 障记录,且记录填写应及时、真实、规范。 | 3 | 缺一项扣 0.5 分 | ||
| 应有急修记录或报告,对起重机发生故障的时间、故障情况、 处理故障的人员、时间、故障解决的办法或采取的措施以及处 理结果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详细记录,并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 员签字。 | 3 | 无记录、台帐扣 1 分,记录内容不全面扣 0.5 分 | ||||
| 对起重机维保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且有记录。 | 2 | 未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扣 1 分,无记录扣 0.5 分 |
| 质量 控制 | 维保作业 | 应有抢修、急修的服务和设备,应设立 2 4 小时值班电话和值 班管理制度。应建立报修电话登记台帐,对起重机发生的故障 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记录。 | 3 | 无记录台帐扣 1 分,记录内容不全面扣 0.5 分 | ||
| 起重机应当至少每 15 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 3 | 随机抽查维保清单,每缺少一次扣 1 分 | ||||
| 实施维保作业的现场应在明显位置放置表明正在作业的警示 标志及安全护栏。 | 2 | 随机抽查,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 文明服务、文明用语,维保工作中统一着装,整齐整洁。 | 2 | 随机抽查,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 按照要求,对起重机进行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工作。 | 3 | 有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维保的扣 1 分,每缺一次维保记录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
| 现场 管理 | 24 小时通讯 联络 | 专业化维保单位的联系电话必须保证 24 小时开通。 | 3 | 每发现一次联系不上扣 2 分 | ||
| 响应速度 | 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 30 分钟内赶到现场(矿区中心区域), 特殊情况 1 小时内到达。 | 4 | 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 45 分钟内赶到现场, 特殊情况 1 小时到达每发现 1 次超时扣 1 分 | |||
| 起重机故障停机率 | 每台起重机每月故障停机(不包括计划性常规检查)不超过 3 次,每次故障停机不超 4 小时。无论任何故障必须 3 天内处理 完毕,特殊情况不超过 7 天。 | 13 | 每月非人为故障停机 1 次扣 1 分,故障停机 2 次扣 3 分,故障停机 3 次扣 6 分,超过 4 次此 项不得分。每次故障处理时间 4 小时以内不扣 分,超过 6 小时扣 3 分,超过 24 小时扣 6 分, 超过 3 天扣 10 分,超过 7 天此项不得分。 |
| 现场 管理 | 起重机日常检查维保 | 1、每月至少 2 次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每台起重机进行调整、 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以保持起重机的正常运行。 2、每 3 个月对主要机械和电气装备细致的检查调整。3、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所有起重机的 机械、电气、安全设备的情况。4、各类检查形成检查保养报告,交由起重机使用单位签字确 认 | 12 | 对每月、每季度、每半年的检查报告缺失每台 /次扣 3 分。进行了检查但报告没有使用单位签字确认每 台/次扣 3 分。维保项内容不合格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 ||
| 制定科学的 维护方案和 故障事故预 防措施 | 专业化服务单位在提供专业化服务期间,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 起重机现场使用状态表,随时跟踪起重机的运行状况,定期对 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故障事故的发生规律,制定科 学的维护方案和故障事故预防措施,每年不少于一次应急预案 演练。 | 2 | 每月对设备没有形成科学维保计划扣 1 分每月对设备故障没有针对性预防措施扣 1 分 | |||
| 年检办理 | 配合业主对服务期内的设备进行年检等检查,并对因此而产生 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 5 | 每台/次起重机出现脱检,扣 5 分。 | |||
| 考核单台得分以 100 分为基准,96分-100 分不奖不罚;90分-95 分(含 95 分)处以单台起重机月度费用 5%的罚款;85 分-90 分(含 90 分)处以单台起重机月度费用 10% 的罚款;80 分-85 分(含 85 分)处以单台起重机月度费用 15%的罚款;75分-80 分(含 80 分)处以单台起重机月度费用 20%的罚款;70 分-75 分(含 75 分)处以单 台起重机月度费用 25%的罚款;70 分以下扣除单台起重设备维保费。每季度累计超过 4 台起重机考核得分低于 70 分,终止专业化服务合同。 | ||||||
| 扣分: 罚款: (大写: ) | ||||||
管理部门负责人:使用单位: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矿区的最南端,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管辖,距乌审旗政府所在地嘎鲁图镇约63km。蒙大矿业公司起重设备专业化维保包括在用的28台起重设备(其中23台为强制年检起重设备、3台为地面非强制年检起重设备、2台为井下煤安起重设备)以及23台厂区轻小型电动葫芦的日常巡检、检修消缺、定期维护保养、季度/年度专项维保等工作,通过日常维保消除设备运行隐患,保障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单/双梁起重机、防爆起重机、电动葫芦等起重设备安全、稳定、长效、合规运行,确保强制年检的起重设备达到特种设备年检验收标准,取得地方检验检测中心颁发的检验合格证,非强制年检以及轻小型设备稳定运行,满足现场实际使用需求。
服务地点: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适用标准及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26
4.《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2009
5.《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第1部分:总则》GB/T31052.1-2014
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2016
7.《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16
8.《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2008
9.《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5972-2023
10.《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
1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T3836.1-2021)
12.《防爆梁式起重机》JB/T10219-2011
13.《防爆电动葫芦》JB/T10222-2011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基本要求规范、标准,其他未列出或有修订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最新标准规范,所引用的标准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第二节技术和维保要求
一、技术要求
