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广场 中标公告 拟在建项目 发布公告
采招商务
定制采招信息 甲方业主目录
AI大模型配置
基本信息 大模型训练 大模型微调 开始对话
DB伙伴中心
Ai智能体工作台
合作伙伴专享,投标全链路工作AI模型指引工作流
DB投标工作室
战略伙伴专享,投标+Ai双专家全流程投标工作室
深色模式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联系我们
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5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地科学与工程分公司持有的原鄂庄煤矿关闭退出折算30万吨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

业主单位: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地科学与工程分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山东 · 济南
发布:2025-08-18 08:53:23截止:2025-08-28
产品/服务:煤炭产能置换煤炭煤矿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转让底价: 3096 万元 保证金: 900 万元

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818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822
项目负责人 马宁 18603565345踏勘时间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地科学与工程分公司持有的原鄂庄煤矿关闭退出折算30万吨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
    项目编号GR2025SX1000716-3
    转让底价(万元)3096
    转让底价是否含税
    披露起始日期20250818
    披露结束日期20250822
  • 标的简况

    其他资产
    指标类型煤炭产能
    数量 【30】万吨
    资产描述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地科学与工程分公司持有的原鄂庄煤矿关闭退出折算30万吨煤炭产能置换指标
    标的所在地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地科学与工程分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按照公告要求及签署的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取得相应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其交易的确认文件,取得确认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需交纳服务费;否则合同自动解除,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退还已缴纳的价款,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和交易服务费。 3、意向受让方须自查本次转让的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请慎重决定购买行为,意向购买方一旦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出让公告内容,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公告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意向受让方承诺符合受让条件,在指标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指标交易的相关规定; 5、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 2)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3)同意确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4)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5)同意转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开具价款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 6、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市场概不负责。 7、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8、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其他披露的内容
    1、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851号)和山东省能源局出具的《关于确认鄂庄煤矿关闭退出产能指标的函》 [鲁能源煤炭函(2025)78号]有关规定,同意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庄煤矿关闭退出,该矿关闭退出的90万吨/年产能指标可按200%比例折算用于产能置换,此次交易的产能指标为鄂庄煤矿关闭退出折算后30万吨煤炭产能置换指标。
    2、此次产能指标未做评估,经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产能指标价格参照山东人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孙村煤矿的产能置换指标的评估结果确定。
    是否设置保留价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900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按系统提示要求交纳。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1、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转让方有权扣除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时;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时;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时;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时;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时;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时;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2、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更多详情请点击: