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北煤机内蒙古分公司Y185AGZ系列油缸配件变更通知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变更通知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60501899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北煤机内蒙古分公司Y185AGZ系列油缸配件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6-05-11 11:21:3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05-21 10: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6-05-21 10: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郝泰宇
联系电话:15771397178
采购单位: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026-05-11 11:21:30
物资清单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594001300143 | 油缸配件 | 批 | 1.0 | 13 |
Y185A油缸配件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人:郝泰宇
目录
一、询价公告....................1
二、报价人须知5
三、评审办法7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13
五、技术规范书14
六、报价文件格式15
一、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Y185A油缸配件采购项目]
2.项目简介及采购范围:[“定制化结构件加工”]
3.成交方式:整包成交
4.可否缺项报价:否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6.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大线七公里
7.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
8.采购联系人:郝先生电话:15771397178
9.技术联系人:贾女士电话:18248329846
(二)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按《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报价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注: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为必选项;报价人根据项目特点,如确需报价人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可在中标(成交)通知书、用户证明(或评价)、验收(或投运)证明中选择。
1.3.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同类产品须具有(此处填写有效业绩的定义,例如:业绩数量、产品类型、主要技术能力要求等)业绩1份,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为必选项;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如确需投标人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可在中标(成交)通知书、用户证明(或评价)、验收(或投运)证明中选择。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三体系、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如适用)等相关资质文件;
1.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其他说明
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质、业绩等材料进行核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列入中煤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
2.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https://ego.chinacoal.com)发布,如有不一致以供应链平台信息为准。
3.本项目开始及截止时间请关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信息展示。
4.报价过程中如有项目商务方面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如有项目技术疑问,请与技术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二、报价人须知
(1)报名报价流程介绍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登录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进行在线报名。
2.已注册用户的供应商直接登录,通过系统网上报名。
3.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该网站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可以参与报名。
4.此次报价采用线上报名、线上报价。
(2)报价人要求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2)与本项目的其他投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1.(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1.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7)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8)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10)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1.(11)被中煤集团列入“失信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供应商在停用期内不可以通过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代理商在不知道被代理供应商停用的情况下报价也视同无效;
1.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价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在制作报价文件时,需要负责人签名的地方,签名或签章均有效;若有代理人,需要代理人签名的地方,必须签名才有效。
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全部加盖红色公章。
(4)报价要求(依据项目情况自行修改)
报价为目的地含税价。报价应包括设计、检验、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运杂、安装、培训、等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费用。
(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报价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影响询价公正性。
(6)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报价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二)款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报价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以及:
1.1.(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
1.1.(2)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报价人证明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7)报价有效期
(7)1.报价有效期为120日。
(7)2.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销报价文件的,应承担询价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报价人须合法拥有或使用报价产品和服务所涉及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本次采购所涉及的专利费或专利使用费等应全部包含在报价人报价中。
2.如果对采购人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专利侵权指控或索赔要求,或行政机关有关侵权处罚,采购人于上述指控或处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报价人,由报价人负责与第三方或行政机关交涉并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及处罚,确保采购人免受由于有关侵权纠纷、诉讼、处罚等造成的任何损失。如因此给采购人带来了其他损失或影响,采购人保留对报价人索赔的权力。
3、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格法)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注意用最新合同模板)
【*****】采购合同
甲方协议编号:【******】
乙方协议编号:【*****】
物资/项目名称:【*****】
甲方:【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乙方:【*****】
甲方:【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镇迎宾大道118号】
法定代表人:【马新文】
授权代表:【】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1、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采购合同(以下统称“货物”)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供各方遵照执行。