1.维保服务坚持专业化、标准化、常态化、预防性原则,以“提前排查隐患、精准消除缺陷、延长设备寿命、合规合法运行”为核心,杜绝以事后抢修为主的维保模式;所有维保作业必须满足特种设备合规管理要求,确保设备顺利通过年度定期检验,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2.大型部件由招标方负责储备投标方免费负责更换,大型部件包括:变频器、电机、减速器、吊钩、车轮组(含车轮)、滑触线、滑轮组、制动器(不含推动器)、钢丝绳、驾驶室联动台、联轴器、遥控器、制动轮和变压器(井下起重机以及地面50t以上起重机)。除上述列明的大型部件之外其它所有配件(包含但不限于各种保护装置、限位装置、照明灯具、电气元件等)、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润滑油脂、电池、警示标识/标牌以及维保消耗材料)、零部件、电子围栏(整套系统)、维保工具等均在维保范围内。
3.投标方负责年度地方检验手续办理(严禁超期)以及协调、处理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检院以及其他政府监管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检查、年检等所有检查活动(包含但不限于检验、复检、报审、接送人员、接待、取报告、取证、缴费、办理告知、停用、注销、监检等所有相关工作及费用),招标方仅提供设备现有相关资料。
4.因投标方维保原因、新检规或其他规定导致现有正常(年检手续齐全)使用的设备停用、待整改等其他未取得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情况的,由投标方免费且无条件负责整改完善(该事项中包括上述大型部件)并取得相关年检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投标方负责承担(不得以对现场情况不了解、工作量大、无法找到厂家、历史遗留问题、事先无法预测等理由拒绝整改或要求增加费用)。
5.因政策或系统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检验日期超期的,由投标方负责对接政府相关部门自行处理(年度内二次或多次检验费用自理),确保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系统上无超期等现象出现,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
6.投标方负责对地**府、集团内各级单位或部门检查存在问题进行无偿整改和完善(国家政策原因除外)。
7.大修内容包括:结构件、传动部件、电气设备等维修、改造及相关备件更换(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大修标准,但不含在本次投标报价里,最终大修实施及费用由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投标方负责任何原因引起的故障维修、旧件更换以及紧急维修,发生的材料及配件费用按上述第二条执行。
9.定期检查周期分为周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和年检,各类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参考附件3至附件7。轻小型电动葫芦参照月度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执行。
10.以上设备主体范围:从配电箱进线到设备所有部件(含轨道,遥控器,挡车器,电动葫芦梁,滑线以及土建接口等)。
11.以上设备大修、故障维护换件、日常维护保养所用配件质量不低于原配厂家质量,同时满足使用单位使用现场相关要求。
12.井下非强制年检起重设备需每年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出具正式带MA标志检测/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报予招标方存档。
13.投标方应自行收集与本技术服务工作有关的基础资料(招标方部分设备基础资料缺失)。因设备投用年限长,相关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对起重设备基础资料完善要求较高,除招标方现有相关资料外,其余需要完成检查、检测检验或年检所需的资料如有缺失,由投标方自行收集(含与起重设备原生产单位补全资料或其他方式),所需费用含在本次报价内。
二、维保要求
1.维保人员须熟练掌握各类起重设备结构原理、操作规程、故障机理及最新维保标准,熟悉防爆起重设备特殊维保要求,具备独立排查、处理设备常见及典型故障的能力。
2.每旬、月、季、半年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招标方起重设备的使用要求和规范,对每台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报招标方管理部门确认后存档。
3.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技术检验(含年度检查),详细检查所有起重设备的机械、电气、安全设备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报招标方管理部门确认存档。投标方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形成正式报告报招标方管理部门确认存档。
4.各系统专业化维保技术细则
4.1金属结构系统维保(主梁、端梁、车架、支架)
4.1.1外观检查:全程排查主梁、端梁、焊缝、连接板无裂纹、变形、开焊、锈蚀、起皮现象;重点检查应力集中部位、长期受力焊缝,发现微裂纹、锈蚀厚度超标立即标记并整改。
4.1.2形变检测:定期测量主梁拱度、旁弯、下挠值,参数必须符合GB/T3811-2008标准,严禁超标运行;对长期重载设备增加检测频次,超标设备立即停机校正。
4.1.3防腐维保:清除结构表面积尘、油污、锈蚀层,破损漆面及时补刷防腐漆,潮湿、粉尘、防爆工况设备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防腐检查,杜绝大面积锈蚀。
4.1.4连接紧固:全面检查结构螺栓、销轴、定位键,确保无松动、缺失、变形,所有紧固螺栓按标准力矩锁紧,防松垫圈、锁紧装置齐全有效。
4.2起升机构维保(卷筒、钢丝绳、吊钩、滑轮、减速器)
4.2.1钢丝绳维保(严格执行GB/T5972-2023)
a.每日检查钢丝绳外观,无断丝、断股、锈蚀、磨损、压扁、扭结、松股现象,绳端固定牢固、无滑移。
b.定期对钢丝绳进行专用润滑脂浸润保养,润滑均匀、无积垢、无干磨,适配工矿粉尘、潮湿工况。
c.严格执行报废标准:出现断丝超标、直径磨损超标、严重锈蚀、塑性变形、疲劳老化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招标方整体更换同规格正品钢丝绳,严禁凑合用、搭接使用。
4.2.2吊钩及滑轮组
a.吊钩无裂纹、变形、磨损,吊钩防脱棘爪、防脱装置完整灵敏、闭合可靠。
b.滑轮转动灵活、无卡滞、无异响,滑轮槽无严重磨损、崩边、沟槽变形,轴承润滑良好。
c.定期检测吊钩磨损量、开口度,超标立即更换,严禁超期服役。
4.2.3卷筒及减速器
a.卷筒绳槽完整光滑、无磨损沟槽、无裂纹,钢丝绳排列整齐、无乱绳、叠绳现象。
b.减速器运行无异常震动、异响、渗漏油;油位保持在标准刻度区间,油品清洁无杂质、无乳化变质。
c.定期更换减速器润滑油,清理内部杂质,检查齿轮、轴承磨损情况,磨损超标及时更换配件。
4.3运行机构维保(大车、小车行走机构、车轮、轨道)
4.3.1行走车轮转动灵活,无卡滞、啃轨、偏磨现象,轮缘、踏面无裂纹、严重磨损、剥落。
4.3.2大车、小车运行平稳,启停无冲击、无跑偏、无剧烈晃动,行走传动机构联轴器、键块紧固可靠、无松动窜动。
4.3.3轨道清洁无杂物、无积尘油污,轨道压板、螺栓紧固牢固,轨道接缝平整无错位,定期检测轨道平行度、水平度,及时调整校正。
4.3.4行走轴承、行走电机轴承定期加注专用润滑脂,杜绝干磨发热、异响故障。
4.4制动系统维保(制动器、制动轮、刹车片)
4.4.1所有起升、运行制动器动作灵敏、制动可靠,无溜钩、溜车、制动滞后、制动失灵现象。
4.4.2制动瓦、刹车片磨损均匀,磨损量不超过标准限值,无硬化、烧焦、开裂、油污粘连;磨损超标、老化变形立即更换。
4.4.3制动轮表面光滑平整、无沟槽、无烧蚀、无裂纹,制动间隙均匀合规,定期精准校准制动间隙,保证启停平稳、制动精准。
4.4.4液压制动器、电磁制动器无渗漏、卡滞,液压油品质合格,制动弹簧无疲劳变形、断裂,弹性性能达标。
4.5电气系统维保(电机、控制柜、线缆、限位装置)
4.5.1电机运行平稳、无异常温升、异响、震动,轴承润滑良好,定子、转子无积尘、短路、老化现象,温升不得超过设备额定标准。
4.5.2控制柜、操作台内部清洁干燥,无积尘、潮湿、锈蚀,接线端子紧固无松动、无氧化、无发热打火痕迹;元器件标识清晰、完好齐全。
4.5.3电缆线缆敷设规范,无老化、破皮、龟裂、拉扯、挤压破损,线缆固定卡扣齐全牢固,接地、接零保护可靠,接地电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5.4各类行程限位、终点限位、缓冲装置动作灵敏可靠,触发精准、复位正常,严禁限位失效、短接运行。
4.6安全保护装置专项维保
4.6.1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位、行程限位、缓冲器、扫轨板等安全装置100%完好有效,严禁缺失、失效、屏蔽、短接。
4.6.2每月校验超载保护、力矩保护精度,确保载荷超标时可自动报警、断电、停机,保护参数精准无误。
4.6.3缓冲器弹性良好、无破损、无失效,扫轨板与轨道间隙符合标准,行走终端挡块牢固可靠。
4.6.4设备声光报警装置、警示标识齐全清晰,运行、启停报警功能正常,警示标识破损、模糊立即更换。
4.7防爆起重设备特殊维保要求(适配防爆工况)
4.7.1严格执行GB/T3836.1-2021、JB/T10219-2011、JB/T10222-2011标准,所有防爆部件、防爆密封装置严禁随意拆卸、替换非防爆配件。
4.7.2防爆电机、防爆接线盒、防爆开关密封垫完整无老化、变形、破损,密封间隙合规,无粉尘、杂物进入腔体。
4.7.3电气结合面、防爆面无划痕、锈蚀、损伤,装配时涂抹专用防爆油脂,保证密封防爆性能。
4.7.4严禁在防爆起重设备上私自改装电气线路、加装设备,所有维保、维修配件必须为同型号防爆专用正品。
5.检查
5.1日常检查
5.1.1日常检查应在每个工作班次开始作业前,对起重机械进行目测检查和功能试验,以发现有无缺陷。
5.1.2日常检查应包括以下项目:
a.作业环境;
b.安全防护装置;
c.起重吊具、钢丝绳和起重用链条;
d.制动器;
e.消防器材;
f.供电电源;
g.控制装置;
h.监控系统;
i.标记和警示标志;
j.气动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燃油系统的渗漏;
k.照明装置。
5.2定期检查
5.2.1定期检查按周期可分为旬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和年检。应根据不同的起重机械确定具体的检查周期、检查项目和检查方法。年检时应为全项目检查。
5.2.2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项目:
a.技术文件和资料:随行文件;检查及维护记录;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注册登记等其他档案。
b.金属结构:金属结构变形、裂纹、腐蚀;焊缝裂纹;紧固件及销轴。
c.机构: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伸缩机构;其他辅助机构(如:吊具机构、润滑系统、塔机的爬升系统等)。
d.关键零部件:起重吊具;钢丝绳及其附件;起重用链条;卷筒;滑轮;制动器;车轮;开式齿轮;联轴器和其他。
e.控制系统:电控系统(含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
f.安全防护:限制运动行程与指示工作位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如:起升高度限制器、限位开关、幅度指示器、防止臂架向后倾翻的装置、回转锁定装置、支腿回缩锁定装置、防碰撞装置、缓冲器及端部止挡、偏斜指示器或限制器等);防超载、超速的安全防护装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极限力矩限制器、超速保护装置等);抗风防滑和防倾翻装置(如:抗风防滑装置、锚定装置、夹轨器、防倾翻安全钩等);联锁保护;电气保护;警示装置及标志(如:声、光报警装置、电子围栏、安全警示标志等);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如:楼梯、阶梯、平台、走道、栏杆、防护罩等);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如:导电滑触线的安全防护、轨道清扫器、防坠落保护、断绳保护、钢丝绳防脱装置、起升绳偏角限制器、爬升装置防脱装置、限速器等)。
5.2.3对于需要解体、移装的起重机械,检查项目至少应执行定期检验的所有项目。
5.3特殊检查
5.3.1起重机械在发生下列情况后应进行特殊检查:
a.当起重机械发生下列变化时:安全防护装置;额定载荷;主要受力结构件;机构;控制站和控制系统;动力源;钢丝绳或起重用链条;起重吊具;底盘、基座和支撑结构。
b.当外界环境发生下列变化,超出设备正常环境条件时:
极端天气条件(如:暴风雨等);地震;基础(含起重机轨道);火灾、水灾;发生超载、挂舱、急停、撞击等非正常运行情况。
c.起重机械停用后再次启用前。
5.3.2起重机械本身或外界条件发生变化时,检查项目应与变化或损害的程度相适应;起重机械停用后再次启用前,检查项目应根据各种起重机械的特性进行确定。
5.3.3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应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检查项目。
5.4检查方法
5.4.1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方法包括目视、耳听、手摸、鼻嗅、敲击等的检测和常规量具的测量。目测检查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进行拆卸。
5.4.2无损检测
无损检测包括渗透检测、磁粉检测、超声检测和射线检测等。
5.4.3功能试验应检查控制器、开关和指示器的功能。为确保限制器和指示器功能正常,可进行安全操作,应对下列限制器和指示器进行功能试验:
a.超载限制器和指示器;
b.工作运动限制器和指示器;;
c.性能限制器和指示器。
5.4.4空载试验应在额定速度和空载下对起重机械的所有运动(如:起升、运行、回转、变幅、伸缩、横移、纵移)进行空载试验,以检查是否有任何异常和/或缺陷。
5.4.5载荷试验应在带有载荷时对起重机械基本运动(如:起升、运行、回转)进行载荷试验,以检查是否有任何异常和/或缺陷。施加的载荷应根据试验目的确定,但不应超过额定起重量。
5.4.6静载试验、动载试验和稳定性试验应按照GB/T5905规定的方法进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和稳定性试验。
5.5检查记录及检查报告
5.5.1日常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定期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出现不合格项时应出具检查报告。特殊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
5.5.2检查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检查的日期和地点;
b.检查人员签名和其所属单位的名称;
c.被检查设备的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及主要参数;
d.各检查项目的检查结果。
6维护
6.1计划性维护应根据每台起重机械的工作级别、工作环境及使用状态,确定计划性维护的内容和周期,并加以实施。
6.2非计划性维护应在发生故障后或根据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的结果,对发现的缺陷,确定非计划性维护的内容和要求,并加以实施。
6.3维护结果验证
对完成维护的项目应进行相应的验证,验证合格后起重机械才能恢复使用。
6.4维护记录
维护记录应包括保养记录和维修记录。维护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维护的日期和地点;
b.维护人员签名和其所属单位的名称;
c.被维护设备的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及主要参数;
d.各维护项目、维护方法及维护结果;
e.对维护结果验证的说明。
7.所有维保记录、故障维修、配件更换必须留存记录,严禁无记录维修、私自更换非标配件。整体维保效果须达到外观质量(设备整体清洁、无积尘油污、无锈蚀破损,结构完好、标识齐全,配件齐全无缺失)、运行性能(设备启停平稳、运行无异响、无震动超标、无跑偏啃轨,升降、行走动作精准顺畅)、安全性能(所有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功能正常,制动性能达标、限位精准、接地合规,无安全缺陷)以及合规标准(所有维保作业、配件更换符合现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设备状态满足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要求)。
8.资料按月整理、年度归档,长期留存,满足特种设备监管、检查、溯源要求。
第三节技术服务
一、技术服务要求
1.本技术协议所提及的要求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须按本技术协议和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等提供高质量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健康、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2.如投标方对本招标技术协议提出差异,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差异表中清楚地表示。如投标方没有对招标技术协议提出差异,则可认为完全接受和同意招标技术协议的要求。
