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某单位生活物资采购项目(6包煤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64502120266402
二、合同名称:2026年度某单位生活物资采购项目(6包 煤炭)合同
三、项目编号:XJBTBJ[2026]223号-006
四、项目名称:2026年度某单位生活物资采购项目(6包 煤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兵团石河子第四单位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新安镇
联系方式:19882928051
供应商(乙方):新疆建达洲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北站二路东一巷226号1区8栋119
联系方式:1356586934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煤炭
数量:1.00
单价(元):98962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金能煤矿
规格型号:沫煤/块煤
2.合同金额(元):989625.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接到采购人通知2日内送达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7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
T每2026年中贝275日
(6包煤炭)
酒日包编XIBTBT20261116b5二000
合同编号:
买方: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卖方:新疆建达洲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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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法定代表人:孙正光
乙方:新疆建达洲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马建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3999
号阳光恒昌商务公园C座9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C54TLR9U
联系电话:181997405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
行业标准等,在平等自愿、反映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
就甲方所需的2026年度某单位生活物资采购项目(6包煤炭)(
货物名称)与乙方供应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
同遵照履行。
一、供应内容
1.由乙方向甲方供应2026年度某单位生活物资采购项目(6包煤
炭)(货物名称)以政府采购项XJBTBJ[2026]1166号-006(招标
项目标包编号)为准。
(1)沫煤:含块率:40%,水分:水分(Mt):15%,灰分:
灰分(Aad):11.00%,发热量:低位发热量(Qnet.ar):4700Cla/g
(2)块煤:水分(Mad)::15%,灰分(Aar):7%,热量:低位发
热量(Qnet.ar):5100Cla/g.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采购中规定的
物资规格参数、价格、配送服务等内容,甲方定期提供货物需
求清单,并且以甲方通知交付期限为准,乙方按照清单按时保
2
质保量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若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供应商
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退货。
3.除不可抗力、疫情等原因外(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
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不能
克服且不能提前防备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
、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乙方不得因其他
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
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除不可抗力、疫情原因外(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
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不能克
服且不能提前防备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等,如地震
、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乙方不得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相关要求(含商标、名称
、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因不可
抗力、疫情原因,确需更换产品的,更换的产品参数质量标准
不低于原目录同类产品参数质量标准价格不高于原目录同类
产品的价格。
5.双方遵循市场风险自担原则,合同执行期间不调整价格
二合同金额
合同执行总金额:989625元(玖拾捌万玖仟陆佰贰拾伍元
整)
二合同执行期限
合同执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按采购单
位的要求分次分批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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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时对账和及时结算义务,不得无故拖欠乙方
每月的货物费用,乙方有权对甲方故意拖延结算行为向甲方上
级部门投诉、解决。
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供应货物和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程
度。
3.甲方根据自身需要,有权要求乙方变更供应货物的送货
时间、地点和每批次的货物数量。
4.甲方有权在乙方单方面严重违约或者解除合同时,解
除合同并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等权利,甲方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承担单方面违约或者解除合同的责任。
5.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成交合
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98962.5)元或履约保函,合同自然
履行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在扣除违约金及因乙方原因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之外,甲方将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
方。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
悔或不能履行协议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全额履约
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该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向实际采购单
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视为乙方放弃中标权利。采购人有
权按照规定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或对
本项目重新进行招标。
6.乙方安排专人及车辆送货,应提前48小时书面告知甲方
配送货物的车辆、人员相关信息及证明送货人必须严格遵守甲
方对外来人员车辆相关管理规定。若送货车辆及人员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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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须提前48小时向采购人提出变更申请。乙方未及时书面告
知甲方,甲方未收到乙方书面说明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7.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
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向其他人员泄
露甲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露
甲方提供的上述秘密等,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甲方遭受损失,
乙方应负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保
密要求不随采购合同终止而失效。
8.乙方应按照招标采购确定的商品供货,价格不高于中标
价格或合同约定价格,每批次供货前应向甲方提供商品清单,
清单中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生产厂商、供应数量等信
息。
9.乙方需指派服务团队中专人负责就订货、验货、取货、
对账、结账等事宜与甲方进行沟通乙方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甲
方,否则出现纠纷由乙方负责。
乙方指定联系人:马建电话:18199740555
身份证号码:******************
11乙方对甲方所出具的相关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
到甲方的书面处理结果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上级机关
提出申诉。
12.如因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原因导致的乙方送货车辆、
人员、货物被留置、扣押或者销毁等,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合同履行周期内对供货物资开展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
费用由乙方承担,全年抽检不少于2次。
四、交付和运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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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负责按照货物需求清单载明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
式,将货物运输到约定的交货地点交付给甲方,乙方应随货物
同时提交供货清单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如未提供,
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货物在乙方交付甲方之前的费用和
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通过甲方验收视为乙方完成交付。
2.货物交付甲方检验合格签收后,货物所有权即归甲方
所有,甲方可以自行处理。
3.甲方收货时对货物的验收,仅视为对货物包装、数量及
外观的验收,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
收到甲方书面异议10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处理,否则视为默认
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如因此造成供货逾期,乙方应承
担逾期供货及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4.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
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
货物进行质量抽检,并将货物送相关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验
,无论检验结果如何,质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检验结果为不合
格,乙方须负责更换新批次符合标准的货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损失。甲方可根据乙方因供货问题涉嫌违法犯罪或其他问题线索
保留追究的权利。
5.按照采购人管理要求,配送货物及车辆进行消杀等相关
处理。
6.抢险救灾、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国家(自治区、兵
团等甲方上级机关)出台新政策等,造成货物不能按时配送,
