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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采购]永煤公司城郊矿2026年7月蓄电池单轨吊机车煤矿用全量程甲烷传感器采购公告

业主单位: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河南 · 商丘
发布:2026-07-23 15:39:39截止:2026-08-03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采购人: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保证金:0.0
代理机构:标书费:0.0
文件下载时间:2026-07-21 00:00-2026-08-03 17:00开标时间:2026-08-03 17:00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2026-07-21 00:00截止时间(报名/报价):2026-08-03 17:00
采购人联系人:冯*采购人电话:03705195207
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纪检监察科监督电话:03705195182

[询比价采购]永煤公司城郊矿2026年7月蓄电池单轨吊机车煤矿用全量程甲烷传感器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ZLCJ260197001H001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23

永煤公司城郊矿2026年7月蓄电池单轨吊机车煤矿用全量程甲烷传感器公开询比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供应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明细。

3.供应商资格及其他要求

3.1、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请先登录平台注册,待通过审核后再报名参加。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承担应答项目的能力。

3.4、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等。供应商须具有3月以上的垫资能力,并且能接受各种面额期限的承兑。

3.5、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物资采购应答活动、合同履行、产品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措施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认可的除外),例如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则属于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驳回其在同类型物资项目的参标请求。

3.6、涉及煤安证件、防爆证件等强制要求证件(如有强制要求则上传,如无强制要求则可不提供)的关键产品报名时必须提供煤安证件、防爆证件等强制要求证件。报价明细内如有煤安证类等管控物资,报价时需在备注内填写煤安证号等,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备注栏内还需填写生产厂家全称。此项目需提供煤安证、防爆证。

3.7、本次采购拟签订一年期代储代销协议。供应商“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为单价协议,询价单明细所标注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每批次订货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交货期:卖方接到买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保证在10日内(一般要求,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从严要求)到货,安全生产急用物资必须保证在24小时内到货;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方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方同意,否则,买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3.8、其他声明: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投标人报名报价请注意,投标人应当及时报名,如果有需要,应当及时修改、补充完善报名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17:00(报价截止时间的前五天),该时间点之后的报名不予通过。报名截止时间前已报名的,如需修改、补充完善报名资料的,应当及时完善并提交,2026年8月2日17:00(报价截止时间的前一天)之后提交修改、补充报名资料的不予通过。报价时间截止后不进行再次报价,以供应商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价)。③物料清单中的产品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④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规发票,一票结算,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⑤供应商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有效期完全响应我方评标工作需求。⑥投标单位的各项明细报价应符合市场成本定价规律,开标后评标时,经评委认定严重偏离市场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得参与本次评标,影响严重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城郊煤矿各类项目投标。(例如,市场价普遍10元或更高价的物资,报价0.01元,甚至以此价格中标后,无法供货,则为严重影响,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城郊煤矿各类采购项目)。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③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等。④被责令停产停业的。⑤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⑥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南能源集团或永煤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并在禁入期内的;本标段一次报价后IP地址一致有围标嫌疑的)。⑦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受到河南能源集团或永煤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⑧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3.10、其他要求及说明:①厂家必须按照我方配置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报价提供产品,中标后所提供产品不符合我方要求应无条件退货或调换。卖方所供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等不符合协议规定,出现质量问题的,除免费更换合格产品外,并处以卖方对应协议价格的3倍罚款;卖方提供假冒、伪劣或翻新产品的,处以卖方对应协议价格5倍的罚款并列入黑名单;因卖方质量问题影响安全生产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买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索取赔偿、列入黑名单等处理。②物资运输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③本标段不要求业绩。④本标段不做代理商、经销商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制造商经销授权证明或代理授权证明。所供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及我单位质量技术要求,如有冲突之处以较高标准执行。⑤厂商在报价时按平台要求报价(标注含税率)。⑥该标段评标方式以评委投票方式进行,得票数多者推荐中标。

注:报名单位上传报名资料时须按《中原云商报名资料提交模板》的格式上传,参加技术资格审核。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报名报价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报名报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及3.8条第②款要求

5.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03705195182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供应科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西城区城郊煤矿

联系人及电话:门东峰 19139075216 03705195207

7.附件及采购明细:

doc.gif蓄电池单轨吊煤矿用全量程甲烷传感器采购项目技术规范书.doc
doc.gif10.中原云商报名资料提交模板.doc
doc.gif代储代销协议模板(以实际签订为准).doc