3.投标方维保人员进入现场应严格遵守招标方相关安全制度,接受招标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投标方的违章、违规作业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利采取处罚措施,发生安全事故,投标方应及时报告招标方,不得隐瞒。若发生违章等行为时,按招标方的考核管理标准进行处罚。因违规违章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投标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自身或者招标方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4.投标方全权负责服务过程中人员、设备和材料的安全,责任完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投标方常驻现场维保人员不少于2人,并提供人员工种、相应证件明细和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或意外伤害保险(缴费证明须体现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字和缴费时间,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维保人员提供24小时全天候处理和应急响应服务。招标方提供住宿,就餐自理,如投标方需在招标方餐厅就餐,招标方负责协调常驻现场人员就餐事项,免收餐卡相关服务费。
6.投标方维保人员技术水平、维保能力较低不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更换维保人员的要求,投标方应在1个月内(以招标方相关函件时间为准)完成人员更换,并保证能满足招标方相关要求,每超出1天按照1000元/天进行处罚。
7.投标方入场前需提供现场派驻维保人员的资格证件、劳动合同、个人体检报告、无犯罪证明、安全生产协议等招标方所需相关备案资料后方可进场作业。
8.服务期内如招标方新增强制年检设备,则新增设备维保费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结算:新增设备在本合同中有对应规格型号的则按照对应规格设备型号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如新增设备在本合同中无对应规格型号的按相邻偏低等级设备型号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新增非强制年检设备以及轻小型电动葫芦不另外单独计价,投标方正常免费负责维保工作。
9.在维保期届满时,必须与招标方和下一服务单位做好交接,交接完毕无争议后结算维保尾款。维保期满后,在新的维保服务单位尚未实质接管之前,投标方应当按照招标方的要求继续提供服务,其服务费用按现有约定及实际服务时间结算,接到招标方通知完全交接完本项目后方可离场。
10.投标报价指投标人为完成全部工作任务所需的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服务费、材料和配件费、年检费、安全性能检验费和现场技术服务费、利润、管理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作范围、项目执行内容、责任和现场实际情况等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合理报出投标价格。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所述的工作范围、任务及目标认真计算,将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在内,不应遗留需在项目执行中再行议价和另外支付费用的项目。
第四节设备基本情况
一、起重设备基本情况
1.公司使用的起重设备种类主要包括:电动单梁/双梁桥式起重机、露天门式起重机、矿用起重机(详见附件1)以及轻小型电动葫芦等(详见附件2),所提供数据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起重设备投用时间:自2010年至今分期投用。
第五节服务工期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期限及支付方式: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若合同期内服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或每季度累计超过4台起重机考核得分低于70分,招标方随时可解除合同。
2.支付方式:甲方根据考核细则按月考核,同时乙方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办理甲方入账后每季度支付一次。
| 附件1:起重设备统计表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内部编号 | 产品编号 | 设备号 | 规格/型号 | 设备主要参数 | 制造厂家 | 制造日期 | 安装地点 | 使用登记证号 | 注册代码 | 上次定期检验日期 | 下次定期检验日期 | ||
| 1 | 桥式起重机 | 019 | 132031388 | 1506Q001463 | QD100/20-19A3 | 起重量100/20吨,提升高度75/75米,跨度19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4-12-10 | 一号主井井塔 | 起11蒙K1328(15) | 411010A2120143137 | 2025-09 | 2027-09 | ||
| 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CLP1 | 215A231 | 1506Q005709 | LD10-13.5A3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9米,跨度13.5米 | 山东天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15.08 | 材料棚 | 起17蒙KW1433(15) | 41701506262015120001 | 2025-09 | 2027-09 | ||
| 3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CLP2 | 215B232 | 1506Q003839 | LD10-13.5A3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9米,跨度13.5米 | 山东天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15.08 | 材料棚 | 起17蒙KW1434(15) | 41701506262015120002 | 2025-09 | 2027-09 | ||
| 4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368 | 120531610 | 1506Q001336 | LD10-20.5A5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18米,跨度20.5米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05 | 选煤厂主厂房 | 起17蒙K0387(14) | 41701034320121610 | 2025-09 | 2027-09 | ||
| 5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 367 | 120521611 | 1506Q000817 | LH20/5-17.5A5 | 起重量20/5吨,提升高度24米,跨度17.5米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05 | 选煤厂主厂房 | 起19蒙K0388(14) | 41904123620120038 | 2025-09 | 2027-09 | ||
| 6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226 | 120531609 | 1506Q001074 | LB10-19A3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24米,跨度19米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05 | 选煤厂准备车间 | 起1A蒙K0398(14) | 41A01034320120037 | 2025-09 | 2027-09 | ||
