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22采区网络并行电法物探项目
[直接采购]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22采区网络并行电法物探项目
项目标段编号:HNEC-DFMY260095001F001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24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有限公司丰阳煤矿22采区网络并行电法物探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登封市
一、采购条件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22采区网络并行电法物探项目直接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过采购人论证及审批,现邀请永城永安矿山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参加直接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登煤业丰阳煤矿22采区网络并行电法物探项目
2.项目地点:登封市送表矿区丰阳煤矿
3.项目概况:丰阳煤矿22采区受底板承压水威胁,处于底板缓采区范围之内,且底板富水性不均一,为防止底板水害事故发生,需要查明22采区底板富水异常区。根据22采区布置情况,需要在22采区内第一阶段底抽巷(2212下底抽巷、2211下底抽巷)及22采区轨道下山、22采区下部车场等地点实施网络并行电法物探,物探巷道长度约3570m。
三、谈判范围
1.本次22采区网络并行电法物探项目拟签订单次协议,具体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方案。
2.报含税单价+总价方式(含税),报价需包含人工费、探测费、差旅费、报告编制费、增值税发票等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方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报价原则上合同期限内不得变更,否则,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3.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发票按照实际税率开具。
4.服务期限:甲方提前一周与乙方沟通确定时间。自进入甲方矿井开始进行物探服务之日至完成报告编制需在20天内完成。
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后,经甲方业务科室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规发票交于甲方挂账,挂账后甲方按照财务资金计划分期进行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电子承兑。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国家税率变动,双方以保持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变为原则,进行结算。(如有不同,请在响应文件商务偏差表中提出。)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井下网络并行电法物探的能力,能够完成井下物探项目各种工作,并从事过类似的物探服务。
2.响应人提供自2023年1月以来2份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和发票为准)。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23日15:00起至2026年7月31日10:00 登陆中原云商(网址:http://bid.zyepp.com)进行下载本次谈判文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谈判响应文件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0时 00分止(以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准);
2.谈判时间:2026年7月31日10时00分;
3.谈判地点:登封市送表矿区丰阳煤矿会议室
4.响应人需派代表到谈判现场。(待定)
七、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财务科。电话:0371-62701568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
地 址:登封市送表矿区
商务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15903669580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冯先生 13608688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