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煤机三菱丝锥、枪钻5.询价通知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60500778
二、询价书名称:北煤机三菱丝锥、枪钻5.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6-05-07 14:45:2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05-11 14: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6-05-11 14: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石鹏
联系电话:010-81368789
采购单位: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026-05-07 14:45:20
物资清单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090607902073 | 进口枪钻|φ6mm×420mm×φ10mm×50mm克洛伊|合金 | 支 | 30.0 | 13 | 2026-05-26 00:00:00 |
| 090607904100 | 进口枪钻|D4.52X1080XD16X70XM16X1.5|合金钢 | 支 | 10.0 | 13 | 2026-05-26 00:00:00 |
| 090608900355 | 螺旋槽丝锥|M10mmX1mm H2|EX-SUS-SFT M10X1 -OH2 进口/三菱 | 支 | 50.0 | 13 | 2026-05-26 00:00:00 |
| 090608900360 | 螺旋槽丝锥|M10mm×1.5mmH2|EX-SUS-SFT M10×1.5 OH3 进口/三菱 | 支 | 50.0 | 13 | 2026-05-26 00:00:00 |
询价书
(公开询比-最低评审价格法)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北煤机三菱丝锥、枪钻5.
1.2需用单位: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3交货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城关镇矿机路1号
1.4交期:2026-05-26
1.5报价类型:报价为含运杂费、包装费和增值税的一票到厂价。进口产品报价需折合为含税到厂人民币价格。供应商人须登录(https://ego.chinacoal.com)“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报价。已注册用户的供应商直接登录,通过系统网上参与报价。
1.6成交方式:分项成交
1.7评审方法:最低评审价格法
1.8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文本。
1.9联系人:许春燕电话:010-81369171
2.0异议受理电话:010-81369636
2.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有良好的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4在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经营记录;
2.5本询价不接受中间商报价。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技术指标
3.1技术执行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需方使用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4.报价须知
4.1本询价采取资格后审。报价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报价人成功递交的报价文件为准。
4.2报价须上传《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技术质量响应文件(可参考条款6.7)、交期响应文件(可参考条款6.6),若未上传可视为无效报价。
4.3报价请明确标注产地/品牌、技术执行标准。
4.4供应商报价之前需了解我方询价产品具体型号规格和技术要求,并根据需要在报价时通过附件上传报价产品的有关资料;
4.5报价人须慎重报价,如果成交后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履行交货义务的,我单位将该报价人列入黑名单,禁止以后参与任何报价,并上报中煤集团采购中心取消其供应商准入资格。
4.6报价人对报价及供应物资来源的合法性负责,由报价人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4.7若有与我公司要求商务或偏离项目,请务必在报价文件说明或上传偏离说明文件。
4.8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均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否则所有有关联的供应商报价均会被否决。
4.9供应商应提供合格产品,送货时须提供材质单、检验单或合格证等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检,发现供货产品不合格,按照北煤机相关制度处理。
4.10未尽事宜:报价人须积极配合需方其他沟通事项,如实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资质、文件、说明等。
4.11小微企业不同税率参与报价需提供小微企业证明文件。
4.12如报价税率不同,按照不含税价进行比选。
4.13请各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务必执行以上要求,否则可视为无效报价。
5.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在合同签署环节使用使用CA证书的电子签章签署合同,供应商电子签章注册需求可联系上海CA(客服电话:4008206660转6转5)办理。
6.报价文件模板
6.1封面模板
报价文件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日
6.2目录模板
目录
1、报价函
2、分项报价表(请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进行报价,应包含物资品牌/产地等相关信息);
3、技术/商务偏离说明;
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报价须上传);
5、交期响应文件(报价须上传);
6、技术/质量响应文件(报价须上传);
7、营业执照;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授权委托书
10、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1、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3报价函模板
报价函
(可自拟)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我方已详细阅读了询价编号为:的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以人民币(大写)(¥)的总报价(含税,增值税税率为),交货期(服务期)为,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报价单位全称
盖章:
6.4技术/商务偏离说明模板
(偏离表可依据项目情况自拟,未提供可视为无偏离)
商务和技术指标响应偏差表,*号条款为否决项,报价人须认真填写下表,响应无负偏差。
| 序号 | 供货要求条款号 | 投价文件响应情况 | 偏差说明 |
| 1 | *资格要求 | ||
| 2 | 付款方式(付款条件) | ||
| 3 | 合同条款 | ||
| 4 | 技术方案要求(可列出具体条款) | ||
| 5 |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 ||
| 6 | |||
| ...... |
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报价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6.5供应商廉洁承诺书(须上传)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日期:
6.6交付履约承诺书模板(须上传)
交付履约承诺书
(可依据项目情况选择或自拟)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就询价书:[询价文件编号]的交付履约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A:自合同签订/收到订单个自然日内完成交付。
B:于年月日前完成交付。
C:工程服务类项目可另附交付验收工期明细。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6.7技术/质量保证承诺书(须上传)
技术/质量保证承诺书
(可依据项目情况自拟)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承诺保证无偏离响应贵公司询价书文件技术质量要求/保证按【】标准执行,质保期为货物验收单签发后【】个月。如我方货物在质量、规格、性能与国家标准、本合同及技术协议(如有)规定要求不符或存在质量瑕疵的,则贵公司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处置:
1.有权拒绝接收,我方应自行承担不合格货物货款、运费和其他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2.有权要求我方更换货物直至符合要求,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我方承担。如两次更换产品后仍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因货物质量问题或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等权利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赔偿贵公司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及其他费用),同时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4.我方保证其产品应当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煤矿/煤化工/煤矿装备/电力新能源)安全生产资格和功能要求,我方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