| 7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 M361 | 170921418 | 1506Q003966 | LH20/5-32.5A5 | 起重量20/5吨,提升高度26米,跨度32.5米 | 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17-11-25 | 选煤厂末煤车间 | 起19蒙KW01336(19) | 41904123620171418 | 2026-06 | 2028-06 | ||
| 8 | 防爆桥式起重机 | JXCJ-001 | 190210056 | 1506Q000218 | LB10-10.5A3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0.5米 | 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19.02 | 选煤厂机修车间 | 起13蒙KW01453(19) | 41A041236201900056 | 2025-05 | 2027-05 | ||
| 9 | 防爆桥式起重机 | CLK-001 | 190210057 | 1506Q000971 | LB5-10.5A3 | 起重量5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0.5米 | 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19.02 | 选煤厂材料库 | 起13蒙KW01455(19) | 41A041236201900057 | 2025-05 | 2027-05 | ||
| 10 | 防爆桥式起重机 | ZC-001 | 190310051 | 1506Q000788 | LB10-12.5A3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2.5米 | 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19.02 | 选煤厂装车站 | 起13蒙KW01454(19) | 41A041236201900051 | 2025-05 | 2027-05 | ||
| 11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MOKYWZ-116 | 112051310 | 1506Q006392 | QD100/20-19A3 | 起重量100/20吨,提升高度23米,跨度19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1.10 | 二号主井井塔 | 蒙TK20120462 | 411010A2120113417 | 2026-06 | 已检验,报告暂未出具 | ||
| 1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1# | 2011-0056 | 1506Q001019 | LD3-10.5A4 | 起重量3吨,提升高度9米,跨度10.5米 | 包头市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2011.12 | 锅炉房 | 蒙TK20120461 | 417010E3220110056 | 2026-06 | 已检验,报告暂未出具 | ||
| 13 | 通用门式起重机 | MDKYWZ-044 | 09092013 | 1506Q001027 | QD50/10-16.5A5 | 起重量50/10吨,提升高度10米,跨度16.5m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2009.11 | 综采设备库(加工车间) | 蒙TK20122109 | 41101046120091037 | 2026-06 | 已检验,报告暂未出具 | ||
| 14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MDKYWZ-043 | 09091213 | 1506Q000045 | LDA10-17A3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9米,跨度17米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2009.11 | 综采设备库(加工车间) | 蒙TK20122108 | 41701046120099213 | 2026-06 | 已检验,报告暂未出具 | ||
| 15 | 通用门式起重机 | MDKYWZ-042 | 20101060 | 1506Q000674 | MG75/20-30A5 | 起重量75/20吨,提升高度17米,跨度30米 | 河南中原起重机有限公司 | 2010.01 | 综采设备库 | 蒙TK20120763 | 42101506262012040001 | 2026-06 | 已检验,报告暂未出具 | ||
| 16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MDKYSB81-85 | 120906510 | 1506Q001479 | LD10-16.5A4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6.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2-11-10 | 材料库(85) | 蒙TK20132757 | 41701506262013080009 | 2025-05 | 2027-05 | ||
| 17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MDKYSB81-86 | 120906509 | 1506Q000555 | LD10-16.5A4 | 起重量10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6.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2.11 | 材料库(86) | 蒙TK20132758 | 41701506262013080010 | 2025-05 | 2027-05 | ||
| 18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MDKYSB81-87 | 120106506 | 1506Q001071 | LD5-16.5A4 | 起重量5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6.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2.11 | 材料库(87) | 蒙TK20132759 | 41701506262013080011 | 2025-05 | 2027-05 | ||
| 19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MDKYSB81-84 | 120106505 | 1506Q001239 | LD5-16.5A4 | 起重量5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6.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2.11 | 材料库(84) | 蒙TK20132760 | 41701506262013080012 | 2025-05 | 2027-05 | ||
| 20 | 桥式起重机 | b-01 | 122091879 | 1506Q000913 | QD75/20-22.5A3 | 起重量75/20吨,提升高度23米,跨度22.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2.12 | 副井井塔 | 蒙TK20131181 | 41101506262013050003 | 2025-05 | 2027-05 | ||
| 21 | 桥式起重机 | b12 | 132020155 | 1506Q000734 | QD50/10-11.95A3 | 起重量50/10吨,提升高度12米,跨度11.9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2 | 副井井塔 | 起11蒙K0234(14) | 41101506262014030001 | 2025-05 | 2027-05 | ||
| 22 | 防爆桥式起重机 | WZ-008 | TLLB2020033 | 1506Q002602 | LB3-10.5A3 | 起重量3吨,提升高度6米,跨度10.5米 | 山东天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20.07 | 危废库房 | 起13蒙KW00002(20) | 413010982202000033 | 2026-06 | 2028-06 | ||
| 23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PSBF-001 | 201904001 | 1506Q002560 | QD5t-7mA3 | 起重量5吨,提升高度10米,跨度7米 | 山东龙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2019.1 | 中转水池排水泵房 | 起13蒙KW00003(20) | 411010E55201940001 | 2026-06 | 2028-06 | ||