张磊 签于 2026/07/21 15:20:48

序列物资编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需求时间生产厂家(品牌)备注计量单位
101煤矿用激光甲烷传感器GJJ100(A)GJJ100(A)20.02026-07-30 00:00:00太原矿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

太矿蓄电池单轨吊机车煤矿用全量程甲烷传感器

采购项目技术规范书

编制人:张东

编制单位负责人:

机电副总:n

日期:2026年3月15日

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

太矿蓄电池单轨吊机车煤矿用全量程甲烷传感器

采购项目技术规范书

一、项目简介及使用地点

城郊煤矿井下现有10台太原矿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蓄电池单轨吊机车正在投入使用(以下简称:太矿蓄电池单轨吊机车)。为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定,需对上述10台太矿蓄电池单轨吊机车逐一安装煤矿用全量程甲烷传感器,实现瓦斯超限立即切断非本安型电源,并要求采购的煤矿用全量程甲烷传感器与在用太矿蓄电池单轨吊机车、电控箱等安标关联,官方渠道有效可询。

二、物资名称及供货范围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1煤矿用激光甲烷传感器GJJ100(A)20经调研该传感器为煤矿用全量程甲烷传感器,适配太原矿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DX100/60P、DX100/60P(A)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

3、主要部件配置要求

(一)主要技术要求

1.输出信号制式:

频率信号:(200~2000)Hz(脉冲宽度大于0.3ms)。数字信号:RS485信号,传输速率:9600bps。

2.传感器应以百分体积浓度表示测量值并用数字显示,测量范围在(0≤X<10)%CH4时,其分辨率应不低于0.01%CH4;测量范围在(10≤X<100)%CH4内,其分辨率应不低于0.1%CH4。

3.传感器应具有遥控调校功能。

4.显示值的稳定性和基本误差

4.1显示值稳定性

4.1.1在(0≤X<10)%CH4测量范围内,甲烷浓度恒定时,传感器显示值或输出信号值(换算成甲烷浓度值)变化量不超过0.04%CH4。

4.1.2在(10≤X<100)%CH4测量范围内,甲烷浓度恒定时,传感器显示值或输出信号值(换算成甲烷浓度值)变化量不超过0.4%CH4。

4.2基本误差

传感器的基本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测量范围,%CH4基本误差,%CH40.00~1.00±0.061.00~100真值的±6%测量范围,%CH4基本误差,%CH40.00~1.00±0.061.00~100真值的±6%

5.传感器应能在输入电压DC9V~DC24V范围内正常工作,其基本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6.响应时间(T90),传感器的响应时间不大于25s。

7.报警功能

7.1传感器具有报警功能,在(0<X≤5)%CH4范围内可任意设置报警点,报警的显示值与设定值的差值不超过±0.05%CH4。

7.2传感器报警声级强度在距其1m远处声响信号声压级应不小于80dB(A);光信号应在黑暗环境中20m远处清晰可见。

(二)

四、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检测检验所需资质文件

1.供货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货商需按投标项目要求,提供所供物资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全部资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书、CMA+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与单轨吊主机、电控箱等安标关联证书,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在有效期内,真实有效、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且与所供物资规格型号、适配机型完全一致。

五、物资使用环境及范围

煤矿用全量程甲烷传感器需精准适配太矿蓄电池单轨吊机车井下作业场景,具体要求如下:

1.海拔:不低于-1000m。

2.环境温度:0~40℃。

3.大气压力:80kPa~116kPa。

4.相对湿度:≤98%(+25℃)。

5.风速:不大于8m/s。

6.运行巷道坡度:≤15°(适配太矿蓄电池单轨吊机车井下作业坡度要求)。

7.适用环境:可用于有甲烷混合气体和煤尘且有爆炸危险的矿井中;能够耐受蓄电池单轨吊机车作业过程中的振动、颠簸,同时可承受井下潮湿、粉尘、凝露及自然腐蚀等恶劣环境影响,不损坏、不失效,不影响单轨吊机车安全运行稳定性。

六、物资适用标准

所供物资应至少符合且不限于以下最新版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若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有效版本执行:

1.《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版。

2.AQ6201—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3.NB/T10182—2019《煤矿用全量程甲烷探测仪》。

4.GB3836.1—202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5.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6.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7.AQ6205—2022《煤矿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