公司全称(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名):
6.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兹证明,(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男/女,出生于(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姓名)自(担任法定代表人起始日期)起担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特此证明。
附: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全称:(单位公章)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
6.9授权委托书模板
授权书
致: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为),系(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为)代表我单位办理与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业务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在授权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权。
授权有效期至年月日。
附:法人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单位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采购合同
甲方协议编号:【】
乙方协议编号:【/】
物资/项目名称:【】
甲方:【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1、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以下统称“货物”)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供各方遵照执行。
1、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和价款
具体见附件1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且表面及内部均无瑕疵的合法合规原装产品,所有材料和工艺应适合甲方采购目的以及甲方预定的特定用途,在设计、材料或工艺方面不存在缺陷,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现场技术、安全使用等要求。乙方保证采购渠道合法正当。
2、合同总价款
2.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以上价款为含税价,其中不含税总额为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13】%,税额为人民币【】元。
2.2合同总价款为现场交货价(本价格已经包括包装费和货物放到运输工具上的费用、运输和保险费用)。
2.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合同价格中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可以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含税金额,以乙方开具发票时的税率为准进行结算和支付。
3、包装、运输及保险
3.1包装:货物的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并且适合运输的要求。如多个合同货物同时发货,应以合同为单位单独包装,并附上装箱单。乙方应在每个外包装箱外面用不褪色的颜色注明合同号和最终用户。包装材料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3.2运输:汽运、火车运输或其他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承担安全责任。
3.3保险:乙方应负责货物所有权转移前的保险责任。
4、签收及验收
4.1交货方式: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4.2交货信息:/
4.2.1交货地点:【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库房或甲方指定地点】
4.2.2最终用户单位:【/】
4.2.3收货联系人:【】
4.2.4联系电话:【】
4.3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交货】
4.4货物交付后,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应在收货单上签署确认收到货物,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及乙方应当及时进行验收并书面确认验收结果,验收应当在不迟于货物交付后的【7】日内(“检验期”)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时赴验收地点验收的,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有权自行验收,且验收结果对乙方有效。如果货物不符合双方明确约定的产品数量、规格及标准的,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应在检验期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要求的时间补足或更换,并承担因补足或更换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或者甲方用户单位未在上述检验期内检验货物,那么检验期过后应被视为通过验收。
4.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交付货物过程中,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给甲方、甲方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5、货款支付
本合同货款,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比例分阶段支付:
| 支付节点名称 | 支付期限(日) | 支付比例(%) | 支付单据 |
| 合同签订生效后 | / | / | / |
| 乙方发货前 | / | / | / |
| 到货签收后 | / | / | / |
| 到货验收合格后 | 90 | 100 | 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挂账后 |
| 质保期结束后 | / | / | / |
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交付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如乙方交付发票不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6、质量保证、质量抽检及质量违约金
6.1乙方保证所供货物为【/】品牌。
6.1.1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单签发日后【/】个月或不少于货到现场后【/】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易耗件除外),在此期间内如发生质量问题,适用【/】标准质保条款,乙方负责维修或调换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1.2乙方保证其产品质量、性能符合甲方寻源文件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生产经营和现场使用的要求,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体系的要求,并对产品质量承担保证义务。
6.1.3乙方保证其产品为全新且表面及内部均无瑕疵的合法合规原装产品,所有材料和工艺应适合甲方采购目的以及甲方预定的特定用途,在设计、材料或工艺方面不存在缺陷,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现场技术、安全使用等要求。乙方保证采购渠道合法正当。
6.1.4甲方对乙方产品提出质量异议的,乙方接到甲方质量异议信息后应在【48】小时内作出反应,按甲方要求到达现场处理,并在处理完毕后及时告知甲方。
6.1.5如乙方供货质量不能达到本协议及采购订单约定的标准、不符合相关技术协议要求,或存在显性或潜在质量瑕疵等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求的情形,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处置:
6.1.5.1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自行承担不合格产品货款、运费和其他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6.1.5.2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产品直至符合本协议及采购订单约定的标准、相关技术要求为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1.5.3有权单方以按质论价的方式,以降低产品价格(按甲方确认价格执行)的方式接收乙方交付的产品。
6.1.6乙方保证对所供产品享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如有),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抵押、质押、留置、知识产权等他项权利,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制政策等规定,不存在影响乙方履行其供货义务的重大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法院查封和强制执行事项。如果存在或发生,乙方必须立即自付费用予以妥善处理,保证本协议和采购订单继续履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更换产品、消除影响。如果乙方不及时妥善处理,对甲方造成实质不利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采购订单,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1.7乙方保证其产品应当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煤矿装备】(煤矿/煤化工/煤矿装备/电力新能源/其他行业)安全生产资格和功能要求,乙方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
