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新荣区应急管理局防汛及应急抢险设备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5523922026601
二、合同名称:大同市新荣区应急管理局防汛及应急抢险设备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2122026AGK00019
四、项目名称:大同市新荣区应急管理局防汛及应急抢险设备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同市新荣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大同市新荣区府西街
联系方式:0352-3072158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林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正阳办西头道街土产综合楼4号
联系方式:189475903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防汛自吸膨胀袋
数量:1500.00
单价(元):9.4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600*400(mm)
品牌:诺一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夏季防汛作战服(国标带应急标)
数量:10.00
单价(元):163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RJF-FIQX
品牌:全安科技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睡袋
数量:78.00
单价(元):21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10*70厘米
品牌:华恒臻
2.合同金额(元):4717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大同市新荣区应急管理局,签订合同后7日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7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购
销
合
同
书
(补充)
购销合同书(补充)
需方:大同市新荣区应急管理局
供方:内蒙古林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规定,鉴于在大同市新荣区应急管理局防汛及应急抢险设备物资采
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1402122026AGK00019)中,招标总价低于该项目资金预算量,经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作为该采购项目的补充合同。
一、货物品名、数量、单位、价格人民币:元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防汛自吸膨胀袋 | 诺一 | 600*400(mm) | 河北 | 1500个 | 9.4 |
| 2 | ※夏季防汛作战服(国标带应急标) | 全安科技 | RJF-FIQX | 湖南 | 10套 | 1630 |
| 3 | 睡袋 | 华恒臻 | 210*70厘米 | 浙江 | 78个 | 215 |
| 合计: | 共计:47170.00元整大写:肆万柒仟壹佰柒拾元整 | |||||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肆万柒仟壹佰柒拾元整
(小写):47170.00元整
三、货款支付
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1、本公司保证所供货物须是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标准的全新
合格产品,采用优质符合需方要求的材料和一流的工艺加工而成的产
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按国内同类产品国家行业规定免费上门包换或退
货处理。
2、在产品投入使用以后,本公司将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进行质量
跟踪调查,及时对产品的潜在问题作出处理。
五、交货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六、交验
1、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2、依据合同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检查。
3、货到指定地点,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货物合格后,完成货物验
收。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合同承诺货物,质量标准和价格等均按照
大同市新荣区应急管理局防汛及应急抢险设备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1402122026AGK00019)执行。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合同及相关承诺,对货物进
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
拒收。
2、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违
约金。
3、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
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
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
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
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4份,供方持1份,需方持3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的前提
下协商解决。
| 需方: | 大同市新荣区应急管理局 | 供方: | 内蒙古林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成吉思汗广场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49285637666 |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