1、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和价款
具体见附件1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且表面及内部均无瑕疵的合法合规原装产品,所有材料和工艺应适合甲方采购目的以及甲方预定的特定用途,在设计、材料或工艺方面不存在缺陷,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现场技术、安全使用等要求。乙方保证采购渠道合法正当。
2、合同总价款
2.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以上价款为含税价,其中不含税总额为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13】%,税额为人民币【*****】元。
2.2合同总价款为现场交货价(本价格已经包括包装费和货物放到运输工具上的费用、运输、保险和卸货费用)。
2.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合同价格中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可以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含税金额,以乙方开具发票时的税率为准进行结算和支付。
3、包装、运输及保险
3.1包装:货物的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并且适合运输的要求。如多个合同货物同时发货,应以合同为单位单独包装,并附上装箱单。乙方应在每个外包装箱外面用不褪色的颜色注明合同号和最终用户。包装材料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3.2运输:汽运、火车运输或其他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承担安全责任。
3.3保险:乙方应负责货物所有权转移前的保险责任。
4、签收及验收
4.1交货方式:甲方指定地点交货,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费用。
4.2交货信息:
4.2.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4.2.2最终用户单位:【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4.2.3收货联系人:【*****】
4.2.4联系电话:【*****】
4.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4.4货物交付后,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应在收货单上签署确认收到货物,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及乙方应当及时进行验收并书面确认验收结果,验收应当在不迟于货物交付后的【15】日内(“检验期”)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时赴验收地点验收的,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有权自行验收,且验收结果对乙方有效。如果货物不符合双方明确约定的产品数量、规格及标准的,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应在检验期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要求的时间补足或更换,并承担因补足或更换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或者甲方用户单位未在上述检验期内检验货物,那么检验期过后应被视为通过验收。
4.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交付货物过程中,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给甲方、甲方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5、货款支付
本合同货款,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比例分阶段支付:
| 支付节点名称 | 支付期限(日) | 支付比例(%) | 支付单据 |
| 合同签订生效后 | / | / | / |
| 乙方发货前 | / | / | / |
| 到货签收后 | / | / | / |
| 到货验收合格后 | 90 | 90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质保期结束后 | 90 | 10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交付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如乙方交付发票不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6、质量保证
6.1乙方保证所供货物为【/】品牌,质量保证按【行业标准】标准执行,质保期为货物验收单签发后【12】个月或不少于货到现场后【12】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易耗件除外)。如乙方货物在质量、规格、性能与国家标准、本合同及技术协议(如有)规定要求不符,或存在显性或潜在质量瑕疵等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求的情形,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处置:
6.1.1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自行承担不合格货物货款、运费和其他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6.1.2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货物直至符合要求,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两次更换产品后仍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2因货物质量问题或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等权利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赔偿甲方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及其他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3乙方保证其产品应当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煤矿装备】(煤矿/煤化工/煤矿装备/电力新能源/其他行业)安全生产资格和功能要求,乙方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
7、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7.1货物所有权自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
7.2货物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转移至甲方。
8、甲方违约责任
8.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无故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的,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8.2甲方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
9、乙方违约责任
9.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逾期交货货值的【1】%承担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2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存在显性或潜在质量瑕疵等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求的,甲方除有权按6.1款采取退货、换货等方式处置以外,每出现一次,乙方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承担违约金。
9.3乙方不能履行或者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10】%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4除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外,乙方依据本合同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按合同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此外,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减轻或免除。
9.5乙方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但如果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为止。
9.6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任何一笔应付乙方的货款里扣除并告知乙方。
10、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不能履行的一方可以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
11、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均系纳入央企间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的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共同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调解。
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第【A】种方式解决:
A.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位于【】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合同的生效
12.1本合同签章选择:【B】
A.本合同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煤易签”(域名为:https://ego.chinacoal.com/ca_zmyg)上凭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以电子签名形式加盖其电子章(“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自签署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在“中煤易签”中,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B.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其他约定
为方便信息传递,甲、乙双方确认以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作为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指定的联系方式。本条所列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为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信息、指令、通知、文件、资料及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发出的法律文件的可送达的有效地址。
如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3日告知另一方,否则应承担因无法顺利送达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甲方: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过电子邮箱传递相关协议、文件的,应在邮件发送后立即联络对方联系人查收。
附件:1.产品及价格明细表;
2.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其他附件【】。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
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
| 序号 | 图号 | 名称规格 | 材质 | 所属 | 单数 | 总数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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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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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
| 16 | |||||||||
| 17 | |||||||||
| 18 |
总价:【*****】元(含税),【*****】元(不含税)
附件2
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需方):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乙方(供方):
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条监督与举报
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渠道:
甲方设立举报电话:[13848791640],举报邮箱:[634091062@qq.com],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举报处理:
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
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
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
(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
(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
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地址:
伊金霍洛旗阿镇迎宾大道118号
电话:0477-3857868电话:
五、技术规范书
需用部门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设备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技术规范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采购人和报价人或中标人。
备注:
1)技术文件中描述的品牌或某品牌的特定型号仅作为更清晰的表达技术要求的品牌型号参考和推荐;
2)若报价人未选择推荐的品牌、型号,应选择“同等档次或以上”产品替代,报价人选用的替代品要能够满足或超过技术文件中对产品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材质、质量、寿命、参数等性能指标),选用的替代品报价人须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证明其性能满足或超过描述的品牌、型号;
3)若报价人选用了替代品,最终关于替代品的技术评审、“同等档次或以上”的界定和最终解释权归属于评审小组,若界定为技术不能满足要求或非“同等档次或以上”产品,评审小组依据相关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6、报价文件格式
| 内蒙古分公司报价表 | |||||||||||
| 序号 | 图号 | 名称规格 | 材质 | 所属 | 单数 | 总数 | 单重(Kg) | 总重(Kg)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31888106 | 堵17X5 | 35 | Y185CTYA.01 | 4 | 728 | 0.007 | 5.096 | 推移千斤顶 | ||
| 2 | 33221102 | 活塞头80 | 40Cr | 84108033001006 | 2 | 30 | 2.2 | 66 | 二级护帮千斤顶 | ||
| 3 | 33231100 | 活塞头100X70 | 40Cr | 84110041503006 | 2 | 30 | 2.7 | 81 | 一级护帮千斤顶 | ||
| 4 | 33231102 | 活塞头100X70 | 40Cr | 84110086503006 | 2 | 30 | 2.7 | 81 | 伸缩千斤顶 | ||
| 5 | 33291007 | 活塞头230 | 27SiMn | 84123063001026 | 1 | 20 | 23.1 | 462 | 平衡千斤顶 | ||
| 6 | 33281009 | 活塞头200 | 27SiMn | 84120096003056 | 1 | 20 | 11.3 | 226 | 推移千斤顶 | ||
| 7 | 33261408 | 活塞头160X100X65 | 40Cr | 84116028501003 | 1 | 20 | 5.6 | 112 | 抬底千斤顶 | ||
| 8 | 33167212 | 缸盖160X120X42 | 45 | 84116028501003 | 1 | 50 | 2.6 | 130 | 抬底千斤顶 | ||
| 9 | 33221102 | 活塞头80 | 40Cr | 84108021501023 | 1 | 30 | 2.2 | 66 | 侧推千斤顶 | ||
| 10 | 33221102 | 活塞头80 | 40Cr | 84108021501023 | 1 | 30 | 2.2 | 66 | 底调千斤顶 | ||
| 11 | 33167212 | 缸盖160X120X42 | 45 | 84116026001013 | 1 | 50 | 2.6 | 130 | 底调千斤顶 | ||
| 1 | 31888106 | 堵17X5 | 35 | Y185CTYA.01 | 2 | 2 | 0.007 | 0.014 | 推移千斤顶 | ||
| 2 | 33251103 | 活塞头240 | 40Cr | 84114006002006 | 2 | 2 | 5.4 | 10.8 | 侧护千斤顶 | ||
| 1 | 31888106 | 堵17X5 | 35 | Y185CTYA.01 | 2 | 2 | 0.007 | 0.014 | 推移千斤顶 | ||
| 1 | 31888106 | 堵17X5 | 35 | Y185CTYA.01 | 2 | 12 | 0.41 | 5.74 | 推移千斤顶 | ||
| 2 | 33231100 | 活塞头100X70 | 40Cr | 84110041503006 | 2 | 2 | 2.7 | 5.4 | 护帮千斤顶 | ||
| 3 | 33291201 | 活塞头230 | 40Cr | 84123096003006 | 1 | 1 | 20.8 | 20.8 | 推移千斤顶 | ||
| 1 | 33281201 | 活塞头200 | 40Cr | 84120180003016 | 10 | 1 | 12.1 | 推移千斤顶 | |||
| 2 | 33261305 | 活塞头160X90 | 40Cr | 84116031003006 | 10 | 1 | 3.97 | 挑梁千斤顶 | |||
| 3 | 33231005 | 活塞头100X50X57 | 40Cr | 84110010003006 | 96 | 5 | 1.6 | 两级侧护臂千斤顶 | |||
| 1 | 33221006 | 活塞头80X45X51 | 40Cr | 84108017002006 | 12 | 1 | 0.83 | 0.83 | 护顶千斤顶 | ||
| 本批合计 | |||||||||||
|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制造商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制造商名称:
(2)总部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5)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
(2)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
3.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
始日期等):
4.近3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5.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供应商
6.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7.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