6.1.8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察,乙方应当提供必要的配合。
6.1.9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存在显性或潜在质量瑕疵等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求的,甲方除有权按约定采取退货、换货或按质论价等方式处置以外,每出现一次,乙方还应按该采购订单金额的【10】%承担违约金。
注:针对6.1.9条违约金条款,原则上,设备类违约金比例不低于5%,配件类比例不低于10%(瓶颈类进口品牌不低于3%),材料类比例最低不低于5%。
6.2为保障甲方权益,除遵守本合同关于验收的约定外,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有权按以下约定对乙方产品进行随机抽检:
6.2.1甲方有权单方在货物验收后【1】月内对货物进行抽检或其他质量检查等。
甲方在抽检前与乙方商议一致仅进行一次抽检,乙方应认可抽检结果作为最终的质量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后果。
6.2.2若乙方对甲方单方抽检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抽检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复检申请;若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相关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复检结果合格,相关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予以配合复检。若乙方提出对抽检结果的异议但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单方抽检结果作为最终的质量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后果。
6.2.3如货物经检验,其质量、性能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标准(以孰高者为准)不符或存在质量瑕疵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复检费、运费、仓储费、为消除不合格影响而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同时履行因货物质量原因所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6.2.4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和损失。但如果前述款项不足以覆盖上述费用和损失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7、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7.1货物所有权自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
7.2货物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转移至甲方。
8、甲方违约责任
8.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无故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的,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8.2甲方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
9、乙方违约责任
9.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逾期交货货值的【0.2】%承担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2乙方不能履行或者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3除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外,乙方依据本合同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按合同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此外,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减轻或免除。
9.4乙方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但如果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为止。
9.5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任何一笔应付乙方的货款里扣除并告知乙方。
10、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不能履行的一方可以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
11、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均系纳入央企间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的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共同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调解。
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第【A】种方式解决:
A.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位于【/】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合同的生效
12.1本合同签章选择:【B】
A.本合同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煤易签”(域名为:https://ego.chinacoal.com/ca_zmyg)上凭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以电子签名形式加盖其电子章(“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自签署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在“中煤易签”中,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B.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其他约定
为方便信息传递,甲、乙双方确认以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作为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指定的联系方式。本条所列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为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信息、指令、通知、文件、资料及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发出的法律文件的可送达的有效地址。
如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3日告知另一方,否则应承担因无法顺利送达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甲方: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过电子邮箱传递相关协议、文件的,应在邮件发送后立即联络对方联系人查收。
附件:1.产品及价格明细表;
2.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其他附件【/】。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
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
产品及价格明细表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含税) | 金额(不含税) | 税率(%) | 税额 | 产地品牌 | 备注 |
| 1 | / | / | ||||||||||
| 2 | / | / | ||||||||||
合计:含税总金额:元,不含税总金额:元,税额:元。合计:含税总金额:元,不含税总金额:元,税额:元。
附件2
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需方):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供方):
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条监督与举报
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渠道:
甲方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举报处理:
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
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
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
(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
(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
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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