| 24 | 电动悬挂过轨起重机 | b10 | / | / | XG32-5A3 | 起重量32吨,提升高度16米,跨度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5 | 二号主井井塔 | / | / | / | / | ||
| 25 | 电动悬挂过轨起重机 | b11 | / | / | XG32-4.85A3 | 起重量32吨,提升高度26米,跨度4.8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5 | 副井井塔 | / | / | / | / | ||
| 26 | 电动悬挂过轨起重机 | b12 | / | / | XG32-5A3 | 起重量32吨,提升高度26米,跨度5米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2.03 | 一号主井井塔 | / | / | / | / | ||
| 27 | 井下桥式起重机 | / | / | / | QBE25+25-10.5 | 起重量25+25吨,提升高度10.5米,跨度6米 | 河南黄河防爆 起重机 | 2012 | 井下换装硐室 | / | / | / | / | ||
| 28 | 井下桥式起重机 | / | / | / | LHBE10+10-10.5 | 起重量10+10吨,提升高度10.5米,跨度6米 | 河南黄河防爆 起重机 | 2012 | 井下换装硐室 | / | / | / | / | ||
| 注:以上起重机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附件1起重设备正常参与投标分项报价。序号1-23为强制年检设备,需年检(有年检费);序号24-26为大吨位过轨吊,需专业维保,无需年检(无年检费);序号27-28为井下使用设备,需专业维保和年度安全性能检验(下次检验日期:2026年12月),无需强制年检(无年检费)。 | |||||||||||||||
| 附件2:轻小型电动葫芦设备统计表 | |||||||||||||
| 序号 | 使用单位 | 设备编号 | 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要参数 | 生产厂家 | 出厂日期 | 使用日期 | 设备状态 | 所属系统 | 地理位置 | 国产/进口 | 备注 |
| 1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225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BMD5-30M4 | W=50kN;提升高度:H=30m;提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Ⅱ BT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准备车间 | 准备车间 | 国产 | 5T |
| 2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369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MD1 | W=50kN;提升高度:H=30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3 | 河北凯霸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主厂房 | 主厂房 | 国产 | 5T |
| 3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514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50kN;H=60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3年7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块煤及矸石仓 | 块煤及矸石仓 | 国产 | 5T |
| 4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620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50kN;H=9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浓缩车间 | 浓缩车间 | 国产 | 5T |
| 5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621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30kN;H=12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3年7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浓缩车间 | 浓缩车间 | 国产 | 3T |
| 6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781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BMD10-75M4 | W=100kN;提升高度:H=75m;提升速度:7/0.7m/min;运行速度:20m/min;地操+遥控;双速;工作级别:M4;防爆标志:Ex dⅡ BT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块煤产品仓 | 块煤产品仓 | 国产 | 10T |
| 7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782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BMD10-75M4 | W=100kN;提升高度:H=75m;提升速度:7/0.7m/min;运行速度:20m/min;地操+遥控;双速;工作级别:M4;防爆标志:Ex dⅡ BT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末煤产品仓 | 末煤产品仓 | 国产 | 10T |
| 8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01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10t;起升高度:9m;起升速度:7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d II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产品仓转载点一层 | 国产 | 10T |
| 9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02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5t;起升高度:18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产品仓转载点一层 | 国产 | 5T |
| 10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03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5t;起升高度:12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产品仓转载点地下三层 | 国产 | 5T |
| 11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11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5t;起升高度:18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1#转载点二层 | 国产 | 5T |
| 12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12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5t;起升高度:24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1#转载点二层 | 国产 | 5T |
| 13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13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3t;起升高度:18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1#转载点一层 | 国产 | 3T |
