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彭山锡矿(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井下+25米巷道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采集样品的分析测试
江西彭山锡矿(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井下+25米巷道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采集样品的分析测试
采购项目名称:
江西彭山锡矿(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井下+25米巷道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采集样品的分析测试
采购项目编码:
360426MB16291502605201829
项目业主名称:
德安县自然资源局
服务机构名称:
江西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
合同名称:
江西彭山锡矿(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井下+25米巷道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采集样品的分析测试
合同编号:
360426MB16291502605201829
合同总金额:
¥18,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5月28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江西彭山锡矿(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井下+25米巷道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采集样品的分析测试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技术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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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书
甲方:德安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江西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
为了准确掌握江西省德安县彭山锡矿(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
井下+25米巷道越界开采资源情况,为打击非法采矿提供依据。德安
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网上中介超市“竞价+直选”方式,江西省地质局
第三地质大队中取该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
商,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该报告编制工作,并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工作范围:江西省德安县彭山锡矿(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
井下+25米巷道越界开采范围内。
二、工作期限:合同签订15日内提交地质成果报告《江西省德
安县彭山锡矿(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井下+25米巷道越界开采造
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调查核算报告》。
三、技术和质量要求:本次非法开采资源量评价工作《自然资源
部关于印发非法采矿采出矿产品价值、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造成矿
产资源破坏价值认定办法及技术指南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5
号)及地质矿产勘查评价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
四、费用:合同总价款18000元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含现场
调查、样品测试、报告编制、评审等相关费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
成果报告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费用,乙方开具正式含税总额发
票。
五、双方责任
1.乙方根据合同委托的工作内容,按期完成相关报告编制,成果
报告必须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工作质量由乙方负责。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3.该地质勘查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其勘查成果资料对他
人泄密。
4.甲方负责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支付乙方工程价
款。
5.乙方应按照行业技术法律规范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地质报告编
制工作,本次编制报告成果向甲方提交有关地质成果资料一式3份
(并提供电子版)。
六、违约责任
经双方商定,任何一方出现违约,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
效时按《合同法》中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因非双方责任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
终止,双方互负返还责任。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
份,双方各存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及甲方支
付全部费用后失效
5.双方各自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