8.MT/T1124—2023《矿用甲烷传感器校准规范》。

七、质量及验收要求

1.资料验收:到货后,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核查供货商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包括但不限于:煤安标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书、CMA+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含安装调试等技术资料)、供货清单。资料不全、无效或与所供物资不符的,不予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货商承担;同时核查采购合同中明确的产品型号、参数、数量与实际到货产品一致,无偏差。

2.外观与尺寸验收:对照产品说明书及检测报告,核查装置外观无裂纹、变形、锈蚀、磕碰痕迹,表面平整光洁;标志、标识清晰完整,出厂编号唯一可识别;便于井下安装、拆卸和维护,无多余凸起或尺寸不符等问题。

3.性能验收:安装完成后,能通过预热、零点校准、量程校准、报警/断电测试、复电测试等性能验收,可视为产品性能合格。

八、安装、调试要求

1.物资到货并完成资料、外观验收后,供货商需派遣具备蓄电池单轨吊机车作业经验、熟悉矿用防爆设备安装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到城郊煤矿井下现场,负责煤矿用全量程甲烷传感器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全程配合采购方完成单轨吊机车整体调试,及时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故障和实现主要功能(包含故障闭锁、瓦斯超限断电闭锁执行响应时间<2s),确保传感器与单轨吊机车适配运行,满足井下作业要求。

2.安装过程中,供货商技术人员需严格遵守城郊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服从矿方现场管理,规范操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安装质量需符合产品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安装牢固、密封良好、连线无松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九、服务及质保要求

1.质保期:所供物资质保期为安装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需覆盖蓄电池单轨吊机车井下连续作业周期;质保期内,如因传感器自身质量问题出现故障、失效,供货商需无偿进行维修、更换(包括零部件更换),承担全部相关费用,确保传感器恢复正常使用。

2.应急服务:质保期内,如传感器出现质量问题,采购方通知供货商后,供货商需在2小时内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如需井下现场处理,服务人员需在24小时内到达城郊煤矿井下现场进行处理,优先保障蓄电池单轨吊正常作业,最大限度减少矿方生产损失。

3.技术培训:供货商负责现场安装、调试的同时,需免费对采购方相关操作人员、维护人员进行传感器的安装操作、调校及与蓄电池单轨吊机车适配相关的技术、安全操作培训,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井下维护技能、安全注意事项,培训效果需经采购方确认。

4.终身技术服务:供货商需为采购方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服务,质保期结束后,及时响应采购方井下运维需求,提供技术指导、零部件供应(按优惠价格供应)等服务,保障蓄电池单轨吊机车甲烷监测监控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十、运输及包装要求

1.物资包装需符合国家相关包装标准及城郊煤矿井下运输要求,采用牢固、防振动、防碰撞、防潮湿、防腐蚀的包装方式,确保物资在地面转运、井下运输过程中得到全面防护,避免因振动、碰撞、潮湿、腐蚀造成传感器损坏、密封失效、缆线破损等问题。

2.包装外需清晰标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防爆标志及“易碎、防潮、防振动”等警示标识,便于运输、装卸和识别;包装内需附带产品合格证、安装附件清单等相关资料,妥善固定,防止丢失、损坏。

3.运输过程中,如因包装不当、防护不到位导致物资损坏、失效,由供货商承担全部责任,需及时无偿更换合格产品,确保不影响蓄电池单轨吊机车安装进度,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运输费用由供货商承担,供货商需选择具备煤矿物资运输资质、经验丰富的运输单位,负责将物资安全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严格遵守矿方运输管理规定,配合矿方完成物资入库验收。

十一、供货商提供技术资料要求

供货商在交货时,需提供与所供物资及太矿蓄电池单轨吊机车适配的以下技术资料,资料需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均需加盖供货商公章。

1.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随产品附带件)。

2.矿用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CMA+CNAS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有效期内与所供物资规格型号一致),提供与太原矿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DX100/60P、DX100/60P(A)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或电控箱的安标关联证书,确保官方渠道有效可询。

3.供货清单(详细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安装附件明细)。

十二、其他要求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交货日期,供货商需严格按照协商日期交货,不得逾期;接到采购方送货通知后,供货商必须在10日内将物资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供应科仓库内),运输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付款执行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相关财务制度,待物资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合格、验收通过后,采购方按制度办理付款手续。

