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选矿设备油漆工艺改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选矿设备油漆工艺改进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 - 2025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 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选矿设备油漆工艺改进项目 |
建设地点 | 章贡区沙河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赣州环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地块一(金环本部)已征地125.4亩(折合83600.42m2)。根据扩能技改的需要拆除食堂和材料仓库等2944m2,新建厂房20558.5m2、综合楼7815m2和地下车库5895m2,道路完善100m2以及水电管网完善、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地块二(永磁车间)已征地80亩(折合53345.5m2), 道路完善以及水电管网完善、绿化10669.1m2等附属设施。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占62.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次技改不新增劳动定员,其中项目地块一(金环本部)定员300人,项目地块二(永磁车间)定员100人。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产品方案:技改后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其中高梯度磁选机310台/年、浆料机20台/年、离心选矿机50台/年、永磁磁选机220台/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已建成的标准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大部分施工活动在现有厂房内部实施,主要为设备的安装等,施工期较短,污染很小。 项目施工期废水可纳入到园区现有的污水管网;项目不涉及大规模的土建挖方等,产生的扬尘较少,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无须大规模的土方作业和基础(打桩等作业),故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企业做好固废及时清运工作对环境不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及影响 项目地块一(金环本部): ①机加工、打磨粉尘通过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焊接烟尘经焊烟除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集气总管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④试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⑤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通过车间集气总管收集后,送入废气处理系统(水喷淋+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DA001排气筒(22m)高空排放。 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在食堂所在楼栋楼顶排放。 项目地块二(永磁车间): ①机加工、打磨粉尘通过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焊接烟尘经焊烟除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装配工序时产生的极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④项目地块二(永磁车间)中1#生产车间喷漆房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通过车间集气总管收集后,送入废气处理系统(水喷淋+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DA002排气筒(17.8m)高空排放。 ⑤项目地块二(永磁车间)中2#生产车间喷漆房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通过车间集气总管收集后,送入废气处理系统(水喷淋+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DA003排气筒(17.8m)高空排放; 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在食堂所在楼栋楼顶排放。 颗粒物、漆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TVOC、甲苯和二甲苯合计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面涂装”限值要求,且应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污染控制要求,取较严值;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和化验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及影响 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原有已建化粪池处理后,与沉淀设备处理后的二次仪器清洗废水、实验选矿用水一同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排入赣江。 3、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 结合地形分区布置生产系统和生活设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各厂界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其中项目地块一(金环本部)西侧及南侧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影响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中,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废气处理工序产生的废布袋及收集粉尘、抛丸工序产生的废钢球和化验工序产生的试验残留样品,其中废边角料、焊渣、废布袋及收集粉尘均采用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抛丸工序产生的废钢球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存放;试验残留样品交由资源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已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的项目地块一(金环本部),可满足全厂一般固废暂存的需求。暂存区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有水喷淋(水帘柜)系统产生的废水、漆渣,抛丸工序产生的废钢球、干式过滤工序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气处理工序产生的废布袋及收集粉尘;仪器初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和废试验器皿;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均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厂区项目地块一(金环本部)和项目地块二(永磁车间)内均已各设置一处危险废物暂存间,能够满足危废的贮存需求,无需再次扩容。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采用专门的容器进行收集贮存。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重点污染防治区域包括地块一的喷漆房、化验室、沉淀池、事故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埋地管道、危化品仓库、油性漆稀释剂储存区、危废仓库等,地块二的喷漆房、化验室、沉淀池、事故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埋地管道等,防渗须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6m,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地块一的机加工、打磨、焊接区抛丸区域、仓库、车间其他区域、油性漆稀释剂储存区、危废仓库等,地块二的机加工、打磨、焊接区、仓库、车间其他区域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需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7cm/s。简单防渗区为办公楼、门卫室、绿地等,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调查、张贴公示和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结果为无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