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进风立井、2号回风立井井筒冻结及掘砌工程施工 | ||
项目类型 | 能源 | 项目编号 | GCTC-ZB-20250522 |
招标人 | 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
监督机构 | 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万元) | 78043.1122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进风立井净径7.5m、井筒深度1236.58米(包括延伸段36.58m),井筒冻结段掘砌深度1055m,壁间注浆,进风立井与井底连接处13.1m,进风立井延深与井底清理撒煤硐室57.182m,临时改绞等;2号回风立井净径7.5m、井筒深度1207米(包括延伸段12m),井筒冻结掘砌深度1053m,壁间注浆,临时改绞,2号回风立井与回风大巷连接处13.1m,2号回风立井风硐及安全出口35.147m等工程的施工。 1.第一标段:(1)进风立井井筒冻结、掘砌及壁间注浆;(2)进风立井与井底连接处、进风立井延深与井底清理撒煤硐室、临时改绞等工程的施工。 2.第二标段:(1)2号回风立井井筒冻结、掘砌及壁间注浆;(2)2号回风立井与回风大巷连接处、2号回风立井风硐及安全出口、临时改绞等工程的施工。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E6200000600057188001001
标段名称:E6200000600057188001001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进风立井、2号回风立井井筒冻结及掘砌工程施工
标段合同估算价:39261.995900万元
统一交易标识码:A08-12620000224333349J-20250826-001875-5
投标人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8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已完成的施工业绩(井筒冻结施工深度不低于800m,井筒掘砌施工深度不低于800m)(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应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实施时间、施工范围、业绩相关内容等的关键页面)。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矿业工程,注册单位须为投标单位)资格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0年8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主持过冻结施工深度不低于600m且井筒掘砌施工深度不低于600m的工程项目(联合体投标人项目经理主持过井筒掘砌施工深度不低于600m的工程项目),并且必须常驻现场进行项目管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劳务合同及公司任命文件; (2)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矿建或采矿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十年内任职过立井井筒工程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劳务合同及任职证明文件; (3)安全负责人:煤矿相关专业,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近十年内任职过立井施工工程安全负责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劳务合同及任职证明文件; (4)其他主要人员:参与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承担特定职责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受聘,其他主要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劳务合同、上岗资格证书及任职证明文件。 6.其他要求: 6.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1施工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本招标公告”资质要求; 6.1.2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时,井筒掘砌单位至少有一项掘砌不低于800m的施工业绩;井筒冻结单位至少有一项井筒冻结深度不低于800m的施工业绩;井筒掘砌单位提供的不低于800m的一项掘砌施工业绩、井筒冻结单位提供的一项井筒冻结深度不低于800m的施工业绩,则合并视为一项同类工程已完成的施工业绩。 6.1.3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井筒掘砌施工单位,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中标的,应指定井筒掘砌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但是,需要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1.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6.1.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1.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6.1.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管理工作和协调工作。同时,联合体牵头人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并配合发包人做好环境保护和土地恢复治理等相关工作; 6.1.8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1.9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统一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 6.2投标人可同时投二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标段内容:(1)进风立井井筒冻结、掘砌及壁间注浆;(2)进风立井与井底连接处、进风立井延深与井底清理撒煤硐室、临时改绞等工程的施工。
标段编号:E6200000600057188001002
标段名称:E6200000600057188001002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进风立井、2号回风立井井筒冻结及掘砌工程施工
标段合同估算价:38781.116300万元
统一交易标识码:A08-12620000224333349J-20250826-001876-2
投标人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8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已完成的施工业绩(井筒冻结施工深度不低于800m,井筒掘砌施工深度不低于800m)(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应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实施时间、施工范围、业绩相关内容等的关键页面)。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矿业工程,注册单位须为投标单位)资格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0年8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主持过冻结施工深度不低于600m且井筒掘砌施工深度不低于600m的工程项目(联合体投标人项目经理主持过井筒掘砌施工深度不低于600m的工程项目),并且必须常驻现场进行项目管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劳务合同及公司任命文件; (2)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矿建或采矿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十年内任职过立井井筒工程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劳务合同及任职证明文件; (3)安全负责人:煤矿相关专业,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近十年内任职过立井施工工程安全负责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劳务合同及任职证明文件; (4)其他主要人员:参与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承担特定职责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受聘,其他主要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劳务合同、上岗资格证书及任职证明文件。 6.其他要求: 6.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1施工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本招标公告”资质要求; 6.1.2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时,井筒掘砌单位至少有一项掘砌不低于800m的施工业绩;井筒冻结单位至少有一项井筒冻结深度不低于800m的施工业绩;井筒掘砌单位提供的不低于800m的一项掘砌施工业绩、井筒冻结单位提供的一项井筒冻结深度不低于800m的施工业绩,则合并视为一项同类工程已完成的施工业绩。 6.1.3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井筒掘砌施工单位,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中标的,应指定井筒掘砌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但是,需要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1.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6.1.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1.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6.1.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管理工作和协调工作。同时,联合体牵头人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并配合发包人做好环境保护和土地恢复治理等相关工作; 6.1.8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1.9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统一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 6.2投标人可同时投二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标段内容:(1)2号回风立井井筒冻结、掘砌及壁间注浆;(2)2号回风立井与回风大巷连接处、2号回风立井风硐及安全出口、临时改绞等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