3.供货商需承诺所供物资为全新、合格产品,无翻新、二手、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符合本规范书所有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若存在上述问题,采购方有权拒收、退货,供货商需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供货商需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资质,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供货商需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采购方与供货商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规范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技术负责人:张东立

联系方式:0370-5195242

采购单位: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

另附:1.基本技术参数响应表(偏差表)

2.服务及质保承诺书

附件1:

基本技术参数响应表(偏差表)

序号矿方技术要求投标单位技术响应情况偏差说明备注
1输出信号制式:频率信号:(200~2000)Hz(脉冲宽度大于 0.3ms)。 数字信号: RS485 信号,传输速率 9600bps。
2传感器应以百分体积浓度表示测量值并用数字显示,测量范围在(0≤X<10)%CH4 时,其分辨率应不 低于 0.01%CH4;测量范围在(10≤X<100)%CH4 内,其分辨率应不低于 0.1%CH4。
3传感器应具有遥控调校功能。
4显示值稳定性:1.在(0≤X<10)%CH4 测量范围内,甲烷浓度恒定时,传感器显示值或输出信号值(换算成甲烷浓度值)变化量不超过 0.04%CH4。2.在(10≤X<100)%CH4 测量范围内,甲烷浓度恒定时,传感器显示值或输出信号值(换算成甲烷浓 度值)变化量不超过 0.4%CH4。
5基本误差:1.在测量范围0.00~1.00%CH4内,基本误差为±0.06%CH4。2.在测量范围1.00~100%CH4内,基本误差为真值的±6%CH4。
6传感器应能在输入电压 DC9V~DC24V 范围内正常工作,并符合基本误差规定。
7响应时间(T90),传感器的响应时间不大于25s。
8报警功能:1.传感器具有报警功能,在(0<X≤5)%CH4 范围内可任意设置报警点,报警的显示值与设定值的 差值不超过±0.05%CH4。2. 传感器报警声级强度在距其1m远处声响信号声压级应不小于80dB(A);光信号应在黑暗环境中20m远处清晰可见。
9适用范围:1.海拔:不低于-1000m。2.环境温度:0~40℃。3.大气压力:80kPa~116kPa。4.相对湿度:≤98%(+25℃)。5.风速:不大于 8m/s。6.运行巷道坡度:≤15°(适配蓄电池单轨吊井下作业坡度要求)。
10适用环境:可用于有甲烷混合气体和煤尘且有爆炸危险的矿井中;能够耐受蓄电池单轨吊作业过程中的振动、颠簸,同时可承受井下潮湿、粉尘、凝露及自然腐蚀等恶劣环境影响,不损坏、不失效,不影响单轨吊安全运行稳定性。
11实现主要功能(包含故障闭锁、瓦斯超限断电闭锁执行响应时间<2s)。
12适配太原矿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DX100/60P、DX100/60P(A)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与采购方的在用太矿蓄电池单轨吊机车、电控箱等安标关联,官方渠道有效可询。
13供货商能提供该物资的煤安标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书、CMA+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含安装调试等技术资料)、供货清单。

投标人保证:除基本技术参数响应表(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技术规范书及招标公告的全部要求。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服务及质保承诺书

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

本单位针对太矿蓄电池单轨吊机车煤矿用全量程甲烷传感器采购项目,服务及质保方面承诺如下:

一、为矿方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时,在2小时内做出答复,如需到达现场服务时,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

二、质保期为产品运行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到货18个月。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由我方负责,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可免费调换。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交货拖延、选型设计不合理或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影响矿方生产或造成事故,责任损失由我方承担,矿方有权拒付物资款。

三、我方按照矿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保证现场检修等工作顺利进行。

四、我方承诺制造所使用的材料、部件、配件等为全新的,绝对不使用翻新件,若采用翻新件,我方接受矿方一切索赔、惩罚等措施,直至沉没全部物资费用。

五、我方保证所供煤矿用全量程甲烷传感器完全满足使用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如若不匹配,无条件退货,对矿方造成的损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矿方损失。

六、一旦中标,严格按承诺履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营业执照

二、煤安证、防爆证、CMA+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安标关联证书

三、其他资料

1、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基本技术参数响应表

2、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服务及质量承诺

1.1

一、营业执照

1.2.(盖章扫描件图片添加此处)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二、煤安证、防爆证、CMA+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安标关联证书

1.12.(例如项目有具体要求的煤安证、劳安证、防爆证、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等盖章扫描件图片添加此处)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三、其他资料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