影响合同执行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乙方自合同实际履行当月开始,至次月10日前,携上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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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验收单到甲方(实际采购人)处,由双方对当月供应货物情况
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乙方提供相应足额发票,甲方按照兵团
财政局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30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结账,
因财政原因导致甲方迟延付款,不属于甲方违约。
2.原则上由甲方(实际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如遇特殊情况
,双方协商另行确定结算时间。
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新疆建达洲商贸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河北东路支
行
行号:105881000809
账号:650501122550000639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
采取补救措施,避免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或损失进一步扩大。
2.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采购文件及投标
文件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的,违约方须继续承担全额
赔偿责任。同时,违约方必须无条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包括
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交通费、质检费等全
部费用。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或
者逾期交付货物累计发生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采购文件中的其他义务的,每违反一项,应向甲
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累计违反3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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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人退货后将供应商行为记录在案,并按照退货商品的同批次
同类商品总价的10倍进行赔偿。
5.本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致使的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
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的30%,并由甲方扣除全
部履约保证金。
甲方迟延付款的,按照订立合同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财政拨款原因导致延迟付款的
,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的终止
1.供货期限届满后,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三次(含
)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后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交付所有应交付甲方的物资;
(2)归还所有通行证件、涉密文件等。
(3)合同附保密承诺书,乙方应遵守保密承诺书的一切
规定。
八、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
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采购人报同
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
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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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
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澄清答疑文件等是
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
协商处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对本合
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3.本合同一式五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对
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6年7月7
日日期: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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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1 | 项目现场 | 甲方指定地点 |
| 2 | 履行合同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按甲方的要求分次分批供货。 |
|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 3 | 质量保证期 | 中标供应商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货物自送达甲方起剩余有效期(即货物的剩余质保期)一年(按煤炭检验合格证日期)。临期商品或超过质保期的商品甲方拒绝验收,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免费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4 | 响应时间 | 按采购需求、项目采购合同及甲方要求执行 |
| 5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按甲方要求将合格的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货到完成检测,中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检测文件名称及检测报告,产品验收合格后按甲方要求进行结算。2、中标供应商自合同实际履行当月开始,次月10日前,携上月收货验收单到甲方处,由双方对当月供应货物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足额发票,甲方按照兵团财政局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30个工作日内给予中标供应商结账。如遇财政原因等特殊情况导致甲方延迟付款,不属于甲方违约,双方协商另行确定结算时间。 |
| 6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7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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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承诺书
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鉴于我单位在2026年度某单位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资采购项
目(6包煤炭)项目采购工作过程中,可能知悉采购人有关技术
资料和其他涉密信息(以下称“保密信息”),我单位愿承诺如
下:
一、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且未经采购人
书面同意,不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全部或任何部分保密信
息。
二本承诺书所称保密信息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提供
给我方的采购人及/或关联公司的图纸、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
单等有关项目设计的技术资料,并包括所有的复印及其他相关
的复制品,而无论载体为书面、电子版本、磁盘或音像资料抑或
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
保密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生产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规模、设备、原料等的
来源渠道、价格,生产方式,原料的质量、数量,产品的生产成本、
产品的定价等。
(二)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图纸、工艺、技
术数据、科研成果、专利数据、计算机程序。
(三)合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双方合作的内容、进程
和任何待决或已决的意向、历史记录等与本次合作相关的信息。
(四)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的财务数据、人事
数据、薪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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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通过公共渠道无法获得
的以纸张、实物、磁(光)盘、磁带、仪器及以其他任何形式为
载体内容相关的信息。
三、本承诺书所称保密信息不包括已进入公知领域的信息。
四、我单位不得为了任何目的披露或使用全部或部分保密
信息。
五、我单位不得就本承诺书及双方于本承诺书下的合作做
出任何公开声明或以任何方式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沟通。
六、如果我方未遵守本承诺书规定的任何义务且给采购人
造成损害的,采购人有权就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享有以下所有
适当的求偿权:即因我方违反信义义务、违反保密规定、违反合
同、违反法定义务或其他规定而可能由任何有权管辖的机构赋
予的民事救济。采购人损害无法计算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要求我
方按合同约定相关条款支付违约金,我方没有异议。
七、采购人于任何时间可自行判断终止向我方进一步提供
保密信息。我方同意终止本承诺书时,所有保密之信息必须立即
(接到终止要求14天之内)返还采购人并销毁我方保留的所有
复件。如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需作为项目技术档案保留
的保密信息,则必须由我方向采购人提供此类强制规定后双方
共同整理归档,并在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予以封存,以后政府
有权机构调阅时,我方应书面通知采购人到场方可提供。此行为
不影响双方在协议下的其他保密义务。
八、如果法律要求或政府机构强制命令,要求我方披露采
购人保密信息或资料,则上述规定不限制我方照此办理。我方
应立即向采购人提供被要求披露内容的完整描述,且应当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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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透露信息寻求最大程度的保密,且我方应尽最大努力为采购
人提供其与有关机构就披露范围进行协商的机会。
九、我方需在开标结束后十日内交回从采购人处领取的与
项目相关的所有保密资料等,同时我方不能复印、留存、拍照、
网传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若因此出现流失泄密,由我方承
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
十、本承诺书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更改、终止争
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承诺书产生的争议,
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因履行本承诺书所发生或与本承诺
书有关的争议,在争议发生后六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
双方可以向采购人所在地兵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必须
履行判决并承担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交通费等全部费用。
十一、我方对有关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应当自本承诺书签
署后生效并持续到双方合作完毕后满[5]年或本承诺书被解除
或终止之后[5]年。
十二、本承诺书自我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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