| 14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14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3t;起升高度:6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 | 2015年4月 | 完好 | 输煤系统 | 1#转载点地下一层 | 国产 | 3T |
| 15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1033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CD | 起重量:10t;起升高度:40m;起升速度:7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3 | 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 | 2020年12月 | 完好 | 装车站 | 装车站顶楼 | 国产 | 10T |
| 16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622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起重量:3t;起升高度:18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26年5月 | 2026年5月 | 完好 | 浓缩车间 | 浓缩车间 | 国产 | 3T |
| 17 | 蒙大矿业选煤厂 | 385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起重量:3t;起升高度:6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防爆标志:Ex dII BT4;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26年5月 | 2026年5月 | 完好 | 主厂房 | 主厂房 | 国产 | 3T |
| 18 | 蒙大矿业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MD10-75M4 | W=100kN;提升高度:H=75m;提升速度:7/0.7m/min;运行速度:20m/min;地操+遥控;双速;工作级别:M4;防爆标志:Ex dⅡ BT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筒仓1# | 筒仓1# | 国产 | 10T | |
| 19 | 蒙大矿业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BMD10-75M4 | W=100kN;提升高度:H=75m;提升速度:7/0.7m/min;运行速度:20m/min;地操+遥控;双速;工作级别:M4;防爆标志:Ex dⅡ BT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筒仓2# | 筒仓2# | 国产 | 10T | |
| 20 | 蒙大矿业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30kN;H=12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河南矿山 | 2019年9月 | 2019年10月 | 完好 | 水处理 | 水处理 | 国产 | 3T | |
| 21 | 蒙大矿业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20kN;H=18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水处理 | 水处理 | 国产 | 2T | |
| 21 | 蒙大矿业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20kN;H=18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水处理 | 水处理 | 国产 | 2T | |
| 23 | 蒙大矿业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CD1 | W=30kN;H=12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机构工作级别:M4 | 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2014年5月 | 完好 | 水处理 | 水处理 | 国产 | 3T | |
特别备注:附件2轻小型电动葫芦不单独参与投标分项报价,含在正常维保范围之内。
附件三:起重设备周检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考核项 目 | 完好标准 | 存 在 问 题 | 处 理 结 果 | 备 注 |
| 1 | 行走系 统 | 驱动电机、减速机、传动轴应运动平稳,不得有异响,减速 机不得有漏现象。 | |||
| 行走轮、传动轴运行平稳,无异响,不得有啃轨现象。 | |||||
| 2 | 制动器 | 制动器、刹车皮以及其他附件齐全,且灵敏可靠。 | |||
| 3 | 安全保 护系统 | 各种照明设施齐全,驾驶室悬挂焊接连接装置齐全可靠,行 人爬梯焊接连接可靠,提手不低主标准。 | |||
| 各种警示灯、指示灯、电铃及报警器、急停开关、被锁、装 置齐全、灵敏。 | |||||
| 4 | 起吊装 置 | 吊钩、钢丝绳选用应符合国家要求。 | |||
| 起重卷筒固定装置应齐全可靠。钢丝绳压板应齐全不得有松 动现象。 | |||||
| 钢丝绳不得有断股,打折或有扭曲变形现象 | |||||
| 钢丝绳应定期润滑不得缺油。 | |||||
| 5 | 电气控 制系统 | 灭弧罩完好可靠,配电柜门完好。 | |||
| 滑触线应保持水平一致,接头固定可靠,不得有打火现象, 集电器应固定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电缆滑架数量齐全,且 不应有弯曲变形。 | |||||
| 设备编码: 设备型号: | |||||
| 管理部门: 检查人员:时间: | |||||
| 附件四:起重设备月检内容及标准 | |||||
| 序 号 | 考核项 目 | 完好标准 | 存在问题 | 处理结果 | 备 注 |
| 1 | 行走系 统 | 驱动电机、减速机、传动轴应运动平稳,不得有异响, 减速机不得有漏现象。 | |||
| 行走轮、传动轴运行平稳,无异响,不得有啃轨现象。 | |||||
| 制动器、刹车皮以及其他附件齐全,且灵敏可靠。 | |||||
| 2 | 安全保 护系统 | 各种照明设施齐全,驾驶室悬挂焊接连接装置齐全可 靠,行人爬梯焊接连接可靠,提手不低主标准。 | |||
| 各种警示灯、指示灯、电铃及报警器、急停开关、被 锁、装置齐全、灵敏。 | |||||
| 3 | 起吊装 置 | 吊钩、钢丝绳选用应符合国家要求。 | |||
| 起重卷筒固定装置应齐全可靠。钢丝绳压板应齐全不 得有松动现象。 | |||||
| 钢丝绳不得有断股,打折或有扭曲变形现象 | |||||
| 钢丝绳应定期润滑不得缺油。 | |||||
| 4 | 润滑系 统 | 各润滑装置应齐全,畅通,检查油位不得有跑冒滴漏 现象。 | |||
| 5 | 电气控 制系统 | 配电开关,线路布局合理可靠,应选用可靠产品(换 件)。 | |||
| 各种开关,配电柜,接触器,继电器,变阻器,保险 等应齐全灵敏可靠,禁止有短接现象。 | |||||
| 6 | 轨道 | 轨道应平直,道夹板、压板螺栓等其他附 件应齐全靠不得有松动现象。 | |||
| 设备编码: 设备型号: | |||||
| 管理部门: 检查人员:时间: | |||||
附件五:起重设备季检内容及标准
| 序 号 | 考核项目 | 完好标准 | 存在问 题 | 处理结果 | 备注 |
| 1 | 主梁 | 主梁应完好无损,不得有变形,开焊现象, 各连接紧固螺栓应齐全可靠,不得有松动 现象,不得在主梁箱体上随意进行加工或 焊接。 | |||
| 电缆滑架数量齐全,且不应有弯曲变形, 电缆牵引钢丝绳,滑轮组件,齐全且可靠。 | |||||
| 2 | 行走系统 | 行走轮、传动轴运行平稳,无异响,不得 有啃轨现象。 | |||
| 行走轮有无严重磨损现象。 | |||||
| 3 | 安全保护 系统 | 行人爬梯焊接连接可靠,扶手不低主标准。 | |||
| 操作装置动做准确,灵敏可靠。档位标识, 方向标识应保持一致可靠。 | |||||
| 4 | 起吊装置 | 吊钩、钢丝绳选用应符合国家要求及神东 企业制定使用要求。 | |||
| 5 | 电气控制 系统 | 对各类电机的碳栓进行检查。 | |||
| 各种开关、配电柜、接触器、继电器、变 阻器、保险等应齐全灵敏可靠,禁止有短 接现象。 | |||||
| 滑触线应保持水平一致,接头固定可靠, 不得有打火现象,集电器应固定可靠不得 有松动现象 | |||||
