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星小区(南区)项目营销中心软装设计及采购布置答疑公告
公告详情:
林星小区(南区)项目营销中心软装设计及采购布置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林星小区(南区)项目营销中心软装设计及采购布置(项目编号:AHZJ-202629900589)答疑内容如下:
问题1:商务评分标准中,业绩证明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合同对应的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是否必须与对应付款阶段的金额完全一致实际请款时常会有合并请款、甲方需求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开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有一定差距。是否任意一张本项目发票即可
回复1:无需发票金额与对应付款阶段的金额完全一致,只要是该业绩合同履约周期内,由投标人开具给合同甲方的任意一期发票即可。
问题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2条中,“每条清单对应软装品类需匹配投标软装设计方案风格、材质、档次,保证清单与设计方案一一对应、无缺项、无漏项。”是否仅作为评标委员评标时的考察依据还是设计方案文件中需要将每一个产品的风格、材质、档次都单独说明
回复2:该要求为评标实质性评审依据,设计方案文件中需要将每一个产品的风格、材质、档次都单独说明。投标人设计方案存在招标文件实质性重大偏差任一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问题3:关于清单编制,投标格式中模板与虚拟清单编制及软装工程模拟清单内容格式要求不符,应以哪条为标准
回复3:统一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软装报价详细清单表格模板为最终填报标准;招标文件第七章设计任务书中“软装工程模拟清单”为标配必含项,严禁缺项。模拟清单为项目最低标配品类参考,投标人编制清单时必须全覆盖模拟清单全部品类,再按标准报价表格细化参数、材质、规格、数量等全部字段,可优化升级、不得删减缺项,所有报价、设计需对应清单内容。
问题4:本次招标要求对尺寸把控精准、不可漏项。但是未提供CAD版本的平面布置及系统图,亦未提供CAD版本立面图。是否可提供相关图纸
回复4:本项目另行补充图纸,请投标人登录“徽智采_投标客户端”,从“答疑澄清”菜单栏目的“澄清”处下载。
问题5:本次招标内容繁多,要求极高。招标时间过短,是否可顺延一些开标时间
回复5: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统一调整为2026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问题6:本次项目总工期40天,有35日生产时间。依据本项目体量,最终摆场安装时间最少一周方能结束。是否可延长工期至50日
回复6:合同总工期固定为40日历天不作调整;投标人编制方案时自行统筹各阶段时间,充分优化生产、进场、安装穿插计划,中标后不得以工序紧张、现场安装周期长为由申请工期顺延、费用索赔。
问题7:本次投标文件是否为线上上传,线下同步递交并现场汇报
回复7: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次投标文件为线上上传,线下同步递交并现场汇报。
问题8:本次项目付款方式是否可以调整为软装物料备货完成后,经甲方在厂家验收或图片验收,发货前支付至合同价款70%
回复8:合同付款节点、支付比例不作调整,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投标人须知18.12项中认定范围,我司此项业绩类型(合同扫描件关键内容:架空层及单体楼栋、22#配套用房的沙发、桌椅、灯具、饰品、挂画等内容的采购及安装)是否满足业绩需求
回复9:招标文件示范区专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外销售展示用途实景展示空间,贵司合同关键内容仅为架空层及楼栋、配套用房软装,无法体现对外销售展示用途,仅属于小区交付后业主日常使用的常规社区公区软装,属于招标文件不予认定业绩范畴,暂不作为有效业绩;若提供甲方盖章证明该架空层为对外销售展示,方可作为有效业绩,且业绩需同步满足金额、时间、供货品类、发票等全部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注:此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南黎路90号工程大厦
联系人:董经理
电 话:1775610669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王宏源、曹超
电 话:0551-65149581转658、834、15956962711、13856908747
电子邮箱:917098302@qq.com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