| 6 | 轨道 | 轨道应平直,道夹板、压板螺栓等其他附 件应齐全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 | |||
| 设备编码: 设备型号: | |||||
| 管理部门: 检查人员:时间: | |||||
附件六:起重设备半年检内容及标准
| 序 号 | 考核项目 | 完好标准 | 存在问题 | 处理结果 | 备注 |
| 1 | 主梁 | 主梁应完好无损,不得有变形,开焊 现象。 | |||
| 2 | 减速箱 | 对所有减速箱开盖检查,检查油液是 否符合使用要求。 | |||
| 3 | 起吊装置 | 对吊钩进行变形量检查、探伤检查。 | |||
| 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有断股, 打折或有扭曲变形现象。 | |||||
| 4 | 轨道 | 对轨道平直度进行检查。 | |||
| 设备编码: 设备型号: | |||||
| 管理部门: 检查人员:时间: | |||||
附件七:起重设备年检内容及标准
| 序 号 | 考核项目 | 完好标准 | 存在问题 | 处理结果 | 备注 |
| 1 | 主梁 | 主梁应完好无损,不得有变形,开焊 现象。 | |||
| 2 | 减速箱 | 对所有减速箱开盖检查,检查油液是 否符合使用要求。 | |||
| 3 | 起吊装置 | 对吊钩进行变形量检查、探伤检查。 | |||
| 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有断股, 打折或有扭曲变形现象。 | |||||
| 4 | 轨道 | 对轨道平直度进行检查。 | |||
| 5 | 电器 | 电机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 |||
| 设备编码: 设备型号: | |||||
| 管理部门: 检查人员:时间: | |||||
附件七:起重设备维修保养专业化服务考核细则
维保单位:
考核单位:
考核得分:
考核月份:
| 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单项分数 | 考核办法 | 扣分原因 | 备注 |
| 基本 条件 | 维 保 人 员 上 岗情况 | 按照许可规则的要求配齐起重机维保人员并持证上岗,且与维保 业务量相适应。 | 2 | 根据许可规则查验维保人员,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扣 0.5 分 | ||
| 备件、工器具情况 | 所维保各类型起重机常用材料、备件充足(需有明细),保证原 厂正品供应,工器具齐全,满足维修、保养需求。 | 2 | 常用材料、备件不足扣 2 分,非原厂正品供应备 件发现一次扣 1 分,工器具不齐全扣 1 分。 | |||
| 内业 资料 | 维 保 组 织 机 构 | 维保组织体系健全:维保人员数量安排充足,人员分工明确;有 管理机构体系图;有人员持证资料; | 3 | 缺一项扣 2 分,一项不完整或不准确扣 1 分 | ||
| 起重机台账 | 对维保范围内的起重机信息进行详细统计,如地点、提升高度、 吨位、型号、投用年限、年检情况等 | 2 | 每发现 1 台起重机漏统计扣 1 分,发现一项信息 不全扣 0.5 分。 | |||
| 备件台账 | 备件种类、数量、型号、存放地点及合格证等信息。 | 3 | 缺一项扣 2 分,一项不完整或不准确扣 1 分 | |||
| 工器具台账 | 种类、数量、完好状态等信息 | 2 | 缺一项扣 1 分,一项不完整或不准确扣 0.5 分 |
| 安全 管理 | 劳保用品配 置 | 维修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发放要有详细记录清单, 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 | 3 | 一人不符合扣 2 分 | ||
| 停送电管理 | 维修作业过程中需要进行停送电的必须有标识牌或相关提醒。 | 3 | 发现一次扣 2 分 | |||
| 应急预案与 演练 | 维保单位应制定健全的《起重机事故应急预案》,并有演练记 录。 | 2 | 未制定预案扣 1 分,无演练记录扣 0.5 分 | |||
| 质量、安全管 理制度 | 应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同时应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 全责任制度。 | 2 | 每缺一项扣 0.5 分 | |||
| 安全事故 | 不得发生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 10 | 否决项,不符合,考核时按 10 分进行扣减分 数 | |||
| 质量 控制 | 维保人员 | 维保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2 | 每有一人次短缺证件扣 0.5 分,扣完止 | ||
| 定期进行维保安全、教育培训(1 年不少 4 次)。 | 2 | 每缺一次培训扣 0.5 分 | ||||
| 配备专项维保检测人员,应取得起重机检验证书。 | 2 | 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 0.5 分 | ||||
| 质量 控制 | 维保作业 | 建立完整的维保台帐和年度维保计划;维保起重机应逐台登记 建档;有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设备运行故 障记录,且记录填写应及时、真实、规范。 | 3 | 缺一项扣 0.5 分 | ||
| 应有急修记录或报告,对起重机发生故障的时间、故障情况、 处理故障的人员、时间、故障解决的办法或采取的措施以及处 理结果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详细记录,并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 员签字。 | 3 | 无记录、台帐扣 1 分,记录内容不全面扣 0.5 分 | ||||
| 对起重机维保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且有记录。 | 2 | 未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扣 1 分,无记录扣 0.5 分 |
| 质量 控制 | 维保作业 | 应有抢修、急修的服务和设备,应设立 2 4 小时值班电话和值 班管理制度。应建立报修电话登记台帐,对起重机发生的故障 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记录。 | 3 | 无记录台帐扣 1 分,记录内容不全面扣 0.5 分 | ||
| 起重机应当至少每 15 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 3 | 随机抽查维保清单,每缺少一次扣 1 分 | ||||
| 实施维保作业的现场应在明显位置放置表明正在作业的警示 标志及安全护栏。 | 2 | 随机抽查,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 文明服务、文明用语,维保工作中统一着装,整齐整洁。 | 2 | 随机抽查,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 按照要求,对起重机进行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工作。 | 3 | 有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维保的扣 1 分,每缺一次维保记录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
| 现场 管理 | 24 小时通讯 联络 | 专业化维保单位的联系电话必须保证 24 小时开通。 | 3 | 每发现一次联系不上扣 2 分 | ||
| 响应速度 | 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 30 分钟内赶到现场(矿区中心区域), 特殊情况 1 小时内到达。 | 4 | 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 45 分钟内赶到现场, 特殊情况 1 小时到达每发现 1 次超时扣 1 分 | |||
| 起重机故障停机率 | 每台起重机每月故障停机(不包括计划性常规检查)不超过 3 次,每次故障停机不超 4 小时。无论任何故障必须 3 天内处理 完毕,特殊情况不超过 7 天。 | 13 | 每月非人为故障停机 1 次扣 1 分,故障停机 2 次扣 3 分,故障停机 3 次扣 6 分,超过 4 次此 项不得分。每次故障处理时间 4 小时以内不扣 分,超过 6 小时扣 3 分,超过 24 小时扣 6 分, 超过 3 天扣 10 分,超过 7 天此项不得分。 |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以下形式复印:供